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前言
全球戰略環境不斷變化下,未來軍隊戰力不在數量多寡,而取決於「質」的優勢。2002年3月1日,象徵中華民國國防體制邁入軍政、軍令一元化時代,並以達成「軍隊國家化、國防一元化、文人領軍、國防自主、全民國防」為目標的「國防二法」(國防法與國防部組織法)正式實施。
由於國防政策考量層面絕不能僅止於軍事專業,因此,引進優秀的文人參與國防事務,有助於打破外界對國軍保守、僵化的觀感,提升國防決策品質,同時更能發揮國家整體力量。當然,「文人武化」亦需要加強國防專業的培訓,國防部責無旁貸應提供完整規劃,而文人也不僅限於從事行政庶務性業務,應適時參與重要國防事務決策的擬定,以能真正落實國防二法文人進入國防體系的精神。
然而「國防二法」實施至今已二十多年了,國防部也透過「國家考試」、「公開甄選」及「軍人轉任國防特考」方式進用「文官」,但當初希望引進優秀文職人員參與國防事務,並協助「文人部長」制定政策的「文人領軍」理念和目標,國防部仍未完全落實與達成,甚至文人的離職率偏高。如何促進「文人領軍」精神實現,並提出文官政策的關鍵問題所在以及未來精進作法,便是本文研究目的。
貳、引進國防文官的重要意義
高比例人數的國防文官是全球先進國家實施「文人領軍」成功的主要關鍵,也有助於「文人部長」推動軍事革新及重大國防改革工作。前行政院長唐飛先生在2000年任職國防部長時,曾對國防部計劃將文職人員正式納入國防體系提出四項建設性的看法:
(一)軍文併用為民主國家常態
軍文併用為一般民主先進國家國防組織之常態,我國政治、經濟各項環境正邁入民主先進國家之林,故國防組織內納入文職人員實有其必要性。
(二)依法行政並能減少國防人事費用
台灣邁入民主國家之際,法制觀念必須形成與遵守。尤其「依法行政」的作為日趨成熟與嚴謹,國防部以往自行遴聘的聘雇人員,僅以行政命令實施,並無正式的任用法源,未來必須逐年自行汰除,遇缺不補;當前正值國防部轉型之際,正可引進文職人員接替,以補軍事人力的空隙,且進用文職人員相較於軍職同職等人員而言,其薪資較低可稍減國防預算中「人員維持費」預算長年居高不下的壓力。
(三)文職人員長留久用的優點
軍職人員任職,因為受到軍中發展的需要與經歷管制的限制,常常必須輪調,通常擔任一項職務時間約為二至三年。但是文職人員的任職期程不受限制,可以長留久用。由於國防政策的制定及延續性,需要長時間的研析方可形成,因此文職人員對是類職務將更能適任。
(四)有助於國防政策的精進
長期以來國防部組織成員皆為軍職人員,由於其養成教育和成長環境類同,故其思維與觀念乃至於作事方法都已定型;將來有正式編制的文職人員進入軍中,將可為國防體系提供不同於以往的思維模式、做事方式,有助於未來國防政策的精進。
參、現行國防文官問題的探討
依國防部組織法明定,國防部文職人員的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的三分之一,即不得少於203人;另2022年1月全民防衛動員署成立並移撥人力後亦不得少於191人;但截至2024年8月底,國防文官僅有166人,距最低法定員額仍不足25人,致使2023年度的人事費預算賸餘數高達二千多萬元。
(一)國防部長期未依法進用足額文官
「依法行政」為民主國家政府於制定或施行政策時,必須遵守與奉行的重要規範之一。監察院早於2010年1月21日即對外公布一份「國防二法實施成效與檢討」報告,在報告內容中,監察院共提出28項結論與建議,要求國防部檢討改進,其中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提到國防部應貫徹及落實「文人領軍」精神,並要求「國防文官」未來在進用、人數、功能及教育培養上,都必須要有再加強之空間。
