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年的開始,就學到人生重要的一課。
事情是這樣的,前陣子在整理書房的時候,發現兩顆很久沒用到的睡袋,想說最近寒流,可以送給在路上常遇到的一位街友。帶這這樣的念頭,也滿心期待的想像,當街友收到的表情,他會不會充滿感動。
當又再次的看到這位街友,牽著他的腳踏車,上面裝滿他的家當。我開心的叫住了他,手裡拿著睡袋向他走了過去。
我說:「大哥,最近寒流來了,這個睡袋送你。」我期待他會有怎樣的反應。沒想到他擺了擺手,沒有說話。我又重覆了一次:「天冷了,這個睡袋要送你。」他一樣的擺了擺手,連正眼都沒看我。
我下意識的,向他點頭說了「謝謝」,便轉身離開。離開的時候我在想,我為什麼要跟他說謝謝?我也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回到了車上,忽然我意識到一件事:「你認為的好,別人不一定需要。」
因為寒流來了,所以聯想到街友露宿街頭,需要保暖的衣物,所以他應該需要睡袋。這件事情是我自己想像出來的,或許他本來就有足夠的衣物,或者他有個遮風擋雨的住所,又或者他不喜歡接受別人的施捨。反正種種原因,是我無法理解跟同感的。
我們都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當我在可憐他的時候,我已經站在高位在同情他處於底層了。是不是我做這個動作時,有讓他感受到被施捨、被可憐的感受?我不知道,也沒想過。
後來我想了想,給予-不要帶有施捨、帶有同情,也不應該有利益交換。雖然重頭到尾我的起心動念很簡單,將家裡閒置的物品,轉送給有需要的人。當然這也是我單方面認為他有需要。
我感謝這位大哥,在新的一年就替我上了這堂重要的課。「當對方認為的好,才是對他好。」不該用自己的角度、思維,套用在別人的身上。
身為父母、主管,我想我們常常犯了這樣的錯誤,用上位者、用過來人的思維,認為怎樣才是為了對方”好”。很多時候對方只是礙於情面、或者其他原因,勉為其難的接受我們為他的”好”。
提供他有需要的,他認為的好,才是真正的為他好。這也是未來,需要時常提醒自己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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