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注:本文含有性暴力、性侵情節,或引發不適,請有相關創傷者謹慎閱讀)
文|趙思樂(前中國政治記者、《她們的征途》作者、現政治學博士生)
2021年初,在DC,我因要用化名發表一份政策報告,啟用了自己的一部舊蘋果手機作為這位化名作者的媒體聯絡專機。報告發表當天,我外出坐在Uber裡,手裡握著這部舊手機,隨時準備接電話。一股電流突然穿過我的腦海,再刺進我的心,重重一擊:這就是當年「那部」手機吧?
我手腳開始麻痹冰涼,胃裏翻江倒海,眩暈一叢一叢⋯⋯這部性侵我的人「送」我的手機,我居然用了六年!?
那是2015年,一個大型政治案件的期間,被捕者們和其家屬都是我當時的好友,我們驚慌失措,同時在巨大的壓力下勉力處理案件,為被捕者聲援,一點一滴的信息都極為關鍵。某位人權律師,在接下案子一陣子後,竟開始性騷擾多名被捕者家屬,抓住各種溝通機會發曖昧訊息,甚至要求家屬拍攝自己特定部位的照片給他,以換取被捕者的最新消息。
這當然是不可容忍的,於是我作為圈子內的一員,提出去找他聊聊,我們在下班時間約在他的辦公室見面。其中一位被捕者家屬(男性),還主動提出自己會在該律師辦公室的附近逗留,如果我有危險,立刻通知他。
我來到那個辦公室,除了他沒有其他人。寒暄幾句之後,我表明來意,他立刻道歉,而且表示絕不再犯。那是晚冬的北京,異常寒冷。我看那位律師似乎態度誠懇,就一邊繼續聊,一邊給等在樓下的家屬發信息說自己安全,請他可以回家了。發完信息後,我又閒聊了一小會改善氣氛,然後站起來準備離開。
沒想到,這位律師按住我正要打開辦公室門的手,然後強行將我雙手手腕握在一起,把我拖到辦公室的沙發上。他一隻手仍然扼住我的雙手手腕,另一隻手開始扒我的褲子,並解開自己的褲子。
絕望。原來一個男人的力氣這個大,我雙手像兩根筷子,毫無反抗之力。我喊叫了,是放開我、不要,還有沒有別的什麼,我不記得,但發現被壓在沙發上的自己原來聲音這麼小,連在並不大的辦公室裡也顯得無力。
他企圖插入,沒有成功。他跟許多性侵者一樣,在極度緊張、還要應付受害者反抗的情況下,無法勃起。在過程中,我是不是掙脫了一次?好像是,我衝向辦公室門口,但又被拖回到沙發上。
他仍然無法勃起。但已經惱羞成恨的施暴者,怎麼可能就放過自己的獵物?他用手指,帶有尖尖的留長了的指甲的手指,一下一下深重地、粗暴地捅入我的體內——性侵從來不是性,是侵犯、是壓制、是暴力⋯⋯
我不記得一切怎麼結束的⋯⋯是他幫我穿好的衣服,還是我自己穿的?我是怎麼回家的?我不記得⋯⋯我記得自己回家後打了電話給一個信任的男性朋友,我一直在哭,在說混亂的話。後來那個男性朋友說,他大概知道律師對我做了什麼不好的事,但聽不懂是發生了強暴。再後來,我當時的戀人來了,我記得我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一次只能發出一些意義不明的聲音,或者幾個字、幾個詞彙。我們找到一個本子,我在上面寫下斷斷續續並不完整的話⋯⋯
然後是記憶的漫長模糊和空白⋯⋯模糊中有這樣一件事,「那部」手機六年之後提醒我它真實地發生了:那位律師說他從京東網購了一份禮物給我,是iPhone 6。
我好像想都沒有想就用了——我需要兩部iPhone,一部「污染機」裝微信並公眾傳播案件信息,iPhone才能有效限制微信的權限和後門,不暴露我的位置;另一部安全機,用來裝加密軟件、協調工作,iPhone才能在萬一被捕時啟動抹除功能⋯⋯我當時在NGO工作,薪水4500人民幣在北京,狠不下心再買一部iPhone,手中的一部也是家人送的。
這個律師知道我需要這部手機,他在事發後幾天內寄給我的⋯⋯說實話我當時根本沒有空間想他是什麼意思,現在看來明顯不過:如果我收了,就說明他「安全」了,我不會報警或揭露他,否則他要麼說我們是約砲、要麼說是交易⋯⋯我無法說清。如果我不收,他再想別的辦法封口⋯⋯
何其陰險?但我當時被各種危機填滿的腦子根本想不了那麼多。六年後在DC的Uber裡,我的腦子好像突然知道自己是安全的,告訴了我這塵封六年的「意味」⋯⋯噁心,翻江倒海⋯⋯但如果當時的我就明確知道這層,我會不會用?
