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被照顧者)
想聘僱外籍看護,首先必須確認 被照顧者是否符合資格。依據勞動部規定,主要條件如下:
- 年齡未滿 80 歲:必須經醫院評估,有 全日照護需求。
- 80–85 歲:需有 嚴重依賴照護或全日照護需求。
- 年滿 85 歲以上:只要有 輕度依賴 即可申請。
- 巴氏量表(≤60 分):一般情況下,被照顧者需通過醫院開立的巴氏量表,分數 60 分以下,才符合申請資格。
免巴氏量表評估的情況
以下幾種情況,可不需提供巴氏量表:
- 年滿 80 歲以上長者
- 70–79 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
- 失智症患者(CDR 量表 ≥ 1)
- 長期使用居家照顧、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服務滿 6 個月以上者
- 持有重度以上(含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且屬於特定項目者
被照顧者的申請資格,主要取決於 年齡條件 + 巴氏量表評估,若符合免評情況,流程會更加簡便。
外籍看護申請人資格(雇主條件)
除了被照顧者需符合資格外,雇主本身也必須符合規定,才可以合法聘僱外籍看護。依勞動部規範,雇主的資格條件如下:

- 親屬關係限制:申請人必須是被照顧者的 直系血親或三等親以內的親屬。
- 舉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孫子女、姪子姪女、公婆、岳父母等,都屬於合法的雇主範圍。
- 國籍限制:雇主需具備 中華民國國籍,外籍人士或僅持外國護照者不可擔任申請人。
- 聘僱責任:雇主需負擔外籍看護的各項法定支出,包括薪資、就業安定費、健保與勞保,以及期滿回程機票等。
申請外籍看護需要準備的文件
在確認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之後,接下來就是準備相關文件。以下整理出申請外籍看護時必須備妥的主要資料,讀者可以參考下圖:

申請外籍看護需要準備身分證、傳遞單等
以上為申請外籍看護需要的基本文件,包括:
- 醫院開立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 申請僱傭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表
- 申請人(雇主)身分證明影本
- 被照顧者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如適用)
外籍看護申請流程
確認被照顧者與雇主都符合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並準備好相關文件後,就可以進入申請流程。以下是一般常見的步驟:

外勞申請流程圖
- 資格確認
- 先確認被照顧者是否符合年齡、巴氏量表或失能狀況的規範。
- 雇主需具備合法資格,並準備好申請人文件。
- 醫院開立診斷與評估
- 至合格醫院進行巴氏量表或其他失能評估,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
- 若符合免評條件,則需準備相關佐證資料(如癌症診斷證明、失智評估表)。
- 準備並送件
- 準備完整的申請表格與附件(診斷證明、身分證明、戶籍謄本等)。
- 向縣市政府或透過合法仲介公司提出申請。
- 審核與核准
- 政府單位會審查申請人與被照顧者的資格及文件完整性。
- 如有缺件,會通知補件。
- 媒合與聘僱
- 申請核准後,可由雇主自行聘僱,或透過仲介公司安排外籍看護。
- 完成聘僱契約、保險與入境手續後,外籍看護即可到職。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常見問題
Q1:年紀大就能申請外籍看護嗎?
不一定。年齡只是條件之一,若未滿 80 歲,仍需經巴氏量表評估達全日照護需求;80–85 歲需達嚴重依賴,85 歲以上則可放寬到輕度依賴。
Q2:外籍看護申請一定要做巴氏量表嗎?
大部分情況需要。但如果是 80 歲以上長者、70–79 歲癌症二期以上、失智症(CDR ≥ 1)、或長期使用居家/日照服務滿 6 個月,則可免除巴氏量表。
Q3:誰可以當外籍看護的雇主?
雇主必須是被照顧者的 直系血親或三等親以內親屬,例如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孫子女、公婆或岳父母等,並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Q4:申請外籍看護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主要包含:
- 醫院開立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 巴氏量表
- 被照顧者身分證、戶籍謄本(或身心障礙手冊,如適用)
- 申請人(雇主)身分證與親屬關係證明
- 勞動部申請表格與相關附件
Q5:外籍看護申請有政府補助嗎?
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家庭,可申請 每月 3,000 元的薪資補助,最長三年。此外,也能搭配長照 2.0/3.0 的資源,例如照顧服務券、喘息服務與輔具補助。
總結:
申請外籍看護需同時符合 被照顧者資格 與 雇主資格,並準備齊全文件,經政府審核通過後才能合法聘僱。由於流程繁瑣、規範嚴格,若想避免延誤,建議透過合法專業仲介協助,確保申請更順利。
亞太外勞仲介 擁有多年實務經驗,熟悉最新法規與申請流程,能協助家庭正確判斷申請資格、準備完整文件,並媒合合適的外籍看護。透過專業服務,不僅能降低申請失敗的風險,也能讓家人更快獲得需要的照護支持。
如果你正考慮申請外籍看護,推薦您 亞太外勞仲介,獲得最安心、專業且合法的協助,讓照護家人的過程更加順利與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