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外的人是醫生
「怎麼會是你?你不是走了嗎?」
「我剛剛從後照鏡看到你進了這棟大樓,擔心會發生什麼事,就折返回來。靠近門口時聽到她一再請你離開,忽然又完全沒了聲音,我怕她是不是被掐住了,所以才這麼急著敲門。確定裡面還有聲音之後,我才故意敲得特別大聲,是想讓鄰居或其他人注意到,萬一日後需要證人,會比較容易找得到。」顧准立刻將她護在身後,用那溫柔的聲音說出與情境完全不符的話:「你到底是誰?你到底是誰!我才是她的男人!你憑什麼出現在這裡!」
醫生冷靜地看著他,語氣堅定:「我是不是她的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現在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你擅自闖入她的住所、強吻她、解開她的衣服,這些行為不僅違背她意願,也已經構成《刑法》的強制猥褻罪。若再進一步,還可能涉及強制性交未遂。這不是單純的情緒問題,而是刑事問題。先生,你已經是犯罪嫌疑人了。」
「猥褻?跟自己女朋友親熱也叫猥褻?她是我最愛的人!我怎麼可能傷害她?你根本搞錯了!」
「就算是夫妻,只要違反對方意願,一樣是性侵。」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違反她意願了?如果她不願意,為什麼不喊叫?她明明就很享受!」
「她剛剛已經一次又一次請你離開,還努力開門鎖。是我踹門進來才制止了你。你如果還有一點理智,就回想一下,她剛剛說了幾次『離開』。」
「你住口!她說她沒有要趕我走!」
「是,她不是趕你走,她是請你離開。」
顧准轉過身,雙手垂在她肩上,眼神絕望地看著她:「妳不要我了嗎?」
她看著他那悲傷又混亂的眼睛,胸口劇痛。但她知道,她必須趕他走。她咬牙壓住情緒,艱難地擠出聲音:「請……請你……請你……離……離……離……離開。」
最後離開兩個字,是她人生至今最困難的一次發聲。
顧准眼中浮現無法接受的神情,聲音沙啞:「妳是真的要我走嗎?妳真的不要我了嗎?」
「……」她說不出「是」,因為真的不是。
「她已經非常明確地表達了,請你離開。」醫生語氣堅定,側身作勢送客。
顧准鬆開手,垂著頭走出門。
門緩緩關上。她站在原地,用極微弱的聲音說:
「我沒有要趕你走……我也沒有不要你……但我不能留你。」
醫生走到窗邊,看著那道越走越遠的背影。
「他真的走了。我想這次,他應該是真的會離開妳了。我知道妳很痛……但至少,這是個開始。」
她低著頭點點頭,眼裡空洞一片。傷心到連淚都流不出來。
「我剛剛說不出『是』……」
「我知道。但妳還是撐著說出了『請你離開』,已經做得很好了。」
「我的心……真的好痛,是那種身體上的痛……」
「我懂,因為那不是情緒,是生理反應。他曾經至少擁有妳一半的心。心被割去一半,怎麼可能不痛?但人類的幸運在於,心不是只有一顆。妳以後會懂的。」
「心不只有一顆……?」
「不然怎麼會有『三心二意』這個成語?等妳遇見真正適合的人,就會明白了。」
「我不想懂……」
「但妳必須懂,否則受傷的,會是更多人。有些傷口必須清創才能癒合,如果拖著不處理,最好的結果是截肢。最壞的結果……我想妳不會想知道的。」
「可是好痛……我想上麻醉……」
「忍著。打麻醉針比其他任何針都更痛,而且麻醉退了之後,會更痛。現在,我能做的,就是在這裡陪妳,直到妳受得了為止。」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可以抱你一下嗎?」
「抱歉,不行。先抱抱枕吧。我會陪妳。」
「……好。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