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博雅用棒球比喻酸蔣萬安!嗆蔣現在全台都在看「萬安劇場」!
輝達進駐北士科,因新壽所有的T17、T18地上權問題卡關,新壽卻在該地辦「動工典禮」,北市府則稱沒收到申請。台北市議員林延鳳 16 日指出,新壽是在讓蔣萬安與市府難堪,若T17、T18破局了,市府應說清楚下一步;市議員陳賢蔚也痛批,市民受夠無良企業與無能市府的惡鬥肥皂劇,蔣萬安不該再當政治不沾鍋,如果各方執意放話、惡鬥,勢必兩敗俱傷。(See:2025/10/16,三立新聞,新壽突襲動工北士科!議員要蔣萬安說清楚:市民受夠無能市府惡鬥肥皂劇)
苗博雅用棒球比喻酸蔣萬安:九局下半滿壘還在挖地瓜! 自封矽谷律師卻拖五個月才罰9千?嗆現在全台都在看「萬安劇場」
輝達北士科案持續卡關,持有T17、18基地地上權的新光人壽 16日依契約及北市建管處核發的雜項執照舉行動土儀式,北市府起初抨擊「假開工」,後續市長蔣萬安又稱會努力和新壽合意解約,行徑令人疑惑。政治運動家周奕成發文表示,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近一年半前就公開表示想在台北蓋總部,當時都還「從從容容」,如今令人費解的是蔣萬安的態度及管理能力,看不出市府有積極主導。周奕成直言:「市長在想什麼,做了什麼,令人費解。」(See:2025/10/16,放言,黃仁勳早表態選台北、蔣萬安面對新壽迂迴...周奕成嘆:蔣的態度及管理能力令人費解)精彩片段》煮熟的輝達要飛了?蔣萬安老神在在?跑台南只為鮮奶?【新聞面對面】2025.10.17
外界也不禁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團隊是否狀況外?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於民進黨的直播節目《午青LIVE》中直言,蔣萬安根本無法對應新壽,更質疑做法跟花蓮縣府一樣,全把責任甩給中央。(See:2025/10/16,三立新聞,爆料「蔣萬安根本無法對應新壽」議員說重話:什麼都推中央市長辭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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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專家黃世聰直言,蔣萬安市長在處理輝達選址時有「失職跟瀆職」之嫌,錯在一開始就不應該提供T17/T18土地給輝達選擇,因為T17/T18土地早在去年4月3日就爆出弊案爭議,且5月1日市議會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5月2日就送交北檢調查,竟卻提供這塊地給輝達選擇,沒講後續可能有法律問題,從頭到尾沒有做防範的措施。主持人陳凝觀也質疑,他既然要提供這塊地給輝達,那就應該要有腹案,要有處理新壽的方案,且要有執行力,但他擺爛到去台南看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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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學星國鞭刑抗詐!「新加坡只鞭男的」 網:突然支持了!