我會。
報警嗎?揭發他嗎?笑話!
我的朋友們的案件正在進行中,辦案單位就是北京公安局,如果報警,豈不是正好讓警方破壞救援?如果揭發此事,也是給了暗中監控的警方接口,對運動和救援團體的分裂和傷害就更不用提了⋯⋯那我被捕的朋友怎麼辦?她們的家屬怎麼辦?
我明確知道自己不可能報警也不可能揭發他,而自己的安全和自由都朝不保夕,為什麼不用?或者這個律師也是算好了這一點,或許我的腦子和記憶為了保護我,讓我跳過了這個折磨的思考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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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好像沒有再騷擾案件的家屬⋯⋯
後來,被捕者獲釋了,大家很高興⋯⋯
後來,不記得是為什麼,被騷擾的家屬在被捕者的支持下指控了這名律師⋯⋯他叫王秋实。
他的名字並不重要,因為自從被揭發,他在人權/民主的圈子裡也不那麼混得開。還跟他合作的,加上我這一單大概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但重要的是,為什麼在被騷擾的家屬揭發他時我沒有也說出我的遭遇?
因為,我正在考慮說出自己的經歷時,我目睹了一場大型的包庇及對受害者的指責:當時的人權律師群體,不僅沒有支持被捕者家屬,反而普遍指責她們「忘恩負義」⋯⋯仍在極端的受創狀態的我,自然不可能再去承受這樣的砲火。
是民主陣營內部男性的相互包庇,讓曾經的受害者噤聲、持續生活在恐懼和痛楚中,並且不斷地製造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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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的話沒有說完,以下才是重點:
我想說:夠了。
我之所以現在要寫出這件事,就是希望看到的人能明白:「顧全大局」的要求,會帶來怎樣的壓迫。
如果說要顧全大局,我顧了⋯⋯我在政治案件過程中對自己被性侵保持沈默,因為我顧全案件、顧全被捕者和家屬、顧全人權律師形象、顧全社會運動及其社群;我用了自己加害者送的手機,因為我顧全自己、夥伴和運動的安全、因為我為公共事務工作而收入微薄(請各位律師注意,我收了手機,這說明我承諾了永遠不說出此事嗎?沒有。這改變了性侵的暴力壓迫性質嗎?沒有)。
夠了。各位民主陣營中的男性,不管你們覺得自己是不是因為「顧全大局」、看在加害者「功大於過」,而寬容加害者、質疑受害者。你們真正在做的,就是維護你們自己在民主陣營中的「特權」——剝削、壓迫、貶低女性的特權。
我們顧過了、扛過了、忍受過了。到頭來,我們的忍耐換來了什麼?一個更好的運動?不,是另一種暴政。
如果中國民主運動需要通過男人壓迫女人來完成,它不值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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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注:滕彪是主動道歉,但他「笨拙求愛」的說詞也是為自己洗地,是好過王丹、魏京生,但我沒興趣在「糟糕」和「極其可怕」區分出「進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