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家暴零容忍」觀念漸漸開始在台灣社會中落實,但若發現「咦?鄰居好像在吵架,越吵越大聲甚至有打人或丟擲物品的聲音」是不是發生家暴了?我該怎麼協助?
無論你是被害者本人、目擊者,或是熱心的鄰居或親友,了解正確的通報方式和步驟,能夠在關鍵時刻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幫助。
以下簡單介紹一般民眾應如何通報家暴以及在通報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誰可以通報?
任何人都可以。
二、該如何通報?
1.電話通報:
(1)110 緊急報案專線:當你目睹或聽聞有人正在遭受暴力,且情況緊急需要立即介入時,請撥打110。警察將迅速前往現場處理,確保被害人的安全,如若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警方到場大多會先協調現場狀況,於返回派出所後將會進行通報。
(2)113 全國保護專線:用於非緊急但需要協助的家庭暴力案件。家防中心的專業人員將評估案件,提供相關資源和支援,並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介入(若只是為了諮詢而已也可以致電113專線,但若113接線人員評估有必要的話還是會通報唷)。
2.網路通報:一般民眾可以透過「關懷e起來」平台進行通報。
3.醫療單位通報:醫事人員在知悉有疑似家暴情況,需要進行責任通報。當你因為家庭暴力受傷到醫院治療或檢查時,醫事人員就會先為您驗傷治療,之後會進行通報。
4.學校單位通報:學校人員在知悉有疑似家暴情況,需要進行責任通報。因此如果你是學生,如若家裡有發生家暴事件,可以告知老師協助通報。
此外,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應立即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三、通報之後會發生甚麼事?我的身分會被暴露嗎?
在通報案件中,通報人的身份是不會公開或被暴露的,接手案件的主責社工也有保密義務。若特別擔心身份曝光,在通報內容中可以再多提醒與備註:請勿透露通報者的姓名或單位、身分。
此外,留下聯絡方式的目的,其實是方便家防中心的社工能夠在接案後與您聯繫,進一步釐清或了解當下的狀況,將有助於社工評估或介入被害者,後續將交由主責社工接手案件的調查與評估是否開案服務。

四、補充資訊
好的,講到這邊,以實務工作者的經驗再讓我多嘴一下;大部分家暴案件都是來自警政、醫護人員、學校人員的通報,有時候即使主責社工並沒有透露通報者的身分,但因為被害人會回想「咦~我當下有報警請警察來」、「啊我有打給113啦」諸如此類情形,其實被害人自己想想之後也都知道是誰通報的,尤其是時常反覆報警的案家或被害人,所以有時候不是社工刻意暴露通報者身分,而是被害人要猜也很容易猜到是誰通報的(麻煩不要再一直誤會社工了)。
還有,有遇過一些熱心民眾致電報警的,但警員到場之後很大聲地的詢問「啊!是你報警的嗎?怎麼了嗎?」(尤其是附近住戶只有少數幾戶的狀況下或一層樓就只有2~3戶的狀況下),詢問的聲音之大,可能讓當下發生衝突的案家都聽得見,如此一樣會暴露了報案者的身分就是鄰居;呃...這部分社工我也無能為力囉,這部分就是回歸警員本身的素質了(有些老警員接到110報案會很不爽要外勤訪查,且民眾只要是用110專線報案,當地派出所勢必得回報110處理情形,因此才不會有被吃案的問題;過往曾有民眾表示逕自致電派出所但警員都沒人來處理,原因就在這-因為你不是撥打110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