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宣麟、李語珩
陳聰富教授,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碩士,應屆律師高考第一名及司法官第二名。執業律師二年後,於1994年在美國哈佛大學獲得碩士學位,並於1997年獲得美國紐約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陳教授著有國內法律系學生人手一本之《民法總則》及醫療法相關之專書與文章,是我國法律界中著名的民法學者與作家。
從農地闖蕩出的小狀元
老師出身於農家,童年時在鄉村成長,家中以務農維生,他從小便需要下田幫忙或者是整理回收貼補家用,生活條件並不寬裕。在鄉村樸實的環境中,身旁多是辛勤耕作的農夫與工人,他很早就意識到讀書或許是另一種可能,於是小時候的他便默默立下目標,希望自己能夠透過勤學拓展視野。
老師表示,在那個時代背景下,許多家境困苦的孩子都以師專為升學目標,師專採公費制度,畢業後亦有穩定的工作保障,能夠減輕家庭負擔,老師也在這樣的考量下,選擇於臺中師專就讀。在學期間,老師因為第一次接觸正規的音樂課,意識到了城鄉之間的教育差距,他回想起國小時期的老師多半只要會說中文就能任教,並未接受過完整的教育,與同齡人相較之下,更凸顯出教育環境的落差。
由於就讀師專不需參加大學聯考,老師在這個階段沒有經歷填鴨式教育,因此有空閒時間能夠選擇自己喜歡的讀物,他閱讀了許多哲學、小說、古文等文學作品,逐漸培養出對於文字的掌握及敏感,為之後就讀法律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師專畢業後,他於澎湖服役期間一邊當兵、一邊自學民法與刑法內容,退伍後參加轉學考,順利考取臺大法律系。
老師表示自己對於考試向來抱持著「考上就好,第幾名沒關係」的態度,專注於踏實準備,讓結果順其自然,或許正因如此,老師在大學畢業當年即考取律師高考第一名、司法官第二名,順利取得法官資格。
受到社會運動鼓舞的少年
提起當年選擇就讀法律系的原因,老師表示,在就讀臺中師專時,注意到不少學長姐後來報考司法檢定並成為法官,心中因而萌生讀法律的想法。師專三年級時,美麗島事件爆發,黨外運動蓬勃發展。學生時期的他本來就喜歡聽演講、閱讀黨外雜誌等事物,也常翻閱報紙上介紹法律概念、專有名詞的小字典專欄,對此產生興趣。隨著對時局的關注越來越深,老師發現許多參與黨外運動的領導人多出身法律背景,因而深深被此吸引,也更加確定轉往法律領域發展的方向。
不同於旁人的美國夢
一般來說,就讀法律系的學生多數選擇前往德國或是日本留學,而當得知老師的經歷是前往美國深造時,不禁令筆者感到好奇。老師憶起當年的求學歷程:大學階段,他選修的外文是德文和日文,撰寫碩士論文時也主要閱讀德日文獻。然而,在聽到曾留德的學長分享經驗後,他決定不前往德國。學長表示,德國法律教育偏向精緻的法釋義學,著重於解釋抽象法規並應用於案件,但老師認為在研究所時已在此方面投入許多心力,而當時又適逢台灣社會運動蓬勃發展,這股浪潮讓老師找到了方向。
