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出版即對這本由男性視角訴說離婚經驗的小書有所關注,一拿到書便迫不及待(真的是迫不及待)讀完一個又一個故事,一面讀的時候我不禁一面想:特別從男性角度來看,難道這跟男女身份對調有關係嗎?還是說,只要是在婚姻關係中,誰都有可能成為另一方的地獄呢?
《妻子即地獄》是稻田豐史原先刊載在女性取向的媒體網路,但為了集結成書,後來又另外為本作採訪了三個案例。而本書架構分成四種因為不同取向理由導致的離婚原因,分別是:另一半外遇、伴侶有精神方面的問題、因成長背景影響成家的想像、無法承受背負家庭責任。不管是那一種案例,作者在最後的聲明特別強調「這些案例最後所做出離婚這個決定都是對的」,這點我非常認同。畢竟婚姻的問題特別容易淪為他人話家常的內容,受訪的個案中有些人的言論在我讀來,發現他最後走向離婚一途也是合情合理,心裡總會忍不住想要評論幾句,不過,這是別人的人生嘛。
稻田也表明書寫這本書的初衷,也不是為了挑起對立,而是希望能把私人經驗在經歷層層的去識別化後,依然能讓陷入同樣困境的人們在當中找到彌足珍貴的認同感。在我看來,就像是心碎負傷聯盟(?)的酒後談,也因為如此,每一則案例讀起來都非常爽快、迅速融入情境,只不過這種經驗談分享自然是聚焦在受訪者視角,無從得知更完整的夫妻生活狀況以及深入的個案分析。將它定位在比較經鬆的讀物來看是比較適合的。
當中,幾個讓我比較印象深刻的案例像是:
受訪者A自幼父母相處就不算和睦,從他分享自己所遭遇的情況來看像是直接影響他對家庭的想像及定義,讓他並不習慣發自內心與人交往。只要能夠在能力所及內顧好自己,過上平順的生活對他來說,就是最理想的生活狀態了。直至受訪者A在進入成家階段後,他發現自己無法對孩子產生責任感,就像是將就於妻子想要孩子的渴望因而滿足,實際上小孩誕生之後,卻沒辦法回應妻子希望他成為一個顧家又發自內心疼惜孩子的丈夫及爸爸。最後受訪者A,自認他不想再經歷幼時的痛苦,最後選擇以支付贍養費的方式結束這段婚姻。
另一位受訪者B一樣面臨到無法作為一個好父親的壓力,從他回顧以離婚收場的婚姻到現在再婚的這段婚姻來看,如果沒有以前分開的經驗去經歷過那樣不成熟的自己,他就不會發現自己欠缺或者說在關係中懼怕的來源是什麼,必須要透過結束目前的狀態才能夠找尋得到。這種因為離婚而成長的經歷B並非是個案,而這些結論如果在前任來聽或許也不會是這麼簡單而已,正因為純粹有這樣採訪的機會讓受訪者回顧,才能在急著辯駁之前先站在受訪者的位置細細咀嚼。
有趣的是,本作中諸多受訪者都共同提出他們之所以會有小孩是因為「滿足妻子想要孩子」而生,並沒有特別想像有孩子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離婚的原因往往也跟生了小孩衍生的諸多責任背負有所關聯。在此我無意評價受訪者們是要以此為藉口開脫,因為我相信就算性別交換,也是有想要孩子的丈夫與不想要孩子的妻子,只是小孩確實深深影響一對夫妻的相處。
接著本作最令人感到同情且印象深刻的,便是妻子有精神狀況的三位受訪者的故事。
受訪者C與DE分別是兩篇文章,後者以對談的方式共同進行。C的故事過於精彩到都為他感到同情。根據C的敘述,我認為他的妻子之所以過於掌控他的一切作為是建立在她內心過於匱乏,深怕失去C後形同失去整個世界,因此必須操控C的思想讓C潛意識認為自己距離滿足妻子還差一段距離(PUA?)。
讀到他們的故事的時候我就想到自己以前也經歷過類似的事。對方一樣會掌控我今天應該穿什麽樣的衣服,社群上的照片應該要放哪一張才對,會幫我決定我的風格是什麼模樣,即便根本性的我有差距。後來分開的時候我還覺得是自己不對,一心想要求著挽回。但我覺得人類是很會自我修復的生物(至少我是),當你經歷過最糟的情況的時候,你就知道這種手法會對你造成多深的傷害。剛分開的那一陣子我幾乎吃不下,吃一點東西就會反胃,睡也睡不好。後來開始專注在喜歡的工作上後就完全離開低潮,與別人交往時我更專注在我的感受上,處不來就分開也沒關係,必須更專注在沒有人可以掌控你的一生,所有決定都是自己負責,因此任性一點也沒關係。
DE的情況則是在知情的狀況下與有精神狀況的另一半結婚。我個人秉持著如果沒有辦法,就不要跟精神狀況不好的人有過度親密的關係(朋友關係不算在內)。這個想法如果要說是歧視我也無從辯駁,但我始終認為如果照顧不好自己,甚至沒有正確且有病識感的相處觀念,自己也很容易受到影響,至少我自己不會這麼做。而這種內心矛盾DE確實也在採訪時吐露,形容自己就是「逃跑型」男性。或許在妻子的家族眼中會被這樣看待沒錯,但如果從一睜開眼就要無條件承受精神上的欺凌,那就只是又複製一樣的問題到另一個原先精神狀況穩定的人身上而已。DE自認他們在這段婚姻中努力過了,但是妻子的狀況是他們無論投入多少心力也不會讓情況有所改變,甚至更讓他們體認到「婚姻大概是少數不是一個人努力就有用的事」。
也是因為他們的案例,讓我再一次認真想像結婚這件事需要花多大的勇氣。但我想,其實也不用過於懼怕結婚,甚至對於婚姻的想像應該要更跳脫原先的刻板印象,拋除結婚就得住在一起、同床、生育這些連帶責任⋯⋯我很喜歡前陣子滅火器主唱楊大正跟前妻山東他們在對外說明離婚的過程,以及他們如何看待婚姻的本質。他們離婚後依然住在一起,就像朋友卻少了情感上夫妻比須對對方承擔的責任(這份責任是什麼每個人定義不一樣)。他們透過婚姻嘗試過這種關係是不是最適合他們的,就像他跟鄭宜農也曾經如此。比較可惜的是,日本的風氣對於曾離婚過的人會以「一個叉」稱之,那就像蘊藏失敗的意味。而在台灣,有離婚經驗多半也會下意識聯想到不好的事。《妻子即地獄》像是配合這股印象使用較為聳動的取名,不過結婚到底適不適合自己還是要結過才知道,更重要的還是人生是自己的,所做的任何一個決定都不會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