其實上述相關建議,早在2007年10月立法院預算中心的一份「國防部主管97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中,就曾對國防部提出警告,並以嚴重字眼「長期漠視文職人員進用不足問題,未於法定期限內足額進用文職人員,亟待檢討改進」要求國防部遵守法律,但國防部多年下來都未積極達成上述目標。
根據最初公布的「國防部組織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原有規定,「國防部組織法自修正公布後三年,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編制員額三分之一」。然而,本文研究發現,2000年1月29日總統所公布的國防部組織法,依上開條文規定,進用文職人員3年最後期限截止日為2003年1月28日,必要時得延長1年至2004年1月28日。
嗣2002年12月12日再次修正並自2003年1月1日施行之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1/3」。
國防部組織法於2002年12月12日修正公布後,國防部2003年至2021年軍文職編制員額皆為609人,依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均不得少於203人。2022全民防衛動員署成立並由國防部本部移撥部分人力後,國防部本部的軍文職編制總員額數降為573人,依法文職人員最低應進用至少191人,但截至2024年8月底國防文官僅有166人,距最低法定員額仍不足25人
筆者是於2002年國防部戰略規劃司舉行公開甄選獲得錄取,進入國防部服務的第一位文職人員,筆者於2012年辭職、離開國防部時,當時文官人數仍僅有180多員,距進用員額204名,不足20多員。國防部長期未依法進用文職人員達當初法定編制員額三分之一的消極作為,其實已違反法律,也使得「文人領軍」精神大打折扣。
(二)歷任國防部長未能重視文官的重要性
未能進用足額文職人員一事,不只顯示出國防部的人事室)遵守「依法行政」行為,更表現出一些重要的國防政策,國防部長也不能貫徹落實。因為早在2003年10月8日,當時前國防部長湯曜明於「立法院第五屆第四會期」國防委員會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報告重大國防政策進度時,就曾公開宣示並承諾至2004年1月28日前,國防部將完成進用204員的文官(包括簡任文職人員84名、薦任84名、委任34名等)。
然而,湯曜明部長離職後,至今(2025)年4月為止,國防部已經歷了共十二位部長(李傑、李天羽、蔡明憲、陳肇敏、高華柱、楊念祖、嚴明、高廣圻、馮世寬、嚴德發、邱國正、顧立雄),但進用文官的目標卻仍一直無法達成。引進文官既然是重大國防政策,就應該貫徹落實,不能因為部長換人,政策進度就改變。換言之,前國防部長湯明曜已在國會公開宣示並承諾要進用204文官,並也明訂完成目標日期,後續接任的任何一位國防部長即應積極予以落實,否則就是嚴重的失職行為。
所謂「文人領軍」精神,不是由國家領袖任用一位「脫下軍裝、換上西裝」的文人部長,就稱為「文人領軍」。而是如何讓一批具有不同專長的文職人員進入國防體系,協助國防部長以改變國防組織文化並提升工作效率才是重點;尤其文人國防部長必須要讓一群專業國防文官,參與重大國防政策與事務的制定或決策,才是「文人領軍」真正精神和成功關鍵所在。
(三)副部長全由軍職人員擔任不利文官政策推動
「國防二法」施行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前總統陳水扁的兩任任期內,曾任命過一位純文人國防部長、四位純文人的軍政副部長;馬英九兩任任期內,任命過一位純文人國防部長、兩位的純文人軍政副部長。但蔡英文兩任任期內,所任用的國防部長和軍政副部長,全都是由「軍轉文職」的人員所擔任,其實就是軍人擔任。賴清德就任總統後的首位國防部長已是由文職人員顧立雄擔任,而目前的兩位副部長、一位軍職、一位文職,但其實仍全是由軍人擔任,因為其中一位副部長柏鴻輝為「軍轉文職」人員。