研究所階段,社會改革聲浪高漲,街頭遊行此起彼落,老師也成為其中的一份子,積極參與活動。過程中,他開始思考法律與社會之間的關係,逐漸意識到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似乎與現實社會存在距離。這樣的醒悟促使老師想進一步了解著重「法現實主義」的英美法體系,其特色在於重視法律與社會的互動,從社會變遷的脈絡中理解與思考判決,對老師而言,這種思維正好回應了他在參與社會運動後的反思。因此,最後老師決定前往美國留學。
準備留學的過程中並非一帆風順,因為大學時選修的是德文和日文,幾乎沒有系統性學習英文,因此準備托福考試時格外吃力。考試後,老師的文法和閱讀能力明顯提升,但在聽力及口說卻仍覺不足,其中又以聽力最令老師苦惱。讀法律相關的書籍十分容易,一旦遇到聽力卻屢屢卡關,初到美國時,語言壓力接踵而至,老師甚至萌生打道回府的念頭。
為了突破困境,老師開始刻意訓練自己的聽力,例如:先買報紙閱讀後,再聽廣播播報新聞對照。而在寫作方面,由於就讀研究所期間,老師曾修習一門協助非洲小國家擬定憲法的課程,負責撰寫部分主題的參考資料,授課教授在過程中指導他撰寫英文文章,使老師的寫作能力進步。隨著聽、說、讀、寫能力的提升,老師也慢慢克服留學初期的艱難。
世上獨我的「叛逆」之道
在採訪時,老師開朗的說道,自己從小便是「活潑叛逆」的人,看到眼前這位有著親切和藹笑容的師長,一時之間筆者還難以想像老師口中的「叛逆」為何,但聽完老師不同於旁人的選擇後,筆者瞬時了解,老師的「叛逆」,並非不顧師長訓誡、一意孤行的少年心性,而是不同於主流大眾選擇、不流俗且衷於自身理念的曠達心態。
在以畢業應屆律師高考第一名、司法官第二名的成績獲得法官資格後,老師受研究所的同儕影響,心想同學可以出國留學,我也可以,便決定出國,放棄法官資格。這不同於一般人傾向選擇穩定且待遇好的法官工作,而是出國留學的選擇,在老師為籌措留美經費而擔任律師的兩年中,更加確定了這是個對的決定。擔任律師的期間,老師發覺律師與法官的工作是較為枯燥、死板且制式化的,對於知識的獲取更是有限,天性活潑叛逆的他,不想思緒被侷限於當事人個人案例的諸多細小事務之中,喜歡抽象思考的老師,想要的是靈活開闊的思考空間,一個可以一直讓他去探究「為什麼是這樣、這個合不合理」的思辨領域,因此,出國繼續於學術界深耕,無疑是個符合老師個性與能力的最佳解。
在美國先後於哈佛大學、紐約大學獲得碩博士學位後,一位美國的教授希望老師能留在被譽為美國最有影響力的外交關係智庫「美國外交關係協會(CFR)」任職,當時那位美國教授許諾老師一間全木頭裝潢的典雅大辦公室和高於台灣教職薪水的薪資,但老師卻只有「我要回台灣教學生」這一個念頭,用盡各種理由婉拒了那位教授的邀約。在十五年後,老師偶然跟一位美國傳統基金會的人士提及此事,沒想到那個人竟然說出「全世界只有一個人會拒絕這個職位,那就是你」這一句話,由此可知老師是放棄了對他人來說多麼難得與誘人的一個機會。
問及老師一心想回國教書的原因,老師誠懇地說道:「我的家庭非常貧窮,從師專開始我就是公費讀書,台大也都是靠申請獎學金跟家教才讀完的;我要回饋台灣社會,台灣社會惠我良多!」。在事隔多年得知原來當年自己放棄了如此珍貴的一個職位,老師也不後悔,因為他不知道如果當初留在美國自己現在會是如何,但至少此時此刻,他真的在教書、在寫書,做的都是自己真心喜歡的事情,也都因此獲得了成就感,這樣便足夠了!
