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月底前搬出去。」房東Lime發下最後通牒。
我說我無法在一天內將房間的家當搬出來,懇求給我一週寬限。
對方斷然拒絕,並附上搬家公司的電話──我你他……咒你祖宗十八代,全家給大卡車撞──房東仍「好聲好氣」加上「請」字──實在欣慰!
該死──那廝說什麼要漲租,反正也不想續租──懶得跟那人抬槓了。
我幾天前捎給父親快信;他雖回覆了,錢卻沒到。
戶頭裡僅存的積蓄──加上退還的兩個月押金──依舊是惹人悲泣的數目。
錢還沒到也根本不是我的錯,錯就錯在人家提前要我滾出人家的地盤。
所幸,房間「東西真的不多」──常自嘲「居徒四壁。」
(那不是家,我也不會承認那種屋齡四十年、似隨時要傾倒的老房是家。)
我把所有藏書裝入紙箱,竟裝了三大箱。
但真捨不得丟那些書。
說那些書是所有家當──連同工作用的筆電──也不為過。
我懇求老哥讓我借放──住中部的老哥勉為其難答應讓我借放他家,讓我的書有暫時避風雨的居所。
深刻體悟:台北不是任何人的家;台北只認小朋友與戶頭裡的數字。
沒錢的外鄉窮光蛋就該滾蛋。
短短三天內,我把能丟、能轉賣的大型家具通通處理掉了。
我剩下所有的家當有:一只手提皮箱──裡面裝滿書的原稿;一個旅行箱,裝換洗衣物;一套西裝──當初面試時花不少錢買的;一個背包,裝應急的日用品、手機充電器、存摺、印鑑;電腦包,裝筆電;一箱書,書悉數從網路商城購入的(想起來,好像有一陣子沒逛書店。)
另外另外,還有一些小家電:檯燈、延長線、網路線──原本想丟,但丟了得重買,會多一筆無謂的開銷,想說算了。
最後,一支紅酒。
這支紅酒大概是所有家當中第二、第三值錢的──幾乎跟提款卡等同價值(只是我戶頭裡面沒幾個錢就是了。)
之前為數不多的友人中某還算可以聊天的友人結婚,我托另一位朋友替我遞送白紅包時,千託付、萬囑咐幫我「ㄎㄧㄤ」一支「皇家藍鑽」回來(知道那些打腫臉充胖子的現充一定會搞些價值不菲的酒類迎賓。)
結果是,我遞去的禮金剛好跟一支「皇家藍鑽」市售價打平。
等於是去人家婚禮現場訂購一支紅酒回來──呃不,算上貼補幫跑腿朋友的車資,還不如自己上網訂購──
算了。
一點都不介意,真的。
這支紅酒一直捨不得喝,如今終於派上用場。
老哥雖然買了間中古屋──剛買了間20多年的公寓,夠他與「大嫂」共築愛巢──前提是房貸不會先壓死其中一個──當然不能把所有家當往他家塞。
我用它「賄賂」搬家公司的老闆,懇求他讓我暫時放最後一箱書以及無法帶著走的小家電在他們家倉庫。
講義氣的老闆接過紅酒,很爽快就答應了,並說:找到新的租屋處之後可以隨時打電話找他,他會讓我領這些「小東西」回去。
他就載著我的家當,出發前往家鄉的老哥那邊。
打理完這些事後,心裡反而舒坦。
但我幾乎沒錢了。
光搬家費用就幾乎要我破產,準備去「歹北車頭」跟街友們一起排隊領救助餐。
總算得以離開那間牆面有些龜裂的老房。
終於到了最後,離開的時刻。
我絕不對這種地方產生啥米離別時的愁緒或不捨──恨不得立即逃離這住了一段時間的房子:替我遮風擋雨一陣子的地方。
於是右手提一只手提皮箱──裝滿書的原稿與草稿──左手拉旅行箱(塞滿換洗衣物),右肩上掛一套西裝,左側肩揹電腦包;後揹肩帶快要扯破的背包,裡面裝滿應急的日用品、手機、電腦用的各種充電器、周邊配件,以及最重要的印鑑、存摺──途中背包破掉就好笑了(雖然戶頭沒剩幾塊錢。)
不曉得那位提早將幸福埋入婚姻墳堆的友人過得如何?──婚後是否享受兩人的「甜蜜時光?」抑或被兩倍居住壓力壓得喘不過氣?
與我無關。
只管同其他「北棲青年」們,繼續在北市漂泊。
(下一小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