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的時候,會代入角色的感情。
角色的人格會影響我當下的性格。
寫出來了,才能好好的檢視一番。不寫出來的話,那角色會附我身。
這是一種詛咒嗎?搞得我像精分。
我好想棄文的,誰管那角色怎樣。
他是死的,我是活的,我要吃飯。
但他就像我的一部份,我的孩子。
寫文就是必須生下來,拉扯養大。
還必須給他寫好寫滿個美美結局。
不然他喊著為什麼要把我想出來!
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了不愛!
他喊著這全都是我不去填坑的錯!
我喊寶貝是你不紅呀!關我屁事!
他說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我要HE!
FUCK!給我閉 --
好了好了,我有空再寫好嗎,
乖乖不哭了,有拖無欠的…
我是你親媽,不白虐你,真的,乖,一邊去玩吧…
呼,把他送到托兒所了,不然早晚給逼瘋。
到底我爸媽是怎樣奶大我的,
一邊要上班,一邊要顧個小孩,
而這小孩又是個不會為我養老的賠本貨…
真的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