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

含有「剴剴案」共 34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如何避免被當槍使,我們需要審視利益和預設最糟狀況
Thumbnail
2025年,剴剴案的社工被判刑了。 看到這個消息,我的第一個念頭是:這個世界已經瘋到我快認不得了。 我想先說清楚,這句話不是在為任何人辯護,也不是在評論這個判決對不對。我只是覺得,這件事離我很近,近到讓我感到恐懼,近到快窒息。 剴剴案發生在2023年末,一直到2024年,這件事才真正進入大眾的
昨天我們社工同行去行政院抗議,表達對剴剴案判決的不滿與憤怒。 如果要以抗議一個政府單位,作為對這個事件的「階段性終結」,以蓄積力量去面對二審以及二審前可能的輿論風波,抗議地檢署和法院不是比較合理?畢竟判決是他們作的。 當然,這很不入流,就像某第三勢力政黨「X粉」支持者這幾年做的事情,但邏輯上還比
Thumbnail
最近剴剴案的一審判決出爐,引起台灣社工界與社會的討論。由於我本身與這件事有些距離,本身也不在台灣執業,並不好做評論。但是我工作的場所之一也有類似需要訪視保母家的職責,也很不幸有遇過必須要通報虐兒的情況。這篇是以自己的經驗分享在美國,社工在虐兒、訪視、以及社會扮演什麼角色,或許也能讓希望社安網改革的台
Thumbnail
麥康納-avatar-img
2026/04/22
GILO-avatar-img
發文者
2026/04/24
一名社工沒有親手傷害孩子,卻因為「什麼都沒做」而被判過失致死,這合理嗎?答案在於刑法上的「保證人地位」——當一個人在法律上負有防止危害發生的義務,卻消極不作為,就必須為結果負責。剴剴案中,法院認定社工陳尚潔因掌握孩子的全部資訊並排除他人介入,構成保證人地位,無法以「沒有動手」卸責。
剴剴案宣判在即,論辯雙方多從社工職業定義爭執,卻忽略了更根本的問題:對這個在制度上完全孤立的孩子而言,社工是唯一的窗口。從危險前行理論與信賴移轉關係切入,保證人地位的成立並非無據;然而制度性孤立的根源在於結構失靈,而非個人之罪。檢察官選了最形式化的路,卻錯過了最鋒利的論點。
Thumbnail
制度可以檢討,但刑責不能消失。 我想問以下幾件事: 沈後山目前擔任「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的理事長, 他主張所有社工犯錯都不能被起訴,否則以後社工不敢執行業務,這主張是否有理。 「陳尚潔不能被起訴。否則以後所有社工都不能做事。」這是否代表全台灣所有社工的立場? 他說「社工不具備保證人
我們從小被教導努力就會變好,但現實卻讓越來越多人撐不下去。老師、社工、醫護與影視工作者在高壓與低報酬中逐漸離開崗位,而社會卻習慣用指責回應問題。當情緒取代理解,那些原本撐住系統的人消失,最後沒有人能接住掉下去的人。
Thumbnail
兒福聯盟的陳社工所涉案件快宣判了,起訴書說她「態度惡劣,飾詞狡辯,藏匿證據,干擾辦案」,最後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那些自始自終,就覺得陳社工該被千刀萬剮,兒福聯盟活該倒閉的媒體輿論,一直以來都是幸災樂禍。還有人覺得,我們這些幫她講話的同業,快要被司法判決打臉了。
Thumbnail
最近看著剴剴案社工開庭的新聞,那句「沒發現異常」聽在社工系畢業的媽媽耳裡格外刺耳。專業的價值在於日常中對「異常訊號」的敏銳度與良知的守護。本文從專業倫理出發,延伸到「男生宿舍」的家庭教育,分享如何教導孩子具備「看見他人需求」的敏感度,以及對事「有感」的責任心。最好的專業,就是「把人當人看」。
Thumbnail
美May-avatar-img
2026/02/28
蛋黃媽.40物語-avatar-img
發文者
202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