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異哉!竟然在“中華民國”裡去“中”》第二篇《身份認同的竊取犯》(2025/5/27)裡說:
“[目前台灣的族群仇恨浪潮]打擊範圍勢不免溢出民意代表,波及所有不放棄‘中國人’身份認同者。有人因為母親還在大陸,不認同對岸是‘境外敵對勢力’,被攻擊為‘認賊作父’。攻擊她的是鳥熊貓狼群,畜群的‘牧’師自己卻有認賊作‘妾’的前科。綠營中有此前科者大不乏人。1938年11日9-10日的‘碎玻璃之夜’,納粹德國官方放任暴民在全境內攻擊猶太人、焚燬他們的物業、攻擊他們的人身,但強姦了猶太婦女的衝鋒隊員卻遭開除黨籍處分,因為他們觸犯了‘紐倫堡法’:雅利安種不得與猶太人通婚和交媾。民進黨若是納粹的話就是丟納粹臉的那種納粹。”
現在賴清德可好,近期發表的《團結國家第三講》,對“民主”一詞發揮了創意:“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了!”。異哉,直接否定了他自本屆國會開院以來的前一個創意:公民團體發動的“大罷免”代表的是比選舉出來的立法院“更大的民主”。體制外的“民主”,其先例是中國大陸文革時代的“大民主”,不同者是後者砸爛公、檢、法,民進黨則控制了三者,只圖剷除國會多數的在野黨。同一回事,被賴清德前後說成是截然相反的兩回事,實有違“戈培爾效應”,即“謊言若重複一百遍就成了真事”。在賴清德的情形中,本可“歪理若重複一百遍就成了正理”,即:在上回大選中支持民進黨的40%、令他們在立法院中變成少數的那類份子,湧到院外青島東路就變成了“更大的民主”。
賴清德第一重創意頂多重複了十遍,還來不及沉澱,第二重創意就將事實的本質揭穿了,只不過將少數派專權重新發明為“民主”而已,甚或“中華民國憲法”的新詮釋。連“撕裂”都可說成是“團結”,趙高效應乃其第二本性,已成黨基因。
問題是:在“大罷免”前夜,賴清德如此摧毀“戈培爾效應”,不是成了豬隊友了嗎?而且,他自我顛覆且渾然不覺。若按他的“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了!”那麼以最高票當選的賴清德不必是總統,侯友宜和柯文哲也可以當。賴清德這位“元首”的能耐是畫虎不成反類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