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經過一個閃黃燈路口,因為是下班時間,車子來來去去,看到有一台小卡後面跟著不少車正朝我這方向過來,很自然站在那,想要等著這一串車走了再過,不自覺的放空一下,突然聽到一串咒罵聲,「到底要不要過啊?x小!」這才發現,小卡停了下來要讓我和另一個人過,但另一人正在滑手機,沒有發現小卡已停,我快步過了馬路,那台小卡繼續往前開,但還是持續大聲咒罵「x小啊!」
回台灣好久了,但還是好不習慣台灣的交通,不管是綠燈還是閃燈的路口,過馬路都要很小心,去年開始開罰不禮讓行人,綠燈時,大部分車子都會讓人過,但像這種閃黃燈的路口,基本上都還是等著車子過了再穿越。
想想在美國的時候,過馬路從來不需膽戰心驚,一般有紅綠燈的路口,所有轉彎的車子,一定是等行過完馬路並人上了人行道才會過,而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則通常會有Stop sign,任何的車子看到Stop sign,都得要停下來,如果四個路口都有Stop sign,就看哪一台車最先到,就由他先走,其他車子則按照順序通過,這時候如果有行人,一定會等行人過了才過。
如果交通號誌故障了,也不需要交通警察來指揮,所有車子直接進入Stop sign模式,到了停止線就是得停,看哪條路的車子先到,一次只有兩台不同方向的車過,接著換另一條路的兩台車過,所以行人在這時候,也可以安心過馬路。
身體還是持續顫抖著,雖然小卡已開走,但是司機的咒罵聲還是在腦中迴盪,當下會擔心,司機會不會太生氣而下車罵人或打人,因為現在有太多情緒不穩定的人,心裡也不禁想,如果他停下來那麼生氣與不甘願,那他不要停下就好,畢竟前面也是好多車就這樣開過沒有停下禮讓行人,縱使家旁邊就有派出所,但幾乎沒有看過警察因著這樣開單,通常都是出車禍後,才檢討司機不禮讓行人。
現在已經有法律規定要禮讓行人,但到底要怎麼樣,行人才能真正安心過馬路,國外有很多值得學習的方式,希望台灣真的能夠脫離行人地獄這個稱號。
(圖文不符,看看貓咪療癒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