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9|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選擇的權利,人人都有

Day.78
最近看了心流這本書,發現裡面有一個重點就是選擇心態, 經常體驗到心流的人,在我看來,都是處於成長心態的人, 因為他們關注更多的是成長,而不是別人的目光。 而且他們都有自成目標, 自成目標,就是做這件事的本身就是目標,而不是已最後達到的成果為目標, 能體會到心流的人常常是享受在他們做事情的過程裡,而不是追求最後的結果, 就像網球網子裡無我的境界,享受打網球的樂趣才變強,而不是想贏才變強, 心流也提到,經歷這種狀態的人是更加關注環境而非自我。 裡面有很多故事,都是小時候的環境不好,但是長大成人仍然可以過得很好的例子, 讓我想到被討厭的勇氣裡面提到的,因果論跟目的論, 如果同樣都是小時候環境不好,但長大後的人生卻不一樣, 那用因果論就不能解釋,而用目的論則可以解釋, 目的論,更像是一種心態, 選擇努力向上,或是跟著沉淪,都是自己選擇的, 最佳利益,不知道有沒有人在看, 方律雖然是孤兒,但是她還是成為了王牌律師, 有一次,她在博昀跟他說自己的故事時說: 貧窮是會把人逼到絕境甚至心生歹念,即便如此,你還有選擇做與不做的權利, 可憐不是能夠做壞事的理由,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到底。 奧地利精神學家維克多,也曾說過:人所擁有的任何東西,都可以被剝奪,唯獨人性最後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選擇一己態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剝奪。
有時候,我們太過關注自我,讓自己的視野變得狹宰, 以為我們的痛苦是世上最痛的,但是當你抬起頭來看看世界, 你就會發現,你的痛苦,不過是輕如鴻毛, 有時候,我們會把自己做的壞事合理化, 但是那其實都是我們自己選擇的, 那些所謂的身不由己,只不過是不想負責任的一種說詞罷了。 林肯曾說:
一個人選擇要多快樂,他就有多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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