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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隨著近日台美對等關稅正式出爐, 2026年初台美經貿關係進入新格局,台商赴美投資已從過往的「供應鏈分散」轉變為「稅務與關稅驅動」的精準布局。台商赴美設廠的稅務策略、人才流動規劃以及聯邦稅率的變動趨勢,將成為決定台商獲利能力的關鍵因素。
台美關稅談判結果於美東時間 1月15日出爐,雙方在對等關稅、半導體關稅安排、供應鏈投資合作及 AI 戰略夥伴關係等領域取得重大進展,為臺灣在美國市場的產業布局奠定重要基礎。美國此次同意將對臺灣的「對等關稅」從20%降至最終稅率15%,台灣得以與日本、韓國等經濟競爭國享有相同稅率水準,降低過去台灣廠商在美國市場因稅負差距所產生的不利條件,同時也有助改善報價策略與長期合約談判條件。
更重要的是,美方承諾未來一旦正式制定半導體及相關產品的232條款關稅,台灣將直接適用最優惠待遇。計畫在美國新建晶圓廠或半導體產能的台灣企業,於經核准的施工期間內,企業可在規劃產能2.5倍配額內享有免232條款關稅優惠、超過配額者亦可適用較低的優惠稅率。針對已完成建廠並開始量產之企業,美方仍提供關稅支持,台灣企業若已在美國完成新的晶片生產設施建置,仍可在其新的美國產能 1.5 倍範圍內進口相關物資,而無需繳納半導體232條款關稅。
台商正站在川普 2.0稅改動能與台美經貿談判成果的關鍵交匯點上,必須重新審視赴美投資的整體稅務策略。KPMG於2026年1月27日舉辦美國稅務研討會,由台灣與美國兩地專家針對「台美對等關稅」出爐後的投資架構、租稅誘因及人才外派策略進行深度剖析。

圖1. KPMG台灣所舉辦「赴美投資關鍵攻略!美國公司稅、租稅優惠與外派策略全方位解析研討會」;圖片來源:KPMG提供
降稅誘因與實質稅基的拉鋸
KPMG美國所美國稅務高級董事總經理黃浩欣指出,隨著美國政治環境進入新賽局,台灣對等關稅降到15%,無疑是吸引台商半導體、電子代工產業持續加碼美國的重大誘因。台商在投資美國前,首要任務是選擇合適的投資架構與公司設立型態。無論採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都將直接影響課稅方式、報稅義務及母公司最終稅負,並牽動利潤匯回與跨境交易的稅務風險。外國企業投資美國時,實務上常見的稅務誤區包括:因員工或業務活動不慎構成美國營業行為或常設機構、錯誤的實體分類選擇造成稅務負擔上升、或未留意美國國稅局以AI強化查核導致稽查風險升高。黃浩欣建議,台商應在投資初期即強化架構設計、建立扣繳與資訊申報流程、審慎檢視移轉訂價安排,並及早啟動租稅優惠規劃,才能在美國市場中穩健落地、降低長期稅務成本。
此外,台商赴美設廠往往只關注聯邦稅,卻忽略了影響更深遠的「州所得稅」。美國各州對於聯邦稅法的採納程度 (Conformity) 各異。例如,某些聯邦層級的加速折舊優惠,在特定州可能不被認可。此外,各州對於「經濟實質關聯」(Nexus)的認定愈發嚴格。企業即便在該州沒有實體辦公室,只要有一定額度的銷售或服務,即可能觸發納稅義務。台商在選擇設廠地點時,需詳細評估該州的利潤分配計算方式,以預防跨州重複課稅的風險。
台美對等關稅:以投資換取免稅配額的新策略
面對2026年初出爐的高性能晶片關稅232條款,這項「對等機制」實際上是迫使供應鏈落地美國的槓桿。台商若能落實在美投資、建立實體產能,將可獲得與投資規模掛鉤的免稅進口配額 (Exclusion Quota)。這種「投資換配額」的模式,將使赴美投資從純粹的成本考量,轉向維護北美市場准入權的必要戰略。台商應積極對接《晶片法案》(CHIPS Act) 與《通膨削減法案》(IRA) 中的投資稅額抵減 (ITC),利用政府補貼來緩解對等關稅帶來的成本震盪。
