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堅持原創還是"參考"?
如果你有從事過影音創作,那你可能會遇到一個問題,就是到底要原創還是要"參考"別人的成果?我自己在幾年前拍影片時就有這個想法,甚至到幾個月前還是有,但我現在就不會有這種想法了。
之前我一直糾結於"創作到底要不要原創"這個問題,因為我看到了一個現象,在Instagram裡,如果有一個爆紅的梗、短片,那整個網路上就會充斥著相同的內容,同一部短片可以同時出現在幾千個不同的帳號,大家互相搬運抄襲,到最後根本不知道原創是誰,但通常原作者也不太會管,因為太多了、根本抓不完,所以前陣子IG上面就會充斥著一種"盜取作品"的風氣。
誰才是真正的原創?當「二創」與「盜版」界線模糊時。
但是觀念、想法呢?我發現,如果有一個全新的思維刷新了我的認知,但過了不久後我就會看到有一個講一樣觀念的"另一個"新創作者出現,那問題來了,究竟誰才是原創?難不成我看的是抄襲、是盜版的?還有就是當一個全新的風格、想法出現時,網路上就會有一票人去模仿、甚至說這是他們自己想出來的,導致一些人把"二創"認定為"原創",那你覺得這公平嗎?如果你是ChatGPT的創始人,之後突然出現一個ChatGPO抄襲你,之後他們還說這是他們自己研究出來的、想出來的AI,那你的心情如何?
我再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人告訴你要"每天努力一點點,1年後就可以超越95%的人",你相信了,但說不定這句話並不是從他發明的,而是從另一位"創作者A"的影片所表達出來的觀念,而那位"創作者A"說不定是看到網路上"創作者B"的影片才有這個想法。所以說到這邊,我認為追尋誰才是"原創"已經失去意義了,重點不在於誰抄襲誰、是誰想出來的,而是當你知道了這個觀念之後,可不可以自己判斷是非對錯,然後發揚光大。
偉大的藝術家從不吝於「偷取」
雖然有點難接受,但如果我現在一直糾結"誰抄襲誰"、"誰應該受到制裁"這種的思考影響,那根本沒有意義。賈伯斯引用了畢卡索的一句話,"傑出的藝術家模仿,偉大的藝術家偷取"。我並不是要說抄襲無罪,而是我覺得如果你要抄襲、要模仿是可以的,但重點是要做的更好。抄襲、模仿也好,我們的目的就是為了吸收不同人成功的地方,然後成就自己。我在網路上看到過一個觀念:「如果你有把握能將別人的點子好好利用,因而去偷取、實現它,那你就是個偉大的藝術家,未來整個世界的人只會記得你的存在,不會記得提出這個點子的人。但如果你是一個看到別人的點子在世界上發光發熱,就想要複製、期望能夠從中分一杯羹,那就只是一個善於抄襲的藝術家,這樣也不錯,只是未來沒有人會記得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