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在獨立遊戲開發社群裡,因為數位產業署終止了「114年獨立遊戲開發獎勵暨產品化加值計畫」(下稱獨立遊戲補助計畫),有了一波討論。其中有人長篇大論引了一堆預算書的數據,導出神秘的結論,看完文章其實滿疑惑的。雖然我不會做遊戲,讀點報告還算可以,可惜手腳太慢沒加入討論,不過預算書都跑過一遍了,乾脆寫出來。
先說我個人困惑的地方,該文章細讀了資料,把焦點聚集在補助計畫的經費從而來,進而討論立法院有無刪除該筆預算,順帶質疑提案立委不分區,大罷免是否有用。整篇文章大致上是他如何找到資料的過程,但忽略了基礎的癥結點:
數位產業署的預算被刪除二分之一,凍結四分之一,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解凍之前,這個單位只有原四分之一的經費可以使用,足以讓許多計畫必須喊停,重新評估。
一般的預算審議流程大致是這樣:各部會機關提出預算→立法院審議(質詢政黨協商細節不說)→總統府公布年度預算→民眾看到預算結果。 [1]
今年總統府遲至3月21日才公布,過去十年間約在1月、2月間就公布了,[2]已足以說明其不尋常,因為在立法院審議這個階段出了差錯,讓行政院必需提覆議以回應窒礙難行的預算。[3]我們看到的只是扭曲的預算結果,實際上在前面的過程已經出了差錯。補助計畫被終止,只是因應這個差錯下的措施。
根據3月2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全五冊)的第一冊410頁:
114年度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預算案於「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編列預算4,265,508千元,其中包含33項工作計畫,然單就各項計畫之名稱以及114年度預算書內容與簡略說明,無法清楚了解各項計畫具體內容、項目和預期成效,難以說服黨團及委員支持該預算之編列與執行。
另經查,其中「次世代行動創新應用賦能發展計畫」「高齡科技產業一數位賦能推動銀髮世代社會連結計畫」於計畫審查時均有審查意見指出「與既有計畫相重疊,應有所區隔」「應加強跨部會之間對既有、相關計畫之盤點、協調與整合」,爱 減列該項預算20億元,並凍結10億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刪除20億和凍結10億到底有多惡意?42億的經費原預計支應33個不同計畫,[5]先砍一半已經不是審議預算的正規方式,這是立法院審查預算,又不是在觀光區購物殺價,每個月領公帑二十萬的立委做出這種審查,恐怕有失身分。文件上的理由也不充足,如果覺得計畫簡略,比較合理的作法是請單位補件,並針對覺得較差的計畫減少預算,才能讓單位清楚知道哪樣的計畫不符未來一年的施政方向。而全面刪除砍一半再凍結10億,等於行政單位必須先以剩下12億支應原列的33個計畫,再多推一步,今年已經過了四分之一,凍結的預算等解凍,勢必會影響今年的執行率,來年的審查是不是更有藉口砍預算呢?
