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島國觀察室
不分區立委制度原本設計的初衷,是為了讓國內小黨、具有特定專業背景、能代表弱勢或多元社群的公民,透過政黨票進入國會,補足地方直選制度的不足。然而在實際運作中,這個制度逐漸被各政黨變成利益分配的工具,甚至成為政客的「免死金牌」。當不分區立委既無需面對地方選民的直接監督,又沒有罷免機制時,它就成為政黨在立法院長期布局與操控的溫床。
一、免死金牌與爭議案例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並未規定不分區立委可被個別罷免,只要政黨不撤換,其任期幾乎可坐滿四年。各政黨的不分區名單中,不乏有刑事前科、曾受刑紀錄、遭罷免紀錄,甚至屢次區域選舉失利後轉入國會「安置」的案例。這些人並非透過直接民意授權進入立院,卻握有與區域立委相同的立法、質詢與表決權力,形成權責失衡的荒謬現象。
當選舉失利者、酬庸人事與爭議人物能以不分區立委身份長期留在立院,民意監督機制幾乎失效,制度被政黨私有化,國會形同被「席次世襲」的利益堡壘。
二、民眾黨「兩年條款」的背後意圖
民眾黨近日強調將依照前主席柯文哲制定的「兩年條款」執行,要求所有不分區立委於2026年1月底全數辭職,由備位名單遞補。表面上,這被宣傳為培養新人、增加政治參與機會,但從戰略角度觀察,背後可能包含多重政治考量。
首先,透過兩年更換,黨中央可確保不分區席次始終由高度忠誠且立場一致的人選掌握,強化對國會黨團的控制。其次,遞補名單可成為培養地方選舉候選人的訓練場,讓黨內更多人具備「現任立委」的政治資歷,以利之後投入區域立委、市長等選戰。最後,這種安排亦可能為黨內重量級人物(如黃國昌)預留行動空間,於2026年底投入地方行政首長選舉,並維持黨在立法院的話語權不減。
三、制度漏洞與修法建議
不分區立委的制度缺陷,已經威脅到代議政治的健康運作。既然不分區立委是由全國政黨票選出,全國選民理應擁有罷免權。若不補足這項漏洞,任何政黨都可能利用此制度長期壟斷席次、製造政治混亂,卻不必為後果負責。
具體建議如下:
1. 增訂不分區立委罷免機制:由全國選民共同享有罷免權,罷免提案與連署門檻可依該黨上屆政黨票比例設定,以防濫用。
2. 限制席次輪迴:被罷免者不得列入本屆及次屆不分區名單,避免政黨反覆安插同一人。
3. 限制政黨提名名單條件:政黨提名的不分區立委,應具備與立法院各分組委員會職掌相符的特定專業背景,以回歸制度設計初衷。
4. 建立透明評鑑制度:定期公開不分區立委的出席率、提案數、質詢表現等指標,供選民評估是否啟動罷免。
四、結語
當不分區立委成為政黨的免死金牌,不僅保護了不適任者,也助長了政黨利用制度漏洞壯大勢力、挑動社會對立的誘因。這不只是民眾黨的問題,而是所有政黨在現行制度下都可能動用的政治武器。唯有儘速修法,賦予全國選民罷免權,並嚴格限制提名條件,才能讓不分區制度回歸專業代表制的初衷,守住台灣民主的根基。
參考資料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中央社,《黃國昌:民眾黨不分區立委2026年1月底全換血》,2025/08/10。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歷屆不分區立委表現評鑑報告》。
- 政黨提名制度比較研究,台灣民主基金會,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