根據現行國防部組織法第四條的內容規定,國防部長為特任,副部長二人為特任或上將,常務次長二人。換言之,上述國防部副部長的其中一人是可由文官擔任。然而,檢視前總統蔡英文執政八年時期的所任用的國防部長、兩位副部長,甚至兩位常務次長、戰略規劃司司長,完全是軍人背景出身或由現役職業軍人擔任,也因而國防文官政策很難以落實。
因為長期以來,上述重要主官職務都是由「軍轉文職」或「完全軍職」的人員所擔任。如此「學長、學弟」關係密切結構下的「軍人領軍」結果,國防法治觀念不彰,導致我國國防弊端叢生,例如軍中的共諜案件、重大軍紀案(如洪仲丘事件)頻頻發生,以及許多軍事革新工作無法順利推動,不是沒有原因。
未來台灣要繼續推動「國防改革」及落實「國防法治」工作,並讓軍中一些封閉型的保守單位徹底改變或轉型;最重要的人事關鍵問題,就是身為三軍統帥的總統,除了要讓國防部長由純文人擔任外,另外一位的軍政副部長也必須由純文人擔任才是正確方向。
肆、國防文官流失的原因分析
世界先進民主國家在國防組織轉型與軍事事務變革中,都非常重視軍事人才與國防文官的培養。因此我國國防部未來對於軍事人員或文職人員的培育、養成、運用,也必須要有前瞻性想法和革新作為。但「國防二法」實施後,「國防文官」的運用效益顯然不若預期,因為不論是文官的訓練培養、功能發揮、未來發展等,都無法在國防文官的人數成長顯示出來,甚至近年國防文官的離職人數均高於新進人數。未來國防部除應化解軍文認知的差異,為文人領軍創造較佳的環境外,更應研究及深入了解文官流失的原因所在,並給予改進或精進,以能降低文職人員的離職率。
(一)高階文職出缺大都由「軍轉文職」優先升任
雖然國防部的文職人員平均學歷很高,多以博士、碩士、學士為主。其中碩士、學士二者合計高達84%,學士以下者只占13%左右,說明了在國防部任職的文官素質相當。
然而由於軍轉文的人員,在簡任職務(共有84個員額編制)所占比率高達45%以上,亦即將近有半數簡任職的專門委員、副處長、參事等職務是由「軍轉文」人員擔任。加上長年以來,不論是軍職背景出身的國防部長、副部長或各單位的軍職主官,也都較偏愛軍職人員,因為其服從性高;因而在升遷方面,若國防部有處長、副司長、副主任、司長等主管、主官職務出缺,上述長官皆會特別拔擢,亦即以「軍轉文職」人員為優先升任的對象。如此情形,就會嚴重打擊純文官的士氣。
(二)許多文職人員久任一職且未受到重視
根據國防部的資料顯示,有關文職人員的職系編制,主要集中在行政職系方面。其中「一般行政職系」占了全部文官編制的65.8%,若加上人事行政、司法、文教行政等,「泛行政職系」即占了全部文官編制的81.6%,其他職系並不多見,至於工程、會計及統計人員更是少數。
也由於國防部所進用的大部分文職人員,都是屬於「泛行政職系」(一般、人事、司法、文教行政)且比例高達83.8%;加上許多純文職人員過去並未具有軍事方面的專業訓練,因此進入國防部各單位服務後,不論其職務高低(例如,即使是十至十一職等的專門委員),也都只能辦理類似科員、專員的一般性庶務工作,無法接觸到國防核心的重要業務。
如前所述,長期以來,國防部許多重要的主官(管)職位,幾乎完全是由「現役軍官」或「軍轉文職」人員升任;也因為在升遷管道極為有限下,許多優秀的純文官難有升遷機會,看不到未來希望,亦感覺不受到長官的重視或不被重用,便有提早退休或離職的情形出現。例如2003年國防部曾召進一批高等考試一級及二級及格的8位高學歷文職人員(3位博士、5位碩士)進入部內服務,結果不到三年時間,8位文官全部提出辭呈;其中一位離職的文官為留學俄羅斯的國際關係學博士,與筆者服務於同一單位即戰略規劃司,令筆者印象深刻,其離職是國防部的一大損失。
(三)國防部一些軍職主官的心態仍然保守
國防部高階軍職主官的思維與支持,其實是國防部未來能否成功達成「文人」進用目標的重要因素。由於國防組織向來是較為封閉的組織文化,軍職幕僚人員以「服從命令」為原則,且組織內部上下的主從關係分明,尤其幕僚人員的陞遷完全決定於其軍職主官,因此即使軍職主官在政策上的指示或決定有問題或甚至是違法,軍職參謀也不敢表示意見,只能迎合軍職主官想法努力完成目標,也因為如此,軍職主官較喜歡指揮或使喚軍職參謀來達成任務。
