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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是小新!今天我們要來聊一個投資人最關心的東西—股利。
簡單地說,公司一年忙下來賺了錢,想要回饋股東,會拿一部分出來分紅,這個「分紅」就是股利。但股利不是想發就發,還要按照一定流程走。這裡有幾個重要的日期,你一定要知道!
股利相關重要日期

股利宣告日
第一個是股利宣告日。這一天通常是在股東會上,股東們會一起決議:「今年要不要發股利?要發多少?」假設股東會是在6月15日召開,你只要看到當天股利被確定了,代表公司正式宣佈:「我們要發錢了!」從這一刻起,公司帳上的保留盈餘就會減少,會借記:保留盈餘;另外公司就欠股東一筆錢,所以會計上會認列一個負債,也就是貸記:應付股利。除權息基準日
第二個是除權息基準日。股利宣告完後,公司通常會公布一個很重要的日期,例如:8月3日。只要你的名字在這一天有出現在股東名簿上,你就有資格領股利。這個日期就有點像「名單截止日」,公司會在這一天把名冊鎖定下來,確定哪一些人可以拿錢。你可能也聽過它另一個名字,叫做:停止過戶結束日。兩個其實意思一樣,就是最後確認股東名單的那一天。
停止過戶日
第三個是停止過戶日。公司要發股利,總得先把「誰有資格拿錢」的股東名單整理好!所以在確定除權息基準日後,公司還需要一段緩衝期,把股東名冊整理得清清楚楚。法律規定:從基準日往前算五天,這段期間股票不能過戶,叫做:停止過戶期間。那這五天的第一天,就是我們說的停止過戶日。用剛剛的例子來看:如果除權息基準日是8月3日,往前推五天就是7月30日。那麼從7/30到8/3這段期間,股票就不能過戶。所以這幾天買賣股票的人,名字就不會更新到股東名冊上了。

除息日
第四個是除息日。這是一個很關鍵的日子!我們要知道股票買賣是T+2過戶,也就是你今天買股票,要兩個交易日後才會正式過戶,名字才會寫進股東名簿裡。所以問題來了:公司要在停止過戶期間整理名單,那你什麼時候之前買股票,才能在名冊被鎖定前「成功掛名」呢?答案是:必須在除息日的前一個交易日買進。而除息日又是在停止過戶日的前兩個交易日。如同剛剛的例子:停止過戶日:7月30日,從這天往前推兩個交易日就是7月28日,這天就是除息日。重點來了!除息日當天買股票的人,是拿不到這一次的股利的。因為你的過戶手續會在停止過戶期間之後才完成,名字自然不會在名冊裡。所以如果你想參加這次的除息、領股利,最晚要在除息日前一個交易日,也就是7月25日買進才來得及。
股利發放日
第五個:股利發放日。最後,就是大家最開心的那天—股利發放日!如果公司說今年的股利會在8月29日發放,那代表這一天公司會正式把錢(或股票)發給所有有資格領股利的股東了。
股利的種類

除了前面提到的那些重要日期,接下來我們來看看股利到底是怎麼發的?其實股利不一定是發現金,也不一定只從盈餘而來。不同的來源與方式,會讓股利分成不同種類。一般來說,公司發給股東的股利大致可以分成三種:現金股利、股票股利與清算股利。
- 現金股利最常見,就是發現金。
- 股票股利則是用股票來代替現金。
- 另外,因為股利不只可能來自公司賺的錢,也就是盈餘,少數情況下,它甚至可能來自「股東一開始投入的資本」。這便是清算股利的來源。
現金股利介紹
先說最常見的現金股利。現金股利就是公司從自己的盈餘裡拿出錢,直接發錢給股東。這聽起來很簡單,但公司可不能想發就發,得符合三個重要條件:
- 條件一是公司真的有可分配的保留盈餘。要發現金股利,公司必須先「有賺錢」並累積成保留盈餘,而且還沒分配出去。
- 條件二是帳上真的有現金可以付。雖然帳面上有盈餘,但現金不一定在手上。如果現金不夠,只有盈餘也沒用,還是發不出現金股利。
- 條件三是股東會同意。最後還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公司才能正式宣告發放這筆現金。
我們前面講過,一旦公司在股利宣告日宣告要發股利,從那一刻開始,公司就正式承擔起「欠股東一筆錢」的義務了。也就是說:股利宣告日,是公司權利義務改變的時間點。所以在宣告當天,公司就帳務就必須記錄兩項變動:
- 保留盈餘變少了。因為要拿錢去發給股東。
- 應付股利變多了。因為公司現在欠股東這筆錢。
分錄會這樣記:借記:保留盈餘;貸記:應付股利
另外,很多人會以為除息日、除權息基準日也要做分錄,但其實是不用的!原因很簡單:這幾天並沒有讓公司的權利與義務發生任何變化。所以會計上不需要記任何分錄。
等到最後的股利發放日,公司真的把錢付出去了,代表這筆負債被清償了,這時才會再進行帳務處理。分錄如下:
借記:應付股利;貸記:現金
特別股的盈餘分配權