有人會說凍結不是寫報告就好嗎?只是要不要做嘛,基本上經費沒有解凍之前,都是看得到吃不到的東西,行政部門不會冒險去打這筆錢的主意。解凍條件是報告送立法院排議程討論,立法院「同意」,才可以動用經費。「寫報告→排議程→立法院討論」,[6]這裡每個關卡都可以用「月」為單位來計算,不同意就是沒有錢,就算同意了,可能也得耗上幾個月的時間,事情還要不要做?另外寫報告這件事本來就會排擠到行政人員的正規作業時間,這裡不是說不能夠請行政單位寫報告說明,而是為了解凍預算寫報告、備詢可能會影響到行政人員正規作業時間,更可以討論的是,這種凍結的做法是否能達到有效的監督效果?當整個預算只剩下四分之一可以使用,還有四分之一的不確定性很大,時間和經費都窘迫的情況下,行政單位先止血也是可以預期的。
大前提講完了,我們可以進入數據地獄。我不是財務方面的專家專家,如果覺得我算錯、理解錯誤,也歡迎指正、討論。
和數位發展署預算相關的文件,分別在《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下簡稱《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書》)、《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下簡稱《114年預算總報告》)第一冊頁410-411以及第四冊頁1766-1774。前者由數位產業署提出,後者是立法院審查後的預算結果。
我們先看預算被刪除的部分, 共刪除22億5,718萬5千元,在《114年度預算總報告》第一冊第410-411頁、第四冊第1766頁以及《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書》第1766頁,分別是: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刪除118萬5千(原列337萬3千)[7]
「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刪除20 億(原列42億2655萬08千)[8]
「業務費」1億5100萬[9]
「設備及投資」刪除500萬[10]
「促進數位創新能動轉型升級」刪除1億[11]
凍結部分則列於《114年度預算總報告》第一冊第411頁、第四冊第1766-1767頁,被凍結的項目包含:
「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10 億(原列42億2655萬08千元)[12]
「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五分之一(原列4970萬6千)[13]
「設備及投資」凍結十分之一(原列6049萬5千)[14]
「獎補助費」凍結1000萬(原列10億8104萬2千)[15]
「媒體政策及宣導費」凍結四分之一(原列337萬3千)[16]
「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預應用與平臺服務」凍結十分之一(原列25億2016萬9千)[17]
從上列凍結與刪除的經費項目可以看到,有些項目凍/刪的比例頗高,將近二分之一,也有項目是重複被刪除及凍結的,像是「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這個大項就出現了三次。
這些繁雜的項目究竟該如何理解?我整理了數位產業署的預算架構,大概如下圖。

整理自《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作者自繪
上述的項目中,和「一般行政」相關的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五分之一)、「設備及投資」(刪除500萬)、「設備及投資」(凍結十分之一),只有第一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是完全歸於「一般行政」,後兩個「設備及投資」則是「一般行政」及「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皆有,不確定比例將如何調配。
其他凍刪項目皆位於「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之下,該項下包含「01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與「02 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兩個分項。上述的文字說明有點複雜,我將數位產業署預算表大致簡化如下,並以不同顏色標示相關經費:

整理自《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作者自繪
「一般行政」影響最大的是業務費,也就是說即使正式人員薪資都能按時撥款,要做事的這些經費會有五分之一被凍結,暫時不能使用;另外「設備及投資」刪除500萬,凍結十分之一,因「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也有「設備及投資」,不確定如何分配。

整理自《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作者自繪
「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包含「01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與「02 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各自經費項目含2000業務費、3000設備費與4000獎補助費,20xx表示業務費之細項,總和等於業務費。40xx為獎補助費細項,其總和等於獎補助費。
受影響的經費有「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刪除20 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刪除118萬5千且凍結四分之一(01推動+02策進)、「促進數位創新能動轉型升級」刪除1億且凍結十分之一、「業務費」1億5100萬(含委辦費1億5000萬與國外旅費100萬)、「設備及投資」刪除500萬且凍結十分之一、「獎補助費」凍結1000萬、「02策進數位跨預應用與平臺服務」凍結十分之一,標示如下圖:

整理自《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作者自繪
刪除的經費共22億5218萬5千(不含設備),凍結經費共16億8941萬1450元(不含設備),如果上述推測與計算都正確,在「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的經費,確定可以動用的只剩3億2391萬1550元,而討論熱烈、被認為是CP值高的「獨立遊戲補助計畫」忽然被終止,一點也不奇怪。又糾結於數位產業署為什麼停止補助,其他的計畫怎沒沒比照辦理,是不是不夠重視獨立遊戲,都只看到結果,背後的脈絡未被梳理清楚。