相較之下,文官體系必須隨時因應外在環境變化,組織行為較為開放,且文官須以「依法行政」為取向,也必須以「遵守法律」為行政裁量的重要依據,如此工作上就常會與長官意見相左,自然就受不到其軍職主官的重視與重用;換言之,也因為文職人員不若軍職參謀的容易指揮,一些軍職主官即十分排斥文官進用政策,也排斥文官比例之提高(不願規劃超過編制1/3以上比例),更會設限阻擋優秀文官的陞遷。以上種種現象,均說明了國防部要完全走向「法制化」、「制度化」、「文官化」的地步或境界,仍是有相當長的距離。
(四)國防部文職人員的薪資誘因不足
國防文官由於其待遇或福利原本就不同於一般職業軍官, 甚至是同樣工作卻有不同待遇(例如「薦任六至七職等文官」與同樣工作性質的「校級軍官」比較,其每月薪水少領新台幣1萬5千元至2萬元左右)的情形發生。以上現象原本無可厚非,此因職業軍人工作時間較長且多離鄉背井,自應獲得比民間行業或一般公務員較高的待遇和福利。
然而,國防部一些長官若不能領悟上述事實,即目前國防文官只領取「一般公務員的薪水」,卻要求國防文官應如同職業軍人須「24小時」的隨時待命或加班,而未給予相當的特別薪資,如此現象就有待商榷和考量。換言之,國防部文職人員相較其他中央部會,須多負「作戰演訓」之義務,且必須具有國防專業以執行國防相關事務,然卻無法得到與國安會、外交部、國安局、法務部調查局等性質相近機關特有的職務或技術專業加給 (如國防專業加給),如此將造成薪資無誘因現象,除不利國防部與其他機關競爭優秀的人才外,更會嚴重影響國防部文職人員留任服務的意願。
依筆者曾在國防部工作十年並為戰略規劃司所進用的第一位文官經驗來看,許多基層文官的工作確實繁重、十分辛勞,每年又有漢光演習必須參與,但卻無「國防專業加給」可以鼓勵,因此常工作不到兩、三年的時間,就會想離開國防部,亦即調往其他政府部門服務。
伍、未來國防文官的策進方向
英、美、法、德及日本等民主國家,其國防體系向來進用大量的文職人員,主要目的希望具有不同專業領域的國防文官,都能在「戰略規劃」、「國防政策」、「武器採購」、「資訊科技」、「財務管理」或「後勤補給」等部門,發揮重要功能;並使國防部長在決定重大國防政策、軍事戰略前,不會只聽見軍方將領的片面聲音,也能廣泛聽取基層文官的專業意見,如此國防組織才能走向現代化、法制化,國防政策的制定才能更為周全,且可解決軍事運作的保守弊病。
(一)應讓文官多參與政策制定或主導國防後勤事務
國防政策考量不能僅限於軍事專業方面,因此引進優秀的文人參與國防事務,是有助於打破社會各界長期對國軍保守、僵化的不良觀感,且能提升國防決策品質,同時更能發揮國家整體力量。當然,要達到「文人武化」目標,也需加強國防專業的培訓,國防部應持續提供完整教育規劃;文人也不能只限於從事行政庶務性業務,應適時給予參與決策的擬定,才能真正落實國防二法文人進入國防體系的精神。
國防部引進的文官,不論是簡任或薦任職等的文職人員,若都只擔任一些事務性、執行性工作,或未讓其參與國防政策規劃或對美軍事交流等重要性工作,甚至也未培養文官擔任重要政策「主官」的職位,如此是無法留住人才。例如,「國防二法」實施至今已二十多年了,國防部仍未培養出一位純文職的「常務次長」、「戰略規劃司長」,甚至讓許多非常優秀的文職人員頻頻流失(提早退休或轉調他機關),十分可惜。
目前國防部負責掌管國防政策制定、對美軍購計畫、重要後勤作業的軍職主官,往往只擔任現職一至二年時間,就轉任其他新的職位,雖然對於陸、海、空的將官而言,此是正常輪調現象,可以獲得不同工作性質的歷練機會,但對於需要更長遠眼光及長期推動的重要國防政策而言,此種時間一到就必須「換人」的措施,是值得深入檢討。例如以筆者的經驗為例,曾在國防部戰略規劃司服務過,不到十年的工作時間,國防部即更換了八位戰規司長,平均每位的任期只有一年多。
