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說明 家暴社工都在做什麼工作呢?
家庭暴力防治社工的主要服務內容包括:24小時緊急救援(緊急案件出勤)、協助提供法律諮詢與協助、心理諮商輔導、經濟扶助、轉介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等。 此外,社工也會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陪同法院出庭(保護令庭)。
一、針對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服務
1.24小時緊急救援與協助:提供被害人緊急庇護、安置、醫療協助、驗傷、採證等服務。
2.心理支持與諮商:提供心理諮商、情緒支持、創傷治療等服務(視被害人需求協助媒合心理諮商資源)。
3.經濟扶助:提供被害人經濟扶助,例如: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費用、訴訟費用、房屋租金、子女生活費用等補助。
4.法律協助:提供法律諮詢、協助聲請保護令、陪同出庭、轉介法律扶助基金會等。
5.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轉介就業輔導資源,協助被害人重返職場。
6.追蹤輔導:追蹤輔導被害人,持續追蹤被害人之生活概況或是否再受暴等。
主責社工於服務被害人期間持續追蹤其生活或個人需求,並追蹤是否再次受暴、案家有無其他成員有其餘需求、被害人生活目前有無須協助之處(例如:因為受暴搬出來住了需要租屋資金、因為加害人到工作地點滋擾導致原工作離職了需要找新工作...等)。

二、針對加害人的服務
除了被害人會有主責社工以外,其實也會有服務「加害人」的社工喔!主要就是追蹤加害人身心或生活概況:評估加害人生活有無其餘需求、給予加害人情緒支持、告知保護令相關權益、教導其情緒抒發管道等等。
那麼,為何需要有服務加害人的社工呢?這邊依個人觀點簡單分享一下加害人社工存在的必要性。
1.避免被害人單方誇大受暴事實,導致社工蒐集的資訊無法平衡:有時候被害人確實會因受暴或當下情緒害怕而誇大受暴事實(實務經驗上也確實有許多被害人刻意誇大受暴事實,但實際上被害人是刻意激怒加害人之後導致家暴發生,之後再來以家暴名義聲請保護令、談離婚與子女監護權);看到這不要懷疑,這世界甚麼人都有,故意引導家暴事件發生再來談離婚、爭子女監護權、爭財產的事是有的。
2.一人一社工比較公平:被害人都有主責社工聽被害人陳述家庭狀況、受暴事實、聲請保護令等,沒有道理加害人就沒有社工服務吧?有時候加害人也會分享雙方因為何事爭吵?加害人的立場與想法是甚麼?是不是因為被害人先故意說了人身攻擊的話激怒加害人才導致爭執發生?
有的時候從加害人的角度反而可以得知不同的立場,以更加平衡雙方的資訊;若被害人社工只單方聽被害人陳述很有可能會落入遭被害人操弄的情形(被害人要求社工幫忙甚麼你就幫忙,這樣子沒有界線的服務下去會導致工作爆炸喔)。
好啦,以上只是個人淺見~,但加害人社工的存在是有其特殊性的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