法律人所需的能力與特質
問及法律人所需的能力,知識方面,老師認為:「法律人就是要學會除了法律之外的東西,其他商學知識、現代科技應用都要會」基礎的法學知識固然是必須熟捻於心的基礎功,但老師也強調跨領域結合學習的必要,「現代社會很難只靠一個領域活下去,法律的話就是商學知識最重要」,因此,在擔任法學院院長的期間,老師促使創設了的計算機概論、財務管理等專門教授給法律系學生的跨領域課程。另外,「清楚的腦袋、強大的邏輯推理能力、語文能力」也是老師認為法律人不可或缺的三大能力,清晰的思緒與邏輯能力是判斷案例脈絡與爭點的必備技能,而語文能力又包含外語能力與中文表述及統整能力,能夠抓重點、梳理文章架構並產出自身的見解與新組織,在書寫法律文章時亦為相當大的助益。
人格方面,老師覺得一個人只要正直努力地去做一件事,就可以成功,法律人應該要謙虛、走正道,千萬不要因為想走到高位而心術不正,做出違背良心與道德的事情。就像老師在擔任律師時,一直都是以「希望當事人能微笑地走出事務所」來自我勉勵,希望自己可以是讓當事人感受到「信賴」的那位正確的律師;而可以讓當事人信賴的兩點,分別為提供最好的法學知識上的支持及人格上可以讓當事人全心信賴。設定好自己所堅持的道德底線,並且衷於道德良心這把量尺,是每位法律人所必須秉持的理念。
想對莘莘學子說的話
對於讀法律要死背法條的迷思,老師認為「法律是經過思考思辨的產物,不是背誦後的產物。法律是社會現象的反應,學法律就是在看各種社會的交易活動及現象」,因此,法律應該是從案例到規則,最後再到規定,我們會懂法條是因為我們懂了它背後的脈絡、案例事實,懂得如何去應用它,而不是靠死背死板地記住它,這樣毫無意義。老師提出自己在學習法律時,總會不斷地去思考為何會有這個法條、這個學說對不對等問題,建議每個法律學子再學習法律時應該都要抱持著思辨的精神,去理解法條,而非背誦它。
而對於為何法律的文章及書籍皆如此艱澀難懂,老師解釋「因為法律是在處理複雜百態的社會問題,所以法律才越來越精細複雜,細緻的去分析。而那些判決文章之所以會那麼晦澀難讀,就是因為法律必須要精準地去解決這些複雜的人際社會問題」,在複雜的社會問題之下,法律文字變得「不近人情」實是必然之果。
對於高中生,老師建議應該多讀讀哲學、文學作品及古文,高中階段應該多閱讀不同類別的讀物,多接觸不同樣態的文字,提高對文字的掌握,對未來書寫與閱讀法律文章將會大大加分。
而對於大學生,老師除了叮嚀我們認真讀好基礎法律學科知識外,也建議多結交朋友,老師認為:「在大學交到的好朋友會是一輩子的好朋友」,期許在利害關係較少的大學年紀的我們,能把握青春歲月,結交到屬於我們自己的知心好友。
結語
陳教授在筆者心中,是位平時在講台上神采奕奕、幽默風趣,會因為是他上課而期待上民總早九課程的老師;能夠跟老師面對面聊天訪談真的很榮幸,也十分感謝老師當時欣然地接受邀約。
在此次的採訪中,得知老師竟是放棄了在美國的優渥待遇,毅然地回國教導我們,才深覺我們有多麼幸運,而老師有多麼的偉大。老師對於教學的熱忱、讀書的喜悅、寫書的投入,都再再讓筆者對老師投以讚嘆及敬佩的目光;其中,老師的一句「我寫書不是為了成為很有名的人,也不是想成為學生的神,而是想要學生能夠在學習過程中瞭解法律是什麼,能夠更好的掌握法律的世界。我不是想獲得什麼,只是想做出貢獻」更是令筆者印象深刻,在老師誠懇的眼神與開朗和藹的笑容中,似乎隱隱的就在散發這句話的溫暖及近似「大愛」的偉大之情。老師最後勉勵我們「法律的學習本來就艱辛,學習本就不快樂,學習後的成果才是快樂的」,身為學生的工作,就是認真讀書,不能逃避,但學習後的豐碩果實,卻是值得我們期待及細品的。

陳聰富教授與其著作
臺大法律系學會學術部 | 編輯:柯秉辰、葉方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