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趙思樂
注:本文為給《中國民主季刊》寫的筆談文章,原文及其他作者的同題筆談見https://chinademocrats.org/?p=5781
民主制度的理念基礎,在於對平等與人權的認同:相信人生而平等,皆有權參與決定自身命運。在這個角度上,民主運動理應與女權主義──即性別平等之理念──水乳相容:它既應能吸納外部的女權訴求,亦應內生蓬勃的女權革新。然而,問題在於,並非每一個自詡追求民主的運動或組織,皆為民主理念的信仰與實踐者。掛著民主的羊頭,賣著「彼可取而代之」的狗肉,真正想要的是一個以自己的利益為核心的新專制結構,此種情境,在各國各時代的民主進程中屢見不鮮。從法國大革命的雅各賓派、民國時期的中國共產黨,到當代反覆軍政變的埃及、緬甸等國,「民主」一再成為最簡便的招牌。
不真誠的民主運動,之所以無法吸引和兼容內外部的女權運動,主因有二。首先,絕大多數國家,尤其是專制政體,建構於父權社會之上,此為現實。社會對男性的資源投放和角色建構,決定了政治精英群體主要由男性構成,無論當權者抑或反對派。因此女性若想要在政治團體中占有一席,甚至「向上爬」,必須獲得男性的認同和支持。若該團體本質上同構於專制,具有女權主義理念、對男性權威構成挑戰的人——無論性別——就難以獲得(男性)同儕支持這項稀缺資源。故寫下《三八節有感》的丁玲收穫的是半生凌辱,直至被改造為「紅色老太太」,而江青則以討好效忠男性領袖而一度萬人之上。維護自身特權的男性群體,即便以民主革命為號,也不可能成就真正的女權政治家。
如果說,上訴問題類似於(不真誠的)民主運動對女權主義設置的「玻璃天花板」,那接下來的第二點,則將白熱化兩者的衝突:男性對女性的性剝削將導致民主運動的分裂。
如同父權社會中其他利益團體,民主運動中也幾乎必然會出現男性對女性(或其他性少數者)的性剝削——騷擾、侵犯,或利用權勢斂取性與生育資源等等——這既可能是偽革命者追求特權的體現,也可能是真正有志民主者對不平等的社會範式尚未有充分的反思。此類事件激化運動內部的多重矛盾:加害者與受害者、佔有性資源的男性與其他男性、「顧全大局」者與「正義至上」者、特權追逐者與平權信仰者⋯⋯稍有不慎,輕則運動形象受挫、信任受損,重則淪為笑柄、四分五裂。近年來,中國海外民主運動連續經歷針對魏京生、王丹、远志明、滕彪、蔡崇國、王江松等等頭面人物的性侵性騷擾指控,帶來的創傷與裂痕,此處不一一贅敘。
民主運動,大多數時候都是人少力單、舉步維艱。但在平等與正義的旗幟下,無論是局勢的艱難,抑或個人付出的貢獻甚至是犧牲,都難以長久性別不公與壓迫遮羞藏拙。當年輕世代的運動者普遍認同性別平等,若民主運動無法反思並自我革新,恐怕只能看著「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