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位好朋友吃飯。
回程時,他聊到和家人出去買東西的事。
他說自己看到一雙像賽車鞋的 Puma,整個人就被吸住了。
他仔細看著那雙鞋的線條、細節、做工,甚至想像自己穿著它的畫面。
但當我問他:「那你怎麼沒買?」
他笑笑說:「這雙鞋擺著當觀賞品很棒,但我想不出有什麼場合能穿,而且感覺也不好穿。」
我聽完那一刻,忽然明白了。
有時候我們看展覽、聽音樂、遇見一個作品,
會突然被某種感覺吸引,甚至沉浸其中。
那代表它在某個角落,打動了我們。
但那份打動,不一定要轉化成擁有。
有時候,喜歡只是讓我們更接近自己。
能靜靜地看著、感受著,不一定要佔有,
那份距離,反而讓喜歡更純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