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驗題分析與解析
本次解析的測驗題目是關於臺灣保險業的法定組織型態。保險業的組織結構受到《保險法》的嚴格規範,以確保其穩健經營與公眾利益。本題出自 114 年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紀人考試科目《保險學概要》的第 39 題。
原試題: 39 根據保險法第 136 條的規定,臺灣保險業之組織型態,除股份有限公司之外,還可以是何種型態? (A) 相互保險公司 (B) 保險交易中心 (C) 交互保險社 (D) 合作社
正確選項: (D)。核心概念解析:保險業的法定組織形式
依據《保險法》第 136 條第 1 項的明確規定,保險業的組織型態,以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為限。這項規定確保了保險業的資本結構和責任歸屬符合法律要求。其中,保險法所指的合作社,是指有限責任合作社。
選項詳盡分析與生活實例
(A) 相互保險公司 (Mutual Insurance Company)
- 概念辨析: 「相互保險」描述的是一種業務類型或經營原則,即公司由保單持有人共同擁有,並為其利益服務(如分配紅利)。雖然相互保險公司在全球許多國家是主要的組織形式,但在臺灣,根據《保險法》第 136 條的規定,法定組織形式限定為「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因此,相互保險公司不是法律上規定的組織型態名稱。
- 生活實例: 想像一家沒有股東的保險公司,它由所有投保的客戶(要保人)共同擁有。當公司有盈餘時,這些盈餘會回饋給保戶,而非分配給外部股東。雖然這是一種「合作」精神,但在法律上,它必須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的組織登記要求。
(B) 保險交易中心 (Insurance Exchange Center)
- 概念辨析: 保險交易中心或保險交易所(Insurance Exchange)指的是一個風險交易的市場或平台,例如倫敦勞合社(Lloyd's of London)就是一個著名的保險市場,讓承保人(Syndicate)和經紀人進行風險交易。它本身不是保險業(Insurance Enterprise)的組織型態。
- 生活實例: 這就像是證券交易所。證交所是一個買賣股票的地方,但它本身不發行股票;發行股票的是上市公司。保險交易中心提供交易平台,而不是發行保單的保險公司。
(C) 交互保險社 (Inter-insurance Society)
- 概念辨析: 「交互保險社」通常指的是互助或互保的組織,成員之間相互分擔風險。這與「相互保險」類似,描述的也是一種業務關係或互助機制,而不是《保險法》第 136 條規定的法定組織型態。
- 生活實例: 想像一個村莊裡的所有漁民,共同簽訂協議:如果其中一艘船沉沒,大家就一起分攤損失。這是一種互保行為,但如果他們要正式成為受法律監管的保險業,仍須註冊為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作社。
(D) 合作社 (Cooperative)
- 概念辨析: 此敘述正確。根據《保險法》第 136 條規定,保險業的組織型態除股份有限公司外,以合作社為限。此外,《保險法施行細則》進一步說明,此處的合作社是指有限責任合作社。合作社的目的是為社員提供保險服務,而不是以營利為主要目標。
- 生活實例: 想像一個由會員組成的保險組織,例如「農業保險合作社」或「漁業保險合作社」。社員必須繳納股金和基金,並以其保險利益參與運作。保險合作社簽訂的保險契約,以參加保單紅利者為限,體現了其互助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