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價值觀的拉鋸,也是一場文明轉向的旅程
最近重聽萬維鋼介紹哈佛人類演化生理學教授 Joseph Henrich 的新書《The WEIRDest People in the World》,他提出一個頗發人深省的觀察:
中國人常說“辱華”,但你幾乎不會聽到“辱美”、“辱瑞典”。這不是語言的問題,而是文化深層邏輯的差異。
✦ 羞辱與負罪:兩種內在情緒的出處
幾年前,有位長輩問我:
「你看到一個上海人隨地吐痰,會不會覺得上海人沒水準?」
我答:「不會,那是那個人的問題。」
他當場氣炸了,顯然期待我說:「對啊,這樣丟上海人的臉。」
但在我看來,個人的行為就該由個人承擔,不應由群體背鍋。
這不禁讓我聯想到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劇中探討加害者的家人是否也該一併受罰。那種「禍不及家人」的理念,是個體社會對責任邊界的守護,也是現代法治的根基。
在Henrich教授的研究中,這類現象背後,其實正是「羞辱文化」與「負罪文化」的分野。
- 羞辱,是你丟了我們整個群體的臉。
- 負罪,是你辜負了自己的信念與原則。
前者來自集體主義,後者則屬於個人主義的道德機制。
✦ 關係型社會與個體型社會的差別
Henrich教授進一步指出,所謂的集體主義社會,其實更貼切的名稱應是——
管制關係社會(Relational Governance Society)。
在這樣的社會裡,你的名聲、收入、晉升,幾乎全都繫於你所屬的關係網絡,這些關係不只是人脈,更是一種價值秩序、一種行為準則。
萬維鋼總結了其中五個特徵:
- 你要盡量順從群體中其他人的期待;
- 你要服從權威,尊敬長上,甚至無條件認同;
- 你要主動監督別人的行為,看到違規要糾正;
- 你要區分內外人,忠於自己這群;
- 你要為群體爭光,成為「某某之光」。
於是,在這樣的邏輯下,當別人問你是誰,你會回答:「我是台灣人」,「我是某某人的孩子」,而不是:「我熱愛音樂,喜歡爬山」。
✦ 個人主義的輪廓:來自內在的自我定位
反之,在個人主義社會中,你不是靠他人的期待來定義自己,而是靠自己的價值、選擇與責任。
這樣的社會,也有其特有的五大特徵:
- 你不必順從多數,可以堅持自己的聲音;
- 你不需要服從權威,而是選擇相信證據與邏輯;
- 你不監視別人,而是反省自己;如果傷人,要學會道歉與修正;
- 你會畫清楚邊界,尊重每個人的身心自主——即便是你的孩子,也擁有不被侵擾的私領域;
- 你不必成為別人的「之光」,只要自己覺得活得有光、有溫度,就已足夠。
✦ 在轉型的路上:理解,是比批判更重要的姿態
我想起多年前,在師資培訓的課程中,曾有一位前輩說出對我班上師資生的觀察:
「你教出來的學生一點都不像樣!」他希望我嚴格要求學生行為整齊劃一,為師門爭光。
我也想起在共同創辦B.E社群時,曾有前輩提醒:「這是一個教育社群,應該有更高標準的品格規範。」他引用余秋雨的《君子之道》,提到要養成「中國人的集體人格」。
那時我難以完全接受,但如今,我能理解:
台灣正處於一個文化過渡期,一隻腳還站在集體主義的土地上,另一隻腳正邁向個人主義的未來。
✦ 選擇你要成為什麼樣的人,而不是被關係定義
並不是說集體主義就是落後,個人主義就是進步。
每一種文化形態都有其來處,也各自承載著不同時代的意義。
但在這個變動的年代,我們或許需要更多的包容,去理解他人選擇不一的根源;
也需要更多的勇氣,去守護自己成為獨立個體的權利。
你是誰,不該只是別人說你是誰;
你為誰活,也不該只是家族、族群、體系的期待。
現代化不是拋棄關係,而是讓關係更自由、更平等、更尊重;
個人主義不是冷漠自私,而是內心有光,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
(原文發表於 2022.05.17 黃同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