美國正持續透過聯邦與州級的租稅抵減、補助與投資獎勵吸引海外企業設廠,KPMG 美國所全球租稅優惠與政府補助業務負責人Richard Marcos 指出,美國設計的大型獎勵架構目的在於「引導企業將研發、製造與能源投資留在美國本土」,因此無論是 CHIPS 投資抵減、再生能源投資抵減、研發抵減或各州的就業與訓練補助,只要早期規劃得宜,企業可大幅降低營運與資本支出成本。
KPMG美國租稅優惠與政府補助業務合夥人 Michael Mehanna補充,台商常見的挑戰不在於「沒有資格」,而是在於「沒有在投資初期就啟動評估」。他強調,美國許多裁量性獎勵(Discretionary incentives)必須在動工前完成談判,而法定抵減也涉及文件保存、合規追蹤與跨州分析,企業若能在前期建立完整的識別、申請與審計應對流程,往往能把政策效益最大化。在美國成本升高、供應鏈重組加速的背景下,租稅抵減與政府補助已成台商投資美國的重要競爭優勢來源,越早納入策略規劃,越能形成長期財務效益。
人員外派:簽證與稅務雙軌規劃
台商投資美國時,產能落地後的執行力取決於人才調派。針對人員外派美國的簽證與稅務策略,KPMG 台灣所稅務部執業會計師丁英泰指出,簽證路徑的選擇必須與企業投資進度緊密結合。跨國內部調派簽證(L-1)仍是台商最穩定的管道,有利於長期居留與人才留任。然而,對於需要快速啟動計畫的新設公司而言,受益於台美條約地位的投資人簽證(E-2),具備無名額限制、審核迅速的優點,是初期的重要工具,企業需至少提前半年啟動規畫,確保外派人員的身分合法性。不過,美國 E-2 條約投資人簽證雖具彈性,但相關的申請資格、投資實質性判斷與企業營運要件,皆有明確且細緻的判準。企業若忽略其審查重點,便可能大幅增加申請風險。因此,在啟動派駐安排前,即需同步檢視投資規模、營運架構與人員角色,才能有效提升簽證核准率。
在個人稅層面,丁英泰強調,美國稅務居民的判定與全球所得課稅原則相當嚴格,累進稅率制度也會因居留天數與所得來源而出現不同結果。企業若未事前評估派駐員工的所得項目與常見福利安排,可能導致申報義務被低估,進而出現潛在稅務風險。他提醒企業,跨境派遣的規劃不僅涉及人力運用,更必須將稅務遵循、員工負擔與營運效率納入整體模型,才能真正掌握派駐美國的成本與合規要求。
稅務合規:嚴防「常設機構」與個人稅網風險
外派人員一旦在美停留超過 183 天,將成為美國稅務居民,面臨全球所得申報。丁英泰強調,企業建立完善的「稅務均衡政策 」(Tax Equalization),確保員工派外期間的稅後淨所得不因赴美而受損,進而影響派駐意願。另外,高階主管在美差旅或派駐期間,若頻繁代表台灣總部行使簽署合約等重大決策權,可能觸發「常設機構 」(Permanent Establishment, PE)風險。這會導致台灣總部被國稅局認定具備美國營業實體,引發大規模的追稅風險與法律紛爭。
2026年是台商美國戰略的轉折點。面對未來企業所得稅率的變動方向、對等關稅的貿易壁壘,台商不應僅採取被動防禦。透過優化聯邦與州稅的投資架構、精準運用租稅抵減誘因、以及整合簽證與外派人員的稅務合規,台商應從被動防禦轉為主動戰略布局,才能在台美經貿談判深化的新時代中,將稅務風險轉化為營運競爭力。
資料來源:
- 2026/1/27,KPMG「赴美投資關鍵攻略!美國公司稅、租稅優惠與外派策略全方位解析研討會」簡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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