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的現實
手上有個住商混合公寓的二樓物件。
沒有電梯,面積僅有18坪。所幸位於二樓,還不需要美化成『健身公寓』。它的絕佳優勢,就是位於新北市的捷運板南線一帶,步行到站只需要1-2分鐘。除此之外,也沒什麼優點。

樓下街區就是一排服飾跟小吃店,這些店家的廢氣通常都是往後巷排放,因此雖做採光窗卻須長年關閉;老公寓也沒有做熱交換機的空間。公寓水線雜亂,換算水費都得人工進行,並非不想更換,曾慎重其事地請技師盤查,技師表示整棟更新盤整,必須一樓店家全部休息兩個月才能動工;即使小做分錶,也得店家休息幾天,進行盤查跟工程,這成本恐怕也要十幾萬。
十幾萬的支出,僅能釐清水費分攤,那就乾脆我每個月吸收個一兩百元(當然,我相信許多房東會轉嫁給房客)
套房房客
許多以套房出租作為被動收入的上班族,他們是群眼光精準的投資人,相中、買賣、翻修、出租,手上少則數間、多輒數十件套房出租,對他們而言,更新率或出租率相當重要;至於走精緻質感的出租策略、抑或快速甚至簡陋的平價路線就因人而異。
我持有許多樣態的不動產,同時也有個訓誡從上一代傳承至今:
『套房出租是賺甘苦人的錢。』
當然,不論在各行各業,為了求生計都是辛苦。但同為租金,作為門店租金是費用,將本求利,亦即”店租”也是店面能否立足的因素之一,必要時,我們能透過租金策略給予協助。
但住房租金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了,居住是人類基本需求,它不會為居住者產生任何利益,我很難稱它為“成本”,住房租金就是種”為了生存而支出”的負債。
講得冠冕堂皇,但我手上仍有這兩個套房物件在出租,唯一能讓我覺得沒有自打臉的,就是套房租收佔總體收入相當低。
房客自決
雖然先前已更迭過三組有伴侶的住客,前兩組後來買新房而遷出、前一組因工作晉升而換到北市租房。
但物件地點畢竟是工作室經濟蓬勃的捷運周邊商圈二樓,我意圖改變現狀,改租給工作室或兩用工作室—我希望收到的是營業費用,而非居住負債。我也不是個會自找麻煩的人,優質房客願意繼續租下去,我又何必增加風險?
為一兼二顧,我便決定:
『取消疫情時期訂下的租金優惠政策』:一次付清年租,優惠乙個月的條件。
因舊租客升遷而空出來的套房,自然也不適用這優惠。

結果,實際上什麼也沒有改變。
現有房客寧願不優惠並繼續承租、一對很不錯的情侶新房客,也努力說服我租給他們而非工作室。
不過,想想也是合理的。
有哪個房東會在租期中,新設免費光纖網路、為節省他們的電費而更新冷氣、或為提升隱私而更新公門門片這種事,甚至把傳統喇叭鎖換成他們能指紋開門的電子鎖
仔細想想,換不了房客都是自己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