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規、歷史與空間限制,看見泡泡浴的堅持與無奈
對於初次造訪吉原的紳士們來說,泡泡浴的體驗常常是新鮮又刺激的。但在這些興奮與好奇之外,也不免會在心中冒出一些實際的疑問:
「為什麼床這麼小?空間也有點擠,裝潢不算華麗,甚至略顯老舊?」這些看似簡單的疑問,實際上牽涉到泡泡浴這個行業背後複雜的歷史背景與法規限制。若不了解其來龍去脈,的確容易對空間與設施有所誤解,甚至產生不必要的期待落差。
首先,要先理解吉原泡泡浴的營業模式:每一家店的營業牌照,是跟著「建築物」而非「店家」本身的。
這表示:一棟樓若有泡泡浴營業許可,那張牌照的使用權只能存在於該建築之中,無法轉移、無法擴展。
更關鍵的是,日本政府早在多年前就已停止核發新的泡泡浴營業牌照。因此,現今還在營業的店家,幾乎都是「持有老牌照的既存業者」,每一張都彌足珍貴。
這也就形成了一種「歷史保留建築」的狀況:想要大幅裝修?風險太高,一不小心就觸動結構或用途變更,牌照可能被取消。
想要拆掉重建?基本等於自廢武功,等同於放棄營業資格。
於是,多數吉原泡泡浴業者選擇在「最小動作」的原則下進行內部調整與維護,盡量保有現況。也因此,不難理解為何許多店內空間偏小、動線略擁擠,甚至有些設施看起來略顯年代感。
除了建築限制外,還有一項更關鍵的法規背景,那就是日本於1956年開始實施的《賣春防止法》。
該法明定,任何性交易行為都不得以營業為名義進行。為了能在法律允許的灰色地帶運作,泡泡浴業者改以「提供洗浴服務」為名營業。
也就是說,從法規上來看,泡泡浴是一個洗澡為主、互動為輔的場所。這種規避方式看似荒謬,卻是長年累積下來的法律默契。
在這樣的前提下,店家內部裝潢就必須符合「洗浴設施」的用途。
這就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為什麼床這麼小?因為法規上無法解釋為「洗澡用具」的床,是不應該出現在空間裡的。
想擺張加大床?不好意思,連理由都找不到。
當你抱怨床太小、空間不夠、裝潢有點舊時,也許可以換個角度想想:
正是這些受到限制的格局與條件,才讓泡泡浴在當今的日本得以繼續運作。
它不像飯店,也不能像飯店。它的存在,是歷史、制度與現實交織出來的妥協結果。
而我們能夠在這樣的空間裡,享受一段被包容的溫柔、體驗一次合法卻含蓄的曖昧關係,已經是這座城市願意給成年人的最大恩惠。
那張小小的床,不只是用來躺的空間,更是這座城市容許風月喘息的寬容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