因為軍中常常因為軍職主官換人,原本既定的重大政策就隨之改變,也因而造成國防資源嚴重浪費及人力財力大量耗損。未來國防部應培養並任命更多高階文官,來先督導一些重要後勤工作,例如研究發展、保養維護、財務管理、資訊管理等支援作業。如此專業的革新作法,才能真正解決長久以來嚴重影響國防資源管理及支援作業等問題,亦即軍中常缺乏長期穩定的有效領導及政策方向。
此外國防部許多單位的軍職主官畢竟是軍人,在建軍規劃與組織變革議題上,容易囿於「軍種成長背景」與「學長學弟文化」而施展不開,只有文人國防部長領導一批高階文職主官,才能帶領國防部勇於進行國防轉型或軍事改革。因此本文建議,未來國防部高司單位的一些重要主官職務,例如一位「常務次長」、「政務辦公室主任」、「戰略規劃司司長」、「法律事務司司長」、「資源規劃司司長」、「總督察長室主任」,以及「國防採購室主任」,都應逐漸由「文職人員」擔任。如此作法在「文人部長」領導和軍事人士輔助下,文職人員才有久留國防部的服務意願,也才能發揮其專業功能,有效協助文人部長制定國防政策並規劃戰略方針,而達成我國「預防戰爭」的重要國防戰略目標。
(二)國防部應爭取文官的專業加給以能留住人才
推動「文官政策」並不是要完全否定軍人在國防體系的角色與功能,而是要引進外來多元思維所帶來的創意啟發,讓國防政策的制定,除了有軍事專業考慮外,更有不同領域的專業技術與思想注入政策內容中。
雖然在引進文官政策與軍文職磨合過程中,有時業務無法順利推動或是文官無法「24小時」的賣命工作而與軍職主官有所摩擦。然以上問題或紛爭,其實可以避免並解決。例如為落實並儘量達到軍文人員「同工同酬」原則,並名正言順交代或賦予文官更多重要軍事任務與可能超時工作,國防部未來應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溝通協商,依公務人員加給與辦法,爭取或調高國防部文職人員職務加給,以能留住人才。
例如為建構國防文官人事制度及權益規劃所需,俾利國防政策之制定與實施,國防部未來可規劃並比照「司法人員」、「調查人員」或「外交人員」特考,將現行國防部「一般行政」職系,改列「國防行政」職系,並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規定「為因應特殊性質機關之需要」,舉辦不同等級「國防特考」,並給與「國防專業加給」,如此才能留住或吸引具有不同專業知識的年輕人進入國防部服務。
(三)文人部長應有實際作為讓文官感到受重視且有尊嚴
「國防二法」實施後,許多文職人員都深刻感受得到,前國防部長湯曜明、前副部長林中斌、蔡明憲等人在國防部的任職時期,皆是認真工作且會關懷文官工作生活的優秀長官,亦即他們都受到文職人員的普遍肯定;因渠等會不定期的舉辦座談聽取文官意見,此外亦特別重現國防部的法制化工作,努力推動「國防文官政策」以及希望「文人領軍」政策目標能夠早日實現。
其後接任的一些國防部長或副部長」,則幾乎未能發揮領導或改革的功能,亦即不會主動發掘或解決文官長期進用不足額的問題,也不會關心為何大量文職人員流失的原因何在;尤有甚者,有些部長明知文職人員進用是國防重大政策,也不強力督導及要求「人事室」必須提出有效方法解決,以致國防部長期漠視文官人員進用的此項嚴重問題,幾乎年年被立法院或監察院提出來檢討並要求改進。
根據國外先進國家經驗進用高比例文官的事實,以及多年來我國國防部將文官納入國防總兵力的計算之中,應體認到文官已成為國防重要的夥伴,而非附屬角色或配角。雖然我國國防部組織法要求1/3的編制進用文職人員,國防部確實也依法公平、公開選拔了一些優秀的文職人員進入國防部服務。但進用文官政策形成之初,研判受到立法院與美國的壓力甚大,台灣在缺乏相關完整的配套措施下即實施,國防部也因為經驗與制度上的不足,忽視了文官的行政專業、軍文間組織文化差異過大,以致於在領導溝通上產生極大的問題。再加上執行的培訓教育訓練不足、升遷管道極為有限、文官即使升遷或退休也感受不到尊榮或受重視等等,使得文職人員在缺乏願景、看不到希望的情況下,紛紛掛冠求去,斲傷了「國防二法」的良法美意。
