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許律師將討論洛杉磯「22嬰家庭」爭議,說明代理孕母的兩種技術路徑(基因型、借腹型)與制度模式(商業型、非商業型),對照加州的契約自由、臺灣《人工生殖法》未開放代孕、中國全面禁代孕卻僅處罰從業者的落差。
進一步梳理倫理剝削、子女身分與監護、反悔與棄養、以及跨境國籍與「美寶」依親鏈條等高風險點,並以印度—日本 Baby Manji 案,凸顯跨國代孕的法律黑洞與人權風險。

本集重點
- 洛杉磯「22嬰」聚集現象反應出可能的批量代孕與嬰兒交易鏈。
- 代理孕母的本質為第三方子宮承載妊娠並於產後移轉親職安排。
- 基因型代孕以孕母卵子與委託方精子受孕而形成血親連結。
- 借腹型代孕以體外受精胚胎植入孕母而排除孕母與胎兒的血緣。
- 商業型代孕以契約與對價規範風險分配與醫療保險責任。
- 中國以部門規範全面禁止代孕並將處罰焦點集中於醫療從業者。
- 臺灣以《人工生殖法》僅容許不孕夫妻接受非代孕的醫療生殖。
- 代孕倫理風險集中於經濟弱勢女性的身體商品化與健康風險外包。
- 民法「分娩者恆母」原則與代孕親子認定之間形成規範衝突。
- 子女知悉血統來源權涉及人格權保障與親屬身分秩序的調和。
- 代孕反悔與棄養風險要求契約設計與強制扶養義務的明確化。
- Baby Manji 判例揭示跨境法制差異導致監護、國籍與親權的三重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