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婉珍《往事浮光》,由皇冠出版社在2018年出版,林婉珍是皇冠出版社創辦人平鑫濤的前妻,也是出版社的第一位員工所作的自傳,或多或少回應着1989年瓊瑤的自傳《我的故事》。
林婉珍從自己的家族談起,母親是福建福清縣人,父親則是來往中國和日本經商的商人。林婉珍1930年在上海出生,是母親最後一個孩子。父親在元配之外有娶一位姨太太,母親除了照顧自己的孩子,也要照顧庶出的孩子。作者很早就切入了主題,她對於父親和姨太太在家鄉得重病,要母親趕回去照顧他們一事,寫下了感嘆:
那時候我還不懂大人之間的事,但現在想想,爸爸娶了姨太太,對元配夫人來說,應該難以忍受,但姨太太生了病,媽媽卻願意遞藥送水,悉心照料,真是寬宏大度。——頁52。林婉珍在上海長大,進入小學不到一年,就發生了日軍侵華戰爭,她與母親回到福建老家,等日軍佔領上海後又回到上海,完成了初中學業,並且用中英文打字作為謀生技能。後來因為三哥在臺大唸先修班,勸她去臺灣,於是她就坐民眾輪船到了臺灣,先住在大姊的家裡,又找到了七星煤礦的打字工作。林婉珍等工作穩定後,又轉到臺肥工作,就在臺肥裡認識了當時擔任會計的平鑫濤。
平鑫濤當時一邊上班一邊辦《皇冠》雜誌,兩人交往一段時間後,平獲分配一間宿舍,但前提是要有家室,於是平向林婉珍提及這件事,勉強算是「求婚」。林婉珍寫道:
我問他:「這是求婚嗎?」他的回答讓我啼笑皆非:「我來臺灣時只帶了二兩金子,為了跟妳交往,都花在妳身上,現在全花光了,妳能不嫁給我嗎?」誰會在求婚的時候這麼說話?但是我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也覺得自己該嫁,畢竟我們認識這麼久了。——頁95
從求婚開始,平鑫濤對林婉珍的不體貼慢慢浮現出來。不但二兩金子的故事是憑空編造,新婚當晚,平點起了龍鳳花燭,隨手拿了一條毛毯當桌布,燭淚卻滴在毛毯上弄不乾淨。原來那條毛毯是林從上海帶來的,又是父親特別為她準備的,平竟然很生氣地說:「到底是毯子重要,還是我重要!」
婚後,林婉珍辭去臺肥的工作,專心打理《皇冠》業務和家務。有一次,夫妻兩人約好帶兩個孩子去看電影,林和孩子好不容易趕到電影院:
沒想到鑫濤看到我們的第一句話卻是:「開頭看不到了!」⋯⋯他急得不得了,光想著錯過片頭很可惜,卻完全沒看到我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出門是多麼大的工程,也沒有想到我是多麼需要他的幫忙。——頁118
《皇冠》的事業越做越大,平鑫濤一家搬離了臺肥宿舍,買了南京東路的房子。林婉珍初次見到瓊瑤,是平在結束《窗外》的宣傳工作後,平邀請瓊瑤來家裡吃飯,像邀請其他作家一樣。
起初,平家和瓊瑤往來頻繁,瓊瑤的兒子和平家的孩子也一起玩,隨後,林婉珍漸漸感覺到瓊瑤的企圖心,有一次,她還聽到瓊瑤給平鑫濤打電話,說:「我在吃牛肉乾。要不要從電話裡送一點給你吃?」平鑫濤去香港,買了一箱女裝回來,被林發現了,之後平都叫瓊瑤的弟弟去機場把東西送走,以免被妻子發現。林還在平的書房裡發現瓊瑤寫給他的信,信裡記述平和瓊瑤去海邊踏浪,平偷偷地吻了瓊瑤,瓊瑤寫道:
我一旦動了真感情,就會把生命撞進感情裡。夜深了,現在你已經躺在你妻兒的臂彎裡,何奈、何奈!——頁158
林婉珍沒有勇氣提出離婚,她說:
我的想法很簡單,孩子還這麼小,都是正需要爸爸的年紀,身為一個母親,我能有什麼選擇?只能默默地守護這個家,希望有一天走失的爸爸能夠迷途知返。——頁162
瓊瑤在《我的故事》裡有提到她與林婉珍的一次密談,林在書裡也有記錄同一件事,不過明顯與瓊瑤寫的內容不同。可是,結局是相同的,這段婚姻沒有因為密談所以維持住。林的語氣改為控訴:
我心想,如果把孩子、把家、把所有的事情都留給鑫濤自己去面對、去安排、去處理,看看他還有沒有空繼續談情說愛講浪漫?——頁171
又說:
還記得離婚前,有次我對他抱怨一些事情,他生氣地丟下一句:「妳為什麼不能同甘共苦!」但我心裡想的是,我們之間只有「共苦」,哪有「同甘」?鑫濤跟我「共苦」之後,選擇離開我,與瓊瑤「同甘」。——頁222。
最後,平鑫濤逼林婉珍簽下離婚協議書,但是在三年後才真正辦離婚手續。離婚後,林不但學英語、學古箏、學畫畫走出傷痛,還有與失散大半輩子的家人重聚,又有了第二段婚姻。林婉珍總結她的一生時,寫道:
我活得坦坦蕩蕩,問心無愧。——頁223
林婉珍與平鑫濤的婚姻,很早就出現不愉快,從林的敘述中,平從新婚當晚就不太體貼了,跟追求時不斷獻殷勤有很大的落差。很多小事情慢慢累積,林在婚姻中已經受了長久的委屈,而且這時平鑫濤還沒認識瓊瑤。
林婉珍個性溫和,不喜跟別人起衝突,她在書裡很多次都說為孩子不希望家庭離散,故此很多委屈都是默默忍受着。
不知道平鑫濤是「身不由己」還是什麼原因,維持家庭完整好像變得知易行難。與其極力批判瓊瑤介入他人的婚姻,其實平鑫濤才是從頭到尾都不負責任的人,讓平選擇背叛婚姻的人,難道只能是瓊瑤嗎?
2025.10.11 香港官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