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篇的主要敘述和俄國史沒有關係,其主要著眼於歷史學
歷史具有兩種意義,一是時間的運動、二是對這一個過程的認識。
歷史的研究對象分為兩種,一種是對人和人類社會生活所產生的成就做研究,此即為文明史。而另一種研究創造並指導人類共同生活的那種力量的特性和作用,這則稱之為歷史社會學。
歷史過程是由能夠將個人團結在一個共同體中的多種力量所協同構成的,而創造和推動人類發找的兩個基本力量是人的精神力和自然界的力量,歷史並不觀察前者。
民族氣質是受到自然界影響產生的,所以將自然界視為一種推動和創造社會的歷來觀察。
社會是由人構成的,但人跟人是各自獨立的。社會的作用在於在社會當中,人們可以完成單人所無法完成的事物,可以組織人力進行個人不能勝任的活動。
人、人類社會及自然條件是構成社會生活的三個基本歷史力量。這些力量所蘊涵的因素是人類結合並維繫的因素,依其特點可分為1.生理因素2.法律及政治因素3.精神因素。而要維繫社會生活必須依靠交際和繼承。
沒有共同的目標、情感和興趣人類就無法組織鞏固的社會。社會越勞雇,共同因素支配人們的力量就越大,最後形成風俗習慣。這些條件是不同世代可以交際,這就是「歷史的繼承性」。一直繼承就可以形成利紐帶,最終成為歷史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