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綠能轉型下的環境與政策挑戰
2025年5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魯明哲等19人及謝衣鳯等17人提案,最終以謝衣鳯版本修正通過。這項修法針對再生能源熱利用補貼新增環境規範,明確廢棄物燃料須符合環境部標準,並配合農業部組織改造更新機關名稱。表面上是技術性修法,實則在台灣綠能轉型與環境保護的交會處,展現政策精進的努力。作為一位略偏民進黨立場的觀察者,我認為此修法為綠能永續奠定基礎,但其執行挑戰與政治動機仍需審慎評估。本文將深入剖析法案背景、內容、影響及政治意涵,探討其對台灣能源政策的長遠意義。
背景:綠能推進與廢棄物能源化的爭議
自200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以來,台灣積極推動太陽能、風電及生質能,朝2025年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20%的目標邁進。根據經濟部能源署2023年數據,再生能源占比已達12.4%,顯示進展穩健。然而,廢棄物能源化(轉廢為能),特別是固體再生燃料(SRF),因潛在污染風險備受關注。2025年5月14日,監督施政聯盟等公民團體舉辦公聽會,批評SRF燃燒可能釋放氮氧化物、重金屬及戴奧辛,威脅空氣品質與生態健康。
民進黨長期推動2050淨零排放,強調綠能發展須兼顧環境正義,2023年修法已要求新建建築設置太陽能設備,展現綠能決心。國民黨此次提案新增廢棄物燃料的環境規範,表面上與綠能政策方向一致,但從選舉脈絡看,藍營自2024年地方選舉失利後,積極搶攻環境議題,試圖在中間選民中重建信任。民眾黨在本次修法中未積極參與,顯示其在SRF等敏感議題上的謹慎態度,保留未來操作空間。法案內容:環境監管與行政調整並進
三讀通過的修正案聚焦《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內容如下:
- 熱利用補貼規範:經濟部可依再生能源熱利用(太陽能熱能、生質能燃料、廢棄物燃料等)的成本與效益,訂定補貼辦法。新規要求「一般廢棄物或事業廢棄物經處理後製造為燃料,須符合環境部標準」,強化環境監管。
- 經費來源:替代石油能源的補貼由石油基金支應;能源作物種植補貼由農業發展基金支持。
- 機關名稱更新: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為農業部,修正相關文字為「農業部」。
亮點與爭議
修法最大進步在於新增環境部標準,填補廢棄物燃料補貼的監管漏洞。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與《空氣污染防制法》,SRF須符合嚴格排放規範,此要求有助降低污染風險,與民進黨環境正義理念相呼應。然而,法條未明確「環境部標準」的細節,授權經濟部與環境部另訂辦法,可能導致執行不一致。謝衣鳯提案僅更新機關名稱,顯示藍營內部在修法深度上的分歧,而魯明哲提案的環境規範雖具實質意義,但與民進黨既有政策高度重疊,難免引發搶功質疑。
影響評估:綠能永續與實務挑戰並存
能源與環境面向
修法強化SRF的環境監管,有助提升再生能源的公信力。經濟部數據顯示,2023年廢棄物能源化占熱利用的15%,修法後,符合標準的SRF應用預估可成長10%–20%,同時降低污染風險。此舉支持2050淨零目標,並促進資源循環。然而,SRF監管涉及經濟部、環境部及地方政府的跨部會協調,若標準未統一,恐引發執行亂象。政府需建立透明的監管框架,確保政策落地。
經濟與社會面向
修法對中小企業影響有限,但SRF產業將面臨更高合規成本。經濟部估計,SRF設施升級需投入約50億美元。中小型垃圾處理或生質能業者可能承壓,政府應推出補助計畫,如資助符合排放的設備更新,減輕負擔。社會層面,修法回應公民團體對SRF污染的關切,但鄉村地區SRF設施選址爭議未解,需加強地方參與與資訊公開,避免環境正義淪為空話。
政治意涵
修法由國民黨主導,魯明哲與謝衣鳯的提案展現藍營在綠能議題上的積極姿態。從選舉大數據看,2024年地方選舉失利後,藍營試圖以環境議題吸引中間選民,尤其在北部都會區。民眾黨未參與提案,顯示其在敏感議題上的策略性退守,保留2026年選舉的操作空間。民進黨支持修法,但對藍營主導略有保留,擔心SRF爭議若處理不當,可能成為未來選舉的攻擊點。綠營需在執行層面展現治理能力,化挑戰為契機。
結論:綠能永續的基石,執行力是關鍵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修法的通過,是台灣綠能轉型的重要一步。新增環境規範強化了廢棄物能源化的監管,展現對環境正義的承諾,與民進黨的淨零願景相符。然而,藍營主導下的修法帶有選舉考量,執行層面的跨部會協調與地方爭議,仍是重大挑戰。政府應推動透明的SRF監管機制,搭配產業補助與公民對話,確保修法成為綠能永續的穩固基石。面對全球淨零浪潮,台灣唯有以務實治理與技術創新,才能在綠能賽局中脫穎而出,實現真正的零碳未來。
附註
- 資料來源: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報告(議案編號203110126580000)、經濟部能源署2023年統計、監督施政聯盟公聽會資料(2025年5月14日)。
- 延伸閱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
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