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竊設計,對創意產業是好事?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我的一位插畫師朋友,最近在臉書社團分享了一則不幸事件:她設計的貓頭鷹圖案,被Etsy網站上的某店家給盜用了。這家店裡賣的所有抱枕上的圖案,都是盜用各國設計師的作品,其中不乏許多我們認識的插畫家。
類似的網路店家,也出現在Pinkoi平台上,很顯然這些店家賣的抱枕是由同一家工廠大量製造的,既不是限量手工製作,更非原創設計。
創作者作品被盜用或模仿的事件層出不窮,無知或無恥的盜用者防不勝防。引發我深思的問題,是我們身為藝術創作者,該以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創意海盜?
紐約的中國城有一條運河街(Canal Street),這條街以專門賣名牌設計的仿冒品而著名,觀光客從世界各地慕名來到此地買假貨。
有次我到中國城採訪,工作結束後經過運河街,忽然瞥見一個印有設計師Orla Kiely葉子圖案的包包,我一直很想擁有她設計的手袋和洋裝,超愛她的圖案和用色!不過因為她的設計商品不便宜,所以一直狠不下心花大錢。
當下我忍不住請店家把包包拿給我看,當然一拿到手就知道是仿冒品,款式剪裁跟Orla Kiely的設計完全不同,質料也差很多,只有圖案類似。我很猶豫,因為實在很喜歡那個圖案啊,即使知道不是她的設計品,也還是有些心動。而且,只要二、三十塊美金!
在那家店前面徘徊良久,最後,我還是沒有買那個包。原因只有一個,因為我知道它是假的,我相信識貨的人也都看得出它是假的,我不想拿着一個假貨在街上走。
插畫師朋友的被剽竊事件,在臉書社團引起插畫設計師們的熱烈討論(和公憤)。許多人更採取行動向Etsy檢舉該店家。憤怒的情緒在我們這個圈子內燃燒,看到這種事發生,我想有點正義感的人都會憤憤不平。但是,在沒有任何杜絕和制裁海盜的有效方法之前,身為創作者的我們,也許更重要的事,是不要讓自己被這種負面情緒淹沒。
插畫設計產業,它的特性其實跟時尚產業非常相似甚至有許多交集。它們都是一種應用藝術,都深入消費大眾的日常生活,都能夠製造出流行趨勢。不相信的人,看看Hello Kitty、 米老鼠、和史努比;看看台灣的幾米。也因為它的普及性和實用性,智慧財產的擁有權,是一個難有制式標準的吊詭議題。
在TED的一場演說"Lessons from fashion’s free culture"中,演講者Johanna Blakley指出,在時尚產業中,是沒有所謂的著作權(copyright)的,時尚品牌有trademark商標法,但是沒有著作權法保護。也就是說,除了品牌logo之外,其他的設計,都是可以互相抄襲和模仿而不犯法的。因為沒有著作權法保護,反而刺激設計師們不斷推陳出新,也因此能夠在作為大眾流行文化的同時,把時尚設計提升到更高的藝術層次。
因為沒有版權保護,所以時尚圈非常開放,極度充滿了創意。那些時尚趨勢的帶領者,也就是我們所熟悉的時尚品牌設計師,他們每創作出一套新的款式設計,便有一堆追隨者跟在後面模仿,然而這些頂尖設計師並不會為了自己設計的每一件作品去申請專利,因為當大家一窩蜂的忙著仿冒之際,他們早已遠遠超前,開創出下一波的流行趨勢。
美國著名插畫經紀人Lilla Rogers曾在插畫課中,與我們討論過抄襲與被抄襲的議題。她代理的插畫家的作品,常是被模仿盜用的對象。她表示,抄襲別人作品,只是顯示了你自己的能力不足,再怎麼模仿的像,你也不是“真品”,只能做次級品。而讓別人無法抄襲你的方法,就是不斷創作更好的作品,讓別人“很難抄”,“來不及抄”。
但是,那些直接拿我們的作品去複製成商品的黑心海盜呢?難道就讓他們平白用我們的創意結晶去賺錢嗎?Gucci前創意總監Tom Ford曾就「創意擁有權」的議題發表他的看法。
「那些購買仿冒品的消費者,並不是我們的客戶群。」他說。
多麼自信與自豪!
會在第五大道Gucci精品店花錢的人,跟在中國城運河街購物的人,不是同一個檔次的消費族群。
身為創意工作者的我們,都應該要有這樣的志氣與自信,與其擔心作品被盜用、模仿,不如將其轉化成積極的力量,把我們的智慧、精力和時間投入在創作出更精緻、更有創意的作品;而那些盜版者,永遠只能跟在後面追隨著我們的腳步。

延伸閱讀

“Lessons from fashion’s free culture"演說(到官網看影片,右下方可以選擇閱讀演說詞全文的中文翻譯)
http://www.ted.com/talks/johanna_blakley_lessons_from_fashion_s_free_cultu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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