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驗題分析與解析
本次分析的測驗題目是針對保險業監理中,當公司財務狀況惡化至「資本不足」等級時,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保險法》採取的法定監理措施。本題出自 114 年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紀人考試科目《保險學概要》的第 37 題。
原試題: 37 根據保險法下列那些措施是當保險業出現「資本不足」(即資本適足率在 150%-200%)時,主管機關會採取的監理措施? ① 限制資金運用範圍 ② 停止其負責人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 ③ 令處分特定資產 ④ 令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保險商品之開辦 ⑤ 限制或禁止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
(A) ①④ (B) ④⑤ (C) ①②④ (D) ②③⑤正確選項: (A)。
核心概念解析:資本等級監理
依據《保險法》規定,保險業的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RBC 或稱資本適足率)和淨值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主管機關會依據保險業的資本等級,劃分為四個等級,並採取不同的監理措施。
本題鎖定的是 「資本不足」 等級。根據《保險法》第 143 條之 6 規定,主管機關對處於「資本不足」等級的保險業所採取的措施主要旨在限制其擴大風險和減少未來虧損,其措施包括:
- 令其或其負責人限期提出增資、其他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
- 令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保險商品之開辦 (對應選項 ④)。
- 限制資金運用範圍 (對應選項 ①)。
- 限制其對負責人有酬勞、紅利、認股權憑證或其他類似性質之給付。
- 其他必要之處置。
因此,屬於「資本不足」等級的監理措施是 ① 限制資金運用範圍 與 ④ 令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保險商品之開辦。
選項詳盡分析與生活實例
① 限制資金運用範圍 (屬於「資本不足」等級措施)
- 概念: 當保險業資金不足時,主管機關會限制公司將保費投入高風險資產的比例或項目,例如限制其投資於股票或高風險不動產的額度。這是為了避免風險擴大,確保公司的資產配置能維持穩健性。
- 生活實例: 想像一家人儲蓄不足,政府要求他們將未來所有新增的儲蓄,只能投入到最安全的工具,如政府公債或銀行定存,不能再投資於高波動性的虛擬貨幣或股市,直到財務狀況改善。
④ 令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保險商品之開辦 (屬於「資本不足」等級措施)
- 概念: 主管機關限制公司繼續推出或銷售某些可能帶來高風險、高費用的保險商品。這可以控制新契約風險的導入,特別是那些需要大量前期成本(如高佣金、高準備金)的商品。
- 生活實例: 就像一家餐廳衛生分數低且人手不足,政府要求它不能再開發新的高難度菜單,甚至要求停賣某些複雜或利潤低的產品,確保現有的營運穩定,防止因擴張導致品質進一步下降。
② 停止其負責人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 (屬於「資本顯著不足」等級措施)
- 概念: 這是比「資本不足」更嚴厲的處分,適用於「資本顯著不足」(Capital Significantly Insufficient)等級的保險業。這意味著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因嚴重財務問題而遭到處分,停止其職權。
- 生活實例: 公司已經瀕臨破產邊緣,主管機關強制撤換或停職執行長,因為認為公司經營者已經無法做出正確的決策。
③ 令處分特定資產 & ⑤ 限制或禁止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 (屬於「資本顯著不足」等級措施)
- 概念: 這兩項措施,連同選項 ②,都屬於針對「資本顯著不足」等級保險業的監理措施。 令處分特定資產 (③): 強制公司出售特定的、可能是非核心的資產來緊急補充現金。 限制或禁止與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或其他交易 (⑤): 嚴格限制或禁止保險公司與其董事長、總經理或主要股東等利害關係人進行借貸或交易,防止資產被不當轉移或掏空。
- 生活實例: 當公司財務狀況極度危急時,政府除了換人管理(②),還要求: 出售家產 (③): 必須馬上賣掉那棟位於信義區的辦公樓。 斷絕關係 (⑤): 禁止公司再向老闆的親戚公司借錢或購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