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新書《超圖解SDGs》期間,心中真是充滿複雜感慨。多年來,臺灣各界在可持續發展各面向的推動雖有努力,然若從國際指標與視角來審視,整體表現仍有諸多待加強之處。翻閱各大學、企業、文化藝術單位所發布的「可持續報告書」,甚至可以發現,對於17項SDGs的理解與實踐,大多仍停留在表層,尤其ESG三大面向中,常見E(環境)與S(社會)被強調,然而G(治理)卻時常遭到忽視甚至缺席,這更不用再談TBL。
近期社會事件所發生的諸如權勢霸凌、性騷擾與性別暴力等問題,正凸顯出「治理」機制的薄弱與制度性缺口,反映出各機構在內部治理、倫理文化上的缺失。這其實嚴重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真實進程,也深深動搖社會的信任基礎。
更令人感慨的是,文化作為可持續發展「第四支柱」的重要性,在臺灣的政策與行動中,仍未真正的實踐。自UCLG於2004年發布《文化21議程》以來,國際上已逐步將文化納入可持續發展核心思維,2015年在西班牙畢爾包舉辦的文化高峰會更進一步通過《文化21行動》,建立跨層級治理與企業/組織實踐的機制。從這個角度審視比較,臺灣目前的相關政策與實踐,往往流於紙上作秀、形式主義,文化完全沒有真正內化為全民共同價值與行動準則,那麼「SDGs」要如何根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