新加坡擬議詐騙犯也應處以鞭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發文表示「新加坡能!台灣能不能?針對詐騙犯用鞭刑,贊成請加一!」引發熱烈討論。而作家謝知橋也在臉書上發文指出,被吹上天的新加坡鞭刑有個規定「鞭刑只對男性執行」,若真的落實,Threads 上一定吵得很精彩,尤其是那個支持者幾乎都是男性的民眾黨。謝知橋發文表示,說要引進鞭刑(針對詐騙犯),就像新加坡那樣,支持者拍手叫好。他自己是不支持,但藍白過半修法容易,就算成真也不會覺得怎樣。(See:2025/10/17,三立新聞,藍委提學星國鞭刑抗詐!作家曝「2殘酷真相」酸爆 網一聽嗨了轉支持、華視,藍委喊跟進星國詐騙鞭刑 謝知橋曝「新加坡只鞭男的」 網:突然支持了)
有網友在社群發文曾自認是奉公守法的台灣人,直到自己挨了6鞭才懂什麼叫「毫無人性」。他說,某天他在開往淡濱尼的公車上拿出幾天前買的折疊刀把玩,動作小到幾乎「偷偷摸摸」,不料還是被旁邊的中年女子發現,她通知司機後巴士停車,不久後,警方上車將他上銬逮捕,「在台灣這種情況下直覺是不會有犯法的」。他說,幾天後開庭,法官認為他外國人無前科又無意傷人,因此只判「監禁2年、鞭刑6下」,自己當場嚇傻。挨了第1鞭還好,不過第2下痛感加倍,「這是我有生以來最痛苦的一次」。每鞭之間都有醫生觀察檢查能否繼續,到了第4鞭真的忍不住哀嚎流淚,「當時希望從來沒有出生過」,第5鞭打到相同傷口讓他痛不欲生。打完後當場上藥並休養好幾天,不但不能穿褲子,「每次大號蹲下傷口就會裂開」。最後因為表現良好所以提前幾個月獲釋,不過,這次經驗讓他了解當地政府「多麼獨裁且毫無人性」。(See:2025/10/17,壹蘋新聞網,引進鞭刑重罰詐騙?過來人:我自認守法「直到在新加坡挨了6鞭」)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蔡宜家助理研究員:為什麼新加坡會有鞭刑?新加坡的鞭刑源於英國,與馬來西亞相同,鞭刑這項刑罰其實是殖民下的產物。另外,新加坡並沒有鞭刑與社會治安關聯性之實證效果研究。政大法律系陳志輝副教授:從國際潮流趨勢與現行法規來說,鞭刑是不人道的刑罰,已經被歐洲人權法院認定為酷刑,是帶有侮辱性的處罰,對於人性尊嚴有很重大的剝奪。而透過兩公約的內國法化,我國是禁止酷刑的國家,故我國若要制定鞭刑,並非直接立法規定,尚需與這些公約施行法調和,否則會相當衝突。再從法定、自主、比例原則出發,雖然我國不像德國基本法有人性尊嚴不得侵犯的條文。但是從比例原則出發,雖然鞭刑可能可以滿足適當性的條件,但我們必須選擇侵害較小的手段。(See:2016/02/26,【法操現場】,【層級化風險管理之刑事政策座談會】「鞭刑」真的可以有效降低「犯罪率」嗎?在台灣可行嗎?)
另外,有些政黨的立委喜歡用「亂世用重典」這種違反「罪罰相等原理」的無道理說詞,推動一些奇怪的立法,結果,諷刺的是,卻經常自噬其身!例如,財產來源不明罪。
前立委、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因無法交待三筆可疑鉅款來源,一審被判刑兩年,高等法院仍判2年,成為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後第一個被判刑的公務員,諷刺的是,林正是當年推動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時的藍營協商代表之一。107年8月,最高法院將收賄6300萬元部分發回高院更審,就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判刑林益世2年徒刑定讞。(See:2016/02/26,自由時報,當年協商立法林益世 今成首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者、2023/8/23,中央社,涉收賄6300萬案更二審 林益世:沒有恐嚇也沒有貪污)
另外,應該也把偽造文書罪章列入才對。偽造文書罪,也是造假想詐騙他人的犯罪類型,基本上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像國民黨偽造連署,全台遭起訴已經高達93位。(See:2025/07/02,自由時報,藍罷綠連署造假全台起訴93人、被告242人、被押23人)
支持啦!哪次不支持了?!希望又能看到:自噬其身!
過去,經常有人會羨慕香港、新加坡!聲稱政治穩定、金融發達云云!
事實上,不僅香港,就連新加坡人也常多羨慕我們台灣,不似其集權而無太多自由民主!
台灣具高度自由民主!乃屬正常法治國家!更是華人社會最幸福的國家!蓋洛普(Gallup)近期公布2025年「世界幸福報告」,在全世界147個國家或地區中,台灣位居第27位,取代新加坡成為「亞洲最幸福國家」,也超越日韓香港。(See:2025/04/09,遠見雜誌,超越日韓!台灣如何奪下「最幸福亞洲國家」? 學者授3步驟提升幸福感)
台灣實在不宜妄自菲薄、肖想東施效顰,結果,失卻自我,反成四不像!甚至自噬其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