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律師同道傳一則判決,是一個假律師違反律師法的判決。這判決附表列出這個假律師案件收了多少錢,許多案件收費落在20萬至50萬之間,高於許多真正執業律師的收費行情!
讓我想到好幾年有次向一位年收千萬的律師請教收費,他和我分享他師父教他:「『律師收錢要看人收,不能每個案件都套用價格表。』如果遇到一個很有錢的人的民事訴訟,你收十萬元,他會質疑你的專業能力或覺得你不能好好處理。在許多有錢人的邏輯裡,價格等於律師投入程度或一個律師的價值。」
我想想,這個假律師應該很懂利用客戶誤以為「很貴」等於「很強」。還有,這個假律師利用客戶對法律程序的恐懼與不理解,加上希望勝訴,開出高價,反而讓客戶產生「我遇到大師」的錯覺。
再回想之前調解遇到一個非律師,他很懂得和客戶「溝通」與保證結果。真正的律師受限於律師法與倫理規範,不能保證訴訟結果。但假律師(或少數律師)往往敢於做出誇張承諾,這在收費藝術上,滿足了客戶追求「確定結果(勝訴)」的心理。
繼續想,或許這個假律師還有賣「情緒價值」。畢竟這年頭,情緒價值超有價值。
如同昨天一位律師同道留言:「講客戶愛聽的話,成功取得委任」。假律師往往更擅長看客戶情緒,陪著客戶說那種「我幫你出氣」、「我一定弄死對方」。客戶付的錢,很大一部分其實是在買情緒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