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發放年終獎金是企業對員工一年辛勞的肯定。然而,這筆開銷的發放方式和時間點,卻直接影響到公司與員工的稅負。發得好,皆大歡喜;發錯了,可能引來國稅局關切,甚至多繳冤枉稅!
身為新竹竹北的在地專業夥伴,詠雋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將為您解析年終獎金的稅務眉角,教您如何合法節稅,避開常見的查核地雷。

一、 獎金的性質區分:年終獎金的「代扣稅款」原則
在稅務上,年終獎金屬於「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其扣繳方式主要取決於發放金額:
- 未達門檻(當年度規定之代扣稅額免稅額的 1/6): 如果單次給付的年終獎金金額未達規定的扣繳門檻(此門檻每年會依財政部公告調整,請以最新規定為準),則可以免予扣繳。但請注意,免扣繳並不代表免稅,員工仍須在隔年 5 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 達到或超過門檻: 如果單次給付的獎金金額達到或超過扣繳門檻,公司在發放時必須按**固定稅率(目前為 5%)**直接扣繳稅款,並將其繳納給國庫。
❌ 國稅局查核地雷一:未達門檻就自行扣繳 常見錯誤是誤以為只要發獎金就要扣 5%。若未達門檻卻扣繳了,雖然稅款多退少補,但徒增公司與員工的行政作業負擔。

二、 巧妙運用發放月份,合法控制員工所得稅率
年終獎金發放的「節稅」關鍵點,其實在於**「發放時間」的規劃,這會影響員工的全年所得總額**:
- 納入每月薪資發放: 如果年終獎金是固定且每月給付,則會被視為「每月給付之薪資」,併入每月薪資進行扣繳。這會使員工每月被扣繳的稅額增加,但能避免在年終時單筆金額過大被扣繳 5% 的狀況。
- 單獨發放(常見方式): 大多數公司會選擇在年前單獨發放。這時只要注意,單筆金額若超過扣繳門檻,就必須代扣 5%。
💡 專業建議: 企業應考量員工的整體薪資結構。對於高薪員工,單筆年終獎金很容易推高其個人所得稅率。專業的稅務規劃可以通過年度調薪、或將獎金與紅利分批發放,達到優化稅務的效果。

三、 獎金發放的記帳與憑證保存
發放年終獎金後,公司務必留下完整、合規的證明文件:
- 薪資印領清冊: 這是公司列報薪資費用的重要憑證。清冊上必須有員工親筆簽名或蓋章,詳細載明年終獎金的金額、扣繳稅款等資訊。
- 扣繳憑單申報: 公司必須在隔年 1 月底前,將扣繳的稅款與給付總額向國稅局申報,並於 2 月 10 日前將扣繳憑單發給員工。
❌ 國稅局查核地雷二:未列薪資,列報其他費用 嚴禁將年終獎金列報成其他費用(例如交際費、雜項購置),這會導致帳務混亂,國稅局一經查核,將可能剔除費用並處以罰款。

詠雋稅務:助您年終獎金發得聰明,稅務規劃更精準
年終獎金的發放與稅務處理是一門學問。如果您對公司的薪資結構、扣繳標準或隔年的報稅規劃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聯繫新竹詠雋稅務記帳士事務所。我們將運用國家認證的專業知識,助您合法節稅,避開所有稅務查核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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