有人可能質疑「我只是想做個遊戲,需要管那麼多嗎?為什麼不能乾乾脆脆做遊戲申請經費就好?」當然可以,前提是大環境是處在一個正常運作的情況下,你不一定需要看預算書想知道經費從哪裡來,不一定需要看議事紀錄看立委開會都幹了些什麼(蠢事),不一定需要在網路上和人戰得面紅耳赤,覺得怎麼講都講不通,坦白說參與討論的大家都是關心獨立遊戲發展的人,彼此不是真的敵人,不需要為此矛盾對立,只是運氣不太好,我們的立委沒有發揮一個月領二十萬公帑的作用,出了大包,不知道自己提什麼案凍刪了什麼,讓已經開跑徵件的計畫必須喊停,甚至行政單位必須表明是「立法院刪除預算」所致。
解鈴還須繫鈴人,問題還是得回到立法院,畢竟連解凍經費都得送報告到立法院,等立法院同意。一般人民可以行使的權利,就是罷免不適任立委。
這個案子是民眾黨提的案,大罷免有用嗎?他們是不分區立委,大罷免有用嗎?不是罷國民黨立委而已嗎?關民眾黨什麼事?當然有用,只要你願意一起連署就有用。在去年(2024)五月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放棄使用表決器,改以舉手表決之後,[18]針對投票立委究責的難度就有些微妙,表決器可以清楚知道哪些人同意或不同意,可以找到每一個立委個人,明白委員意向,而舉手投票的表決結果,大致呈現以黨團為單位,幾乎是團進團出,無法明白立委個人的主張,連友軍都不確定該找誰。這時追究責任就只能往政黨究責,不巧的是,民眾黨立委的名字總是和國民黨在一起,國眾兩黨可以運用人數優勢干擾院會,讓立法院審預算像是觀光區買紀念品亂喊價,從對半開始砍,也沒有像樣的理由。不先解決這些領乾薪搗亂的豬隊友,讓國會恢復正常法治國家該有的逐項討論表決,未來可能還得面臨更多相似或更糟的問題。
就目前的情形和行政單位反映,行政單位能做的大概有限,但是可以持續累積民意,讓行政單位明白產業是有需求的,爭取補助和罷免失職立委並不衝突,不需要只二選一,小孩子才做選擇,做,都做。
獨立遊戲絕對值得補助獎勵支持創作者,減輕創作者的負擔,讓更多更好的作品有其成形的可能。
讀同樣的資料,我和該作者導出了不一樣的結論,其實是一件滿有趣的事。究竟為什麼呢?從數字上來看,我嚴肅地把「凍結」也考慮進去,這是行政上會遭遇的困境之一。此外,計算完這一堆數字之後,其實在整個預算的大傷還是一直擺在眼前的「刪除20億、凍結10億」,這等於是把行政單位推到一個箭靶的位置,讓行政單位必須在這麼多計畫裡面自己煩惱如何重新分配經費,誰先誰後,不論怎麼決斷,在大幅減少的預算裡,一定會顧此失彼,受傷害的不會是沒有盡責的不適任立委,而是受影響的民眾與行政人員,不適任立委製造行政單位與民眾之間對立的目的也就達成了。
#筆桿接力罷免到底
[1] 詳細流程可參考李承彥發表於菜市場政治學網站之〈「凍」彈不得?預算審議與行政立法間的攻防〉https://whogovernstw.org/2025/01/24/chengyenli1/
[2] 從總統府公報大致搜尋近十年的預算公布時間:
114年03月21日公布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777)
113年01月08日公布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699)
112年02月16日公布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647)
111年02月18日 公布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589)
110年02月09日公布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526)
109年02月05日 公布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467)
108年01月30日 公布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408)
107年02月05日 公布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348)
106年02月22日公布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292)
105年01月06日公布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號次7227)
[3] 行政院覆議理由:https://www.ey.gov.tw/File/6E5BB3506FF208DA?A=C
行政院新聞稿: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b65ee0d0-646d-427b-a2df-1d34f421cc18
中央社新聞報導: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3125002.aspx
[4]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頁411。
[5] 33個計畫細項見《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頁21。
[6] 正常議事情況下的凍結是一種手段,前揭李承彥〈「凍」彈不得?預算審議與行政立法間的攻防〉所說明的是「正常議事情形」。今年度(2025)的情況則具爭議性,見菜市場政治學共同編輯群〈總預算案刪、凍數目達到新高,其中的程序問題在哪裡?〉https://whogovernstw.org/2025/01/25/whogovernstw12/。
[7] 《114年度預算總報告》第一冊,頁410。
[8] 《114年度預算總報告》第四冊,頁411。
[9] 《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頁1766。
[10] 《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頁1766。
[11] 《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頁1766。
[12] 《114年度預算總報告》第四冊,頁411。
[13] 《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頁1766。
[14] 《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頁1766。
[15] 《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頁1767。
[16] 《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頁1767。
[17] 《114年數位產業署預算》頁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