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人物,跟人物(角色)最相關的就是個性了。
寫小說的人應該曾經聽過一句話:什麼人說什麼樣的話。
也許聽起來很像廢話,但其實真正要執行起來時,掌握不好也是容易跑偏的。
角色個性可以初步分為兩類:內向或外向,或者,主動或被動。
內向例如:害羞、話少。
外向例如:活潑,好動。
主動可能是:積極,正面。
被動可能是:消極,負面。
藉由這最初始的歸類,再去細挑出角色的個性。
不知道自己要設定什麼樣的人物性格時,可以將想到的所有個性特點全部寫出來,再慢慢挑選。
溫柔?腹黑?霸道?陰險?陽光?熱情?害羞?自卑......
通常會建議,主角之間的性格不要都是被動或溫吞型的。可以一動一靜、或是兩者都很衝動火爆(主動型),但假設男女主角都是被動性格類型的人物,容易造成故事進展過於緩慢、不小心就拖沓,以至於讀者或編輯沒耐心看下去。
因為被動或較為消極的角色相對需要拉力,兩個主角如果都是這樣,相當於拉力很薄弱、甚至不存在,因此導致整體故事節奏緩慢,是比較吃虧的寫法。
當然,如果技巧很純熟,筆法很精妙,也許可以突破故事節奏緩慢的障礙,但我覺得與其要馬上挑戰這樣的故事,不如先從較為容易下手的設定開始。
兩個主角都很陽光或是主動,可以製造火爆一點的火花,一動一靜可以藉由動的那個角色去拉靜的角色,製造故事進展,都是比較相對好寫的。
設定完性格,如果不知道怎麼寫,除了去看自己喜歡的小說、找模擬,或是觀察身邊的人事物都不錯。
通常害羞的人,除非面對熟人,不然很容易話少。而陽光類型的角色,容易在群體之間發光。
如果想寫有趣一點的性格,也可以製造反差。
例如:很精明的人,卻總是容易在某件事情上面遲鈍。像是很擅長計算、面對數字時頭腦很清楚,但是感情接收度很低,這時候會很呆(木頭)......諸如此類。
又或者是:陽光開朗的耀眼人物,在面對自己真心喜歡的人面前卻容易做錯事、害羞、不知所措......等等。
呈現個性的方法就是在故事中,利用人物的行為舉止去表露,這個人是什麼樣的個性。
例如:
「這個方案您覺得如何?」
「重想。」
「可是......這已經耗費我們一個月的時間構思......」
「你再說一遍。」
「是,抱歉,我們這就重做。」
這段簡單的對話,應該可以很容易分辨出兩個角色的定位,誰上誰下,甚至是一點性格。
一個不滿意、有點挑剔,並且有語帶不耐的感覺,一個言語委婉,不想輕易浪費好不容易做出來的成品。
只要動作描述加上對話交互運用,通常能充分顯現角色的個性。
假如有句台詞是:
「哼......你們死定了!嗚嗚嗚......我好害怕......」
看的人應該會很錯亂,這個角色如果不是瘋子、就是性格錯亂。
因為前一句彰顯的是自信,後面緊接著又變成了膽怯,這是很矛盾的。而通常這種矛盾的寫法,比較容易出現在瘋子或某種狂人身上。
最後,在愛情故事裡設定人物性格時,通常會建議競爭者的角色類型不要一致。
例如:男主角在面對女主角跟女配角時,假設女主角跟女配角的個性或特點幾乎雷同,那麼要如何說服讀者,男主角最後選擇的是女主角而不是女配角,就會有很大困難度。因為區分不出鑑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