到這裡,整個股利流程在帳上就正式結束了。好,接著,我們之前說過,股票有普通股和特別股兩種。那為什麼要叫「特別股」呢?因為它真的「比較特別」,特別股股東有優先領股利的權利!也就是說,只要公司宣告要發股利,必須先把股利發給特別股股東,剩下的錢,才輪到普通股股東來分。

接著更特別的是:特別股還可以根據股利是否可以累積而分成兩類:累積特別股與非累積特別股。
累積特別股對於本期沒領到的股利可以「往後再補」。也就是說它的盈餘分配權並不會因為本期沒有宣告發放就消失。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這些沒發的股利雖然叫做 「積欠股利」。但它卻不是負債。因為只要公司還沒有「宣告」要發股利,法律上公司就沒有真正的付款義務。至於非累積特別股就跟它的名字一樣—不累積。如果公司今年沒有宣告發放股利,那很抱歉: 分配權利就直接消失,明年也不能補回來了。

接下來還有另一種分類方式:能不能分到超過固定比率以外的額外盈餘?根據這個特性,特別股又可以分成:參加特別股與非參加特別股。
「參加」的意思是它能夠「參加分更多的錢」。參加特別股除了可以領到原本約定好的固定股利率外,如果普通股股東在某些條件下可以再分到額外盈餘,參加特別股股東也能一起分!非參加特別股就比較「保守」。它們只能拿到約定的固定股利,後續就不能再分配額外的盈餘。關於累積與參加特別股實際怎麼運作,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個例子。
牛刀小試

情況一:特別股是非累積與非參加

- 在這種組合下,特別股的待遇非常簡單: 只能拿當期約定的那一份固定股利,其他一律沒有。沒有「累積補領」,也無法「參加額外分紅」。
- 所以整個分配流程會長這樣:題目告訴我們:特別股股本:1,000,000、固定股利率:8%,所以特別股該領的股利=1,000,000×8%=80,000。
- 已宣告的股利總額為 800,000,扣掉特別股80,000,其餘的720,000自然就是普通股股東的了!
情況二:特別股為累積、非參加,而且已經積欠一年股利

- 在這種情況下,特別股股東雖然不能參加額外分配,但因為它是「累積特別股」,去年沒發到的股利,可以累積到今年一起補領。
- 題目給的資料是:特別股股本1,000,000、固定股利率8%、積欠股利一年未發。既然是累積特別股,去年沒拿到的,今年要補上。所以今年一次可以拿「兩年份」的股利,所以特別股股利=1,000,000×8%×2=160,000。
- 接著,本期宣告的股利總額是800,000。扣掉特別股的160,000後,就是普通股的股利=800,000−160,000=640,000。
情況三:特別股是非累積、參加至10%

- 這類特別股的特色是:它不能累積,所以當期沒發,後面就沒了。此外,它可以參加普通股的額外分配「最多到 10%」,意思是:它可以比非參加型多拿一些,但有一個「天花板」限制 ,最多只能拿到10%股利率。
- 公司今年一共宣告要發股利800,000,全體股本合計是5,000,000。所以如果大家不分你我平均分,股利率會是:800,000÷5,000,000=16%。
- 參加特別股雖然能一起分額外盈餘,但它有一個上限:最多只能到10%。現在平均是16%,超過它的上限了,所以特別股只能領到它的天花板。
- 因此,特別股股利=1,000,000×10%=100,000。
- 剩下的就是普通股股利=800,000−100,000=700,000。
情況四:特別股為累積、完全參加,而且還已積欠一年股利

- 完全參加的意思是:特別股除了能拿到「固定股利」之外,還能跟普通股一起,分享到最高上限的股利率。
- 但這題有一個關鍵:上一年有積欠股利。既然是累積特別股,沒發到的股利會自動滾到今年,而且還要排在普通股之前先拿。
- 所以積欠股利=1,000,000×8%=80,000。今年宣告要發的股利是800,000,要先扣掉這80,000。剩下可用來「共同分配」的部分就是720,000。全部的股本合計是5,000,000,所以平均後的股利率=720,000÷5,000,000=14.4%,既然是「完全參加」,特別股與普通股都可以拿到這14.4%。
- 特別股有兩部分可以拿:第一是先前積欠的股利80,000,第二是今年按14.4%計算的股利:1,000,000×14.4%=144,000,合計便是224,000。
- 至於普通股則可以拿到股利=4,000,000×14.4%=576,000。
好,最後,我一樣準備了三個小問題,看看大家今天吸收得如何,也順便幫大家複習一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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