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Y的空間經營學

內政部九月上旬提出的租賃專法修正草案,讓許多房東跳腳,業者也急著出來喊話。TODY 陶迪透過超過十年的專業租賃的角度,為相關從業人員與大眾整理脈絡,並提出觀點見解,期待未來的租房市場,租客和房東能從對立走向合作,而非採取強硬手段,造成更多的對立,透過專業的服務機構,建立互信互利。
本次預計修法的四大重點:
- 限制租金續約漲幅
- 保障租客至少三年租期
- 禁止房東干預租客權益
- 租賃糾紛提供免費協助
後兩者在現行法規其實已有相應規範,可謂重申提醒,本次討論重點應在「續約漲幅限制」與「保障三年租期」。作為長期深耕租賃市場的從業者,能理解修法的立意良善,加上從歐洲旅居的實際經歷,發現在內容上借鑑歐洲國家的作法,梳理了以下觀點探討政策實施後可預期的對市場將造成的影響:
▣ 租金限漲將推動市場法人化
按照修法方向限制每年漲幅只能 2% 多,完全符合企業體運作的財務導向。也就是說,租金漲幅限制影響的是個人房東,對於企業法人沒有影響。
在台灣租金投報率一向偏低的現狀下,限漲措施也將促使大量個人房東退出市場。當個人房東因為受到市場管制選擇退出市場,賣掉、閒置、抑或委託給專業機構經營,都將促使市場上租賃物件越來越偏向由法人經營,個人經營比例將越來越低。
▣ 個人房東交易轉入地下化
凡實施租房管制的國家,幾乎無一倖免,都面臨了個人房源供給驟降、租金暴漲的後果。
在柏林,租金管制造成大量屋主退出租房市場,而法人機構又尚未成熟,房源供不應求,租客看房預約成功率不到 10%,好不容易取得看房資格,現場還要面試,最後能成功租到房的機率只有 2%。(延伸討論:陶迪說EP320|只有4%的看房機會!租房堪比找工作,德國柏林的租房資本)
歐洲人口密度最高的阿姆斯特丹,由於租房管制多,於是大量個人房東交易轉為地下化,當地最流行的找房方式是透過私下群組、朋友介紹、IG 轉發,大量的私下轉租、違法群租充斥市場。
▣ 保障租客三年租期,租霸問題需先配套
保障租客續約權益至三年,應是參照社會住宅三年一簽的機制,藉以穩定市場、減少變動性。但是大部分房東堅持一年一簽,核心原因是現行法規下,沒有賦予房東在面對租霸時能夠快速有效進行處裡的權利。
若強制推動三年租期,而沒有同步建立有效的租霸處理機制,可以預見的是,為了規避長租限制,未來將有大量房東轉而投入「短租」,租賃關係反而變得更不穩定。

TODY 陶迪觀察到租房市場需求多元,分眾化時代已形塑各種不同產品定位的租房樣態,比起一刀切的做租金管制,不如合理定義租金價格。
▶︎ 借鏡荷蘭租金點數制度
荷蘭現行出租房源分為三級:社會住宅、平價住宅、自由市場住宅,租金價格由低到高,各自對應評級點數。每間出租房在推向市場之前,有專門機構進行屋況查核,按照屋況、設備、地理環境等條件打分數,每得一點對應可租的市場價格,若屋況評級未達點數標準,不得制定高於此級距的租金價格。
因此只有屋況完善、設備高檔、地理條件優越的房源可以自由訂定租金價格,屋況簡陋、設備欠缺、能源效率差的房子,只能加入社會住宅或者列為受到租金管制的平價住宅(延伸討論:陶迪說EP321 | 荷蘭社會住宅直擊!)
▶︎ 推動市場機構化,有助穩定租賃關係
機構經營租賃業務比起個人房東,除了在管理與修繕能夠更標準化,房源的供應也勢必更具穩定性。法人機構經營租賃業務,靠制度化的流程管理來維持穩定營收,因此「任意收回房子」或「任意調漲租金」的變數,比起個人房東隨主觀意識進行管理,其變動風險要低得多。
我們可以看到日本出租房,每間的屋況都是經過完善整理,幾乎看不到不經修繕的房子進入租房市場,所有租房市場成熟的國家都是如此。
▶︎ 給專業化更多時間
其實無需急著用管制手段干預市場,而是給專業化發展更多時間和空間,同時給予更多的誘因與推力,吸引法人機構參與市場。當市場有足夠的專業服務提供者時,許多問題將會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