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國環保局(下稱:EPA)於 7 月 29 日提案撤銷《清潔空氣法》下的「危害認定」,終結自 2009 年以來將溫室氣體視為危害公共健康的法律基礎。
此舉不僅波及電力、交通、油氣等多項減碳規範,也引發學界與環保團體震驚,恐讓美國溫室氣體排放全面解禁。提案目前進入公開徵詢,預計 2026 年才有最終版本,並可能掀起最高法院的司法大戰。
為什麼重要?
這篇聚焦美國EPA擬廢除溫室氣體危害認定,牽動16年減碳法源與電力、交通、油氣三大部門規範,影響深遠且可能改寫全球氣候政策走向。這應該是近期美國環境、能源領域的重磅議題。上個月,7/29日美國環保署EPA提案取消清潔空氣法案案中的“Endangerment Finding”危害認定(以下稱之為,認定)。目的是要廢除認定溫室氣體(如二氧化碳、甲烷等)會危害公共健康。
同時提案廢除輕型、重型機車的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包含測試、報告與部分要求。這一新聞出來讓整個環境保護領域、汽車產業等為之震驚。
因為,這將打破過去在歐巴馬時代2009年至今約16年對於溫室氣體有害的認定,在法律基礎上改變了聯邦政府在這件事情的態度與行政基礎,也將為整個減碳發展帶來巨大的影響。
危害認定來源與影響
危害認定始於2007年時,美國最高法院在 Massachusetts v. EPA 案中裁定:溫室氣體屬於Clean Air Act《清潔空氣法》中的「空氣污染物」。
如果 EPA 判定它們危害健康與福祉,就必須依法監管。

根據這個判決,EPA 經過科學審查後,發布 Endangerment Finding認定六種主要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會危害人類健康與福祉,從而啟動聯邦溫室氣體管制。

對於該認定的影響,推動了2010年針對輕型機車的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的訂立。並且延伸到車輛、引擎。
同時也推動了車商、引擎廠商要逐年提高對於溫室氣體(GHG)合規要求、增加研發製造成本。
而在回答到底這「認定」有何影響?本文以三個案例為參考:
對於肯定該項「認定」的支持者表示,表示它帶來電力部門、交通部門、和甲烷領域規範的建立。
電力部門(2024 年規範)
法源依據:2009 年危害判定 → 《清潔空氣法》第 111 條(新舊電廠標準)
成果:規範燃煤與燃氣電廠溫室氣體與其他污染物,至 2047 年可避免 13 億噸碳污染,相當於全美電力部門一年總排放。
交通運輸部門(2024 年規範)
法源依據:2009 年危害判定 → 《清潔空氣法》第 202 條(車輛排放標準)
成果:New Clean Car and Truck標準,預計在整個計畫週期內減少 72 億噸(乘用車、輕卡)+ 10 億噸(重卡)溫室氣體排放;交通部門是美國最大排放源(2022 年佔全國 28%)。
法源依據:2009 年危害判定 → 《清潔空氣法》第 111 條(新源與既有源甲烷規範)
成果:大幅減少油氣產業甲烷及其他有害污染物;甲烷暖化效應遠高於二氧化碳,約佔全球暖化 30%。
那麼為什麼要突然改變呢?
根據EPA觀點主要可以分為法律與程序問題、氣候影響有限、和科學證據的質疑。
在法律成面上,這樣的認定過於倉促,因為原本清潔空氣法案是用來監管是否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而非是專指Co2的氣體。
畢竟吸入Co2多數是造成間接的影響健康,並非立即的健康損害。所以,這樣的立法精神,在反對派眼裡,自然是不能擴大到整個溫室氣體都不能排放的認定。
即便真的要管制,那請另外制定其他的氣候法律。
其次,Co2對於氣候的影響被誇大了。並宣稱即便美國在消除過去十年的溫室氣體排放,到2025年,全球溫度降幅也只有大概0.05°C(約 0.09°F),指出氣候模型高估了實際的升幅溫度。
最後,二氧化碳本生也是生態系中需要有的必要氣體。因而對環保團體提出的科學證據表示質疑。並強調需要有更多的量化證據,而非僅用電腦模型證明排放會導致可測量的危害。
簡而言之,是強調對於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溫室氣體管制,本認定缺乏合理的法源依據與科學依據,因此,不應該以此為執法的依據。而環保署也表示若最終獲得通過,該提案將推翻支撐總額達 1 兆美元的高成本法規,每年可節省超過 540 億美元。
以上還只是個摘要,從這邊應該也看出成果帶來的影響吧。
改變帶來的影響
目前該提案尚未進到實質的決定階段,但假若通過,也將影響未來的減碳推動的法源根據。從Jody Freeman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前歐巴馬時期該負責推動Endangerment Finding的主要負責人表示,這項認定可以說是管理汽車行業、運輸載具進行減碳的第一個與最重要的武器。
她表示,這個廢除認定的提案,來自於證據值得檢驗的報告。宣稱環保署引用的報告,主要來自於五個環境主張色彩相當極端、與僅少數作者所提出的獨立研究;更偏向懷疑二氧化碳影響暖化的論調。表示研究並未經過傳統的學術討論與同儕審核等。
(報告約150頁,歡迎下載閱讀)
如果這項認定被廢除,就等於和整個產業說明:美國溫室氣體排放是沒關係的。為什麼?因為
- 電力、或是汽車行業的排放放到整個世界中還是相當小
- 即便有排放,但那也是間接的而不是直接影響健康
- 政府能管的僅有真正地方有影響的有污染氣體,這溫室氣體怎麼能歸我管轄呢?
- 在二氧化碳認定可以將排放細分到整個領域,並宣稱這麼「小」的佔比對人體影響有限。
- 放任政策合法化,將會帶來更多污染,讓公共健康領域將受到更多危害,特別是兒童與脆弱族群。
進度到哪了?
目前環境部針對該項提案,人在公開徵詢階段,預計會到2025年的9月15日,接受公眾、專家與利害關係人的評論。因為該提案影響重大,預計也會舉辦公聽會等。
直到後續審閱與回應意見後,預計還會經過幾輪的修訂案才會交由聯邦公報討論。
預估要到2026才會有較為明確的版本出來。但涉及的法律爭議巨大,也不排除會一路的經過法律訴訟到最高法院。
總之,是個行業內的重磅消息,值得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