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皆知,瓊瑤死了。 死在了2024年12月4日的家中,距今過了14天,也就是整整半個月。 在幾乎一切的資訊、立場、想法與論述,都宣示、宣洩(不妨注意我的用詞)完畢之後的現在,我有話想說。 在追逐流量、資訊爆炸與新聞速食的年代裡,停一停、想一想、等一等再說話,已是我自認為的某種好習慣了。 就已知的事實而言,瓊瑤是自我了斷。 至於那兩個更簡潔的字詞──是自我毀滅、是敏感詞彙、是社會禁忌、是許多人所謂對生命的蔑視、是放棄與懦弱的代名詞、是會被放上警語的新聞消息,也是人生抉擇裡最消極卻也是某種最積極的選項,更是哲學家卡繆(Albert Camus)在《薛西弗斯的神話》(Le Mythe de Sisyphe)筆下第一章裡的第一句話所謂:「唯一真正嚴肅的哲學問題」。 很多人說安樂死是最終的解法。 根據2023年的民意調查顯示,全台有高達近75%的民眾贊成安樂死,甚至有近60%的民眾建議法條明訂安樂死選項(數據來源: https://reurl.cc/zp6r3y)。 但衛福部卻冷冰冰地表示「台灣社會對安樂死沒有共識」。 看起來真是令人費解的矛盾,過半的民意難道不是共識嗎? 有趣的是,我做過台灣安樂死合法化的議題辯論,在收集資料的過程中,我發現了一個論點,並因此陷入沉思──患有肌肉萎縮症的台灣障礙者權益處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曾表示,雖支持安樂死,但親身感受到障礙者在台灣的生存尊嚴是不夠好,萬一真的推行了,障礙者會有一種「被自殺」感。 對於絕症病人和患有無法醫治病症的人,他們通常都很脆弱。但並非所有受影響的患者家屬,都有絕對無私的愛。 病者很可能會在被強迫、半強迫或愧疚感之間,以及有形、無形的壓力之下「接受」安樂死,甚至家屬從而儘早繼承遺產或逃避照顧病者的「重擔」。因此,濫用安樂死的風險不容忽視。 簡而言之,就是「你很痛苦(可能同時也讓身旁的照顧者很痛苦)所以你可以不用活了」 聽起來或許很滑波效應,但確實也讓我思考人性的侷限。我情感上是無比支持安樂死,但在人性上,我卻不得不承認有這一種可能性。久病床前無孝子,甚至在日復一日、身心俱疲的困境中,可能也無完美的好人了。 可我看到自己的阿嬤那樣插著鼻胃管,因著失智症,食之無味、口不能說、面無表情,只有在疼痛時會本能地做出抗拒,為了怕她本能地拔掉鼻胃管,一隻手還得綁起來,而另一隻手早已因為中風而癱瘓,那種無法動彈,進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叫人看了都痛苦,何況還是自己的親人,回想那段在病床裡阿嬤近乎行屍走肉般的歲月,我有時覺得地獄也不過如此了吧。 但若因此就輕易用法律去嘗試挑戰人性的侷限與脆弱,可能離地獄也不遠了。 不過,真正使我好奇、勾住我寫下這篇文的動機,卻是我在爬梳資料的過程中,發現瓊瑤居然曾勸過三毛──別自殺。 三毛在《送你一匹馬》裡寫道──你(指瓊瑤)纏了我七個小時,逼了我整整七個小時,我不講,不點頭,你不放我回家。……你逼我對你講:「我答應你,瓊瑤,我不自殺。」 哇!我對這個與如今瓊瑤所做出選擇,極為相左的軼事,感到不解。 難道是瓊瑤變了嗎?但我又想到瓊瑤在臉書的遺言裡說到:「年輕的你們,千萬不要輕易放棄生命,一時的挫折打擊,可能是美好生命中的『磨練』,希望你們經得起磨練,像我一樣,活到八十六、七歲,體力不支時,再來選擇如何面對死亡。」 於是,我去查了三毛出生在1943年,喪夫的時間是在1979年,出版《送你一匹馬》的時間是在1983年的台北,也就是說瓊瑤勸三毛要活下去的時間,就是三毛36歲到40歲之間,那確實符合瓊瑤在遺書裡對死亡的價值觀。 如何珍惜生命?以及選擇如何死去?在東西方文化裡,都是很具份量的價值觀課題。 今天台灣安樂死之所以不能合法化的主因,說到底,我認為還是社會主流文化問題。 華人文化裡的「慎終」其實跟所謂的「善終」是有差距的。華人文化追求壽終正寢,追求被動、自然且非人為的死亡,追求奮力活到最後一刻的死亡,追求好死不如賴活著──光是「活著」這兩個字就是中華文化裡最簡單基本、卻也最具力量的字眼與訴求。 我們不應去苛責這種觀念,特別對於那些在上世紀經歷戰火紛飛、顛沛流離與生離死別,走過饑荒、瘟疫與死亡為伍的歲月,而仍頑強存活的人們,他們的「活著」早已超越個人層面,而是昇華為對「整個時代所逝去的生命」──最高致意與頂禮尊重。 我既佩服瓊瑤敢於做出決定自己生命去留的勇氣,也佩服忍受一切苦楚、窮盡一切方法而活到最後一刻的生命鬥士。 追根究柢,生命是一道自由題,自由的甜美是你能選擇,自由的代價是你必須做出自己的選擇,然後承擔後果。 尊重他人並保持自己的自由,某種程度上,也是對生命本身最大的尊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