等一會雨停,小鳥已經啾啾叫一陣子了。我想睡了,在這麼濕冷的天裡,適合喝點熱的。很喜歡清晨,除了看日初、運動,也喜歡在一早插花,同樣喜歡在天微亮時睡去。這時段有種清冷,因為打從骨子裡發寒便將自己抱緊一些。不管春夏秋冬,晨曦,總是最寒冷的。所以也才有一些露水,等待光與溫度到來,蒸發。而我,隨之睡去。
凌晨2時,因為窗大有風,將床往內再移了移,與你們的貓窩近,和你只有一段手臂的距離,觸手可及。於是開始騷擾你,你無奈只能腳掌開花。小時候的四季,你們同我睡床,現在則各自睡在一處,我覺得這樣比較好,才不會互相干擾。不管你們在何處,清晨總會聚在右腳處的床前等天明看小鳥,晚點,就能吃早餐。然後我們一起睡,只要我起床工作,便跟著移動,在可視範圍內睡去。黏呀!
關於觸手可及這事,以前喜歡網購,現在更喜歡觸摸的到的現貨。現在網購要等上許久,未知數增加很多,現貨反而少,連店都要找上一陣。想想,其實這算是種預支吧?好像跑的比人快些,實則更慢。有些矛盾。搞笑的是,因為我突然想當第一個祝你生日快樂的人,說完後開始忘了你真正生日的日期,於是只要想到就提醒自己,但我想今日過了應該又忘記了。搞得很累,不過記得又如何呢?哈!
雨聲小了,眼皮重了,可以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