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每時每刻都在工作」。
但我不是一個信教的人。
我相信不強制的思想,并且認同一個人,應該培養自己的信仰。信仰并無限定語,也不應限定范圍。
事實上,人的本心就是向善,而非向惡。
但基因多向性決定了人的多樣性,這是為了應對變化莫測的環境,從而讓基因得以生存。
基因和人本身并不是一回事。
而人之所以成為人,并不是因為基因一直得到保存,而是我們在基因斗爭中,最終創造了文化,進而走向文明。
以上都是囈語。
為什么這樣說?
并不是因為他們都是夢話,而是在我閱讀和經歷的時候,很容易發現,越是絕對,就越是容易走向初衷的反面。
老子說過,柔軟的東西長久,堅硬的東西脆弱。
即使是最嚴謹的科學,也必須先設定一個范圍,才能開展不容許差錯的實驗。
我們不能強求他人,更不應該強求自己。
沒有一件事都該「這樣」發生,也沒有一個人可以保證「這樣」發生。
「凡屬煊赫一時的人,有些是譁眾取寵,欺世盜名。有些是因利乘便,適逢其會。有些是巧奪豪取,攘竊覇占。有些是庸庸碌碌,福澤所鍾。形形色色,若要細為分類,也實在分不盡。有權有位,有名有勢。被人側目,受人羨視。有些是少一人與多一人,對此時代,實無關係。叫別一人來替換了這一人,也無關係。一時烜赫,其實只是一虛影。但這些尙是好的。有些在他當時或不易覺察。在他身後,壞影響、壞風氣,卻可歷時抹不去。這些人則實在要不得。」(錢穆)
但庸人庸眾又不及此。
我也只是一個庸人,這并不是對自己放縱,而是一種很本分的認知。
如果以留存在歷史時間之中而計,大部分都只能算身死名滅的普通人,甚至有的人,還如錢先生所言,不僅沒有好的影響,反而倒行逆施,以一人之生而增加千萬人的痛苦。明清以小說聞名,其中一部《後西游記》講攔路妖怪,有一個喚作「解脫大王」,便是以殺人為解脫。后來讀佛教故事,才發現這個解脫大王也有故事原型。但這樣的生命,以「殺生」為生,卻自命為解脫,卻不知道真地殺盡了,自己又如何對待自己。
若是說一套,做一套,到了躲不過,哈哈一笑便算了事。雖然是又厚又黑,也不過是歷史常事,應能納入到一治一亂的安心循環之中。王莽殺自己的兒子,殺得是慷慨激昂,但自己死到臨頭,仍然求天求地,怨人不怨己。夠可笑,也夠讓后人心安——還好,這恬不知恥還是講邏輯的。
可要是殺人的人,偏偏連自己也不放過,又該如何呢?
殺人殺得如此堅定,便是自己也該殺,則這種惡就不是簡單的惡了。
當人類知道吃人算一種罪過的時候,仍會吃人。因為道德是一種文明,而文明華美而脆弱,只要輕輕一碰,就能碎成灰塵。依靠文明來制止吃人,不如用面包來制止。但吃飽了肚子的人,依然要吃人,而且津津樂道于老的干瘦,胖的肥美,小的多汁……那這又是何等的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