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是濃烈的。
它很直接,也很容易被看見。當有人肯定我們、說愛我們時,我們立刻就感覺到自己存在的價值。
透過別人的愛得到信心,想在別人給的愛裡感到值得。
但愛自己卻不是這樣的。
沒有明確的指標,沒有人在你旁邊告訴你做得很好。
於是,當一個人對自己沒有那麼肯定時,會不由自主的開始尋求「被愛」。
把「被愛」當作證明。
證明自己是值得的、是被需要的、是有價值的。
但慢慢會發現,當透過外在給予時,那自己也無法控制這份愛的主權。
最後反被這份愛操控。
想要被愛而努力愛人,那不如直接愛自己。
「愛自己」其實不是抽象的概念,
而是去做一些,讓自己也能欣賞自己的事。
也許是把一件事做好,完成一個目標。
也許只是持續做著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
只要有一個開頭也好。
當你開始為自己的努力感到驕傲,為自己的成長感到開心, 每一步所累積起來的感受,會慢慢長出一種肯定。
久了,肯定就不再只是來自別人的目光。
它會從內在長出來。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活。
別人的稱讚不會讓你迷失, 別人的打壓也無法動搖你。
因為你明白自己的價值,不再需要依附在他人的眼光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