本文建議未來國防部應增進軍文職的交流與溝通,可由文人國防部長或副部長,定期舉辦會議或座談會,把軍文雙方所碰到的不滿、怨氣、可能誤會,有溝通或發洩的管道,並作成會議記錄,追蹤會議結果,必要時還要公開說明處理的方式與處理的結果。以上建設性作法,相信對於「文官公文常被要求清稿」、「文官參與決策機會不夠」、「文官工作量與壓力太大」、「軍文協調辛苦」等長期不良情事,都可透過此種方式得到解決,也能加強並達到軍文職的雙方交流與有效溝通。
(四)未來應擴大並建立以50%文官為主的國防部組織
「文人領軍」是現代民主社會常態,也是必然民主趨勢。國防部近年在推動「國防自主、國防改革」重工作的同時,除應落實國防文官政策、即依現有法律,引進文職人員進入國防體系外;未來國防部也應考量並再積極規劃讓一些「將級軍官」轉任為「高階文官」,以回應我國社會各界長期以來對「將級員額過多」需再精減的要求,如此才是前瞻性並合乎民意的具體作法。2025年我國將官編制員額已高達308人。
目前國防部所規劃的文官比例相較其他國家太低(僅以達成33%為滿足)。以先進國家為例,日本將近100%、美國約84%、南韓為71%、法國70%,上述國家的軍文比例都達百分之七十以上。未來台灣要落實「文人領軍」的真正精神,未來我國國防部文官比例,應逐漸提升至國防部內部的各單位員額都至少達二分之一以上,始符合民主憲政精神。
也就是說,目前文官僅編列三分之一比例、約200名左右的文職人員,仍然太少。未來國防部人事單位應規劃研究並積極爭取行政院的支持,亦即在軍文官總人數(目前國防部的總員額仍有573名)情形下,有系統計劃並編制更多的文職人員(名額可由軍職人員轉任而來)而達到300名文官以上。如此50%以上的文職人員(此文官百分之五十比例的數字曾列入前總統蔡英文的國防政策藍皮書第六號報告「新世代的軍人」第41至42頁內容),才能藉由文官專業徹底改變國防部組織文化;至於指揮作戰體系方面則全部交由專業軍人擔任,以能達到我國「軍文分工」、「軍民結合」以及「全民國防」的重要戰略目標。
陸、結論
國防文官任用是屬於國防法制的重要工作之一,必須落實,如此才能改變國防組織的封閉文化與舊有習性,並能提升行政效率,以及促使軍事業務都能依法行政。引進並擴大任用「文官」進入國防部本部與其他國防體系的單位工作,確實是一件困難的挑戰工作;尤其「軍文關係」如何趨向和諧並發揮「軍文合作」功效,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情。
不論我國是由那一個政黨執政,身負落實「國防文官政策」的國防部長,都應在國防組織轉型或國防改革過程中,將「文人領軍」做為首要的國防核心工作目標,亦即不只應大量引進專業文官,更應授權一些高階文官來主導政策制定與後勤工作。
例如,南韓國防部近年來積極致力於「國防部文人化」的工作,在十年的規劃期間,不只已將文職人員比例由過去52%提高至71%,更於國防大學專設軍事教育課程以增進文官的戰略素養。另外,美國國防部也長期任命許多高階「文官」於各個部門,授權其掌管政策規劃、戰略研析、財務管理、網路科技,以及督導保養維護、後勤補給等重要工作。以上所述實例,都是未來我國國防部可以借鏡並擴大任用文官的參考方向。
立法院與監察院多次提醒國防部要注意文職官員流失的嚴重性,尤其要借鏡並參考國外先進國家的作法。台灣鄰近國家的日本其防衛省任用文職人員的比例將近百分之百,但我國只規定三成比例的國防文官都達不到,確實有待檢討。
近年來,我國在武器裝備的質量雖大幅提升,但軍中違法洩密與共諜案件頻頻發生,有違社會各界與全民期待。賴清德總統2024年5月上任後,積極推動國防建軍政策及國安法制改革工作,值得國人肯定。由於國防文官任用也是屬於國防法制的重要工作之一,必須徹底落實,如此才能改變國防組織的封閉文化與舊有習性,並能提升行政效率,以及促使軍事業務都能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