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想到法棍,偶爾會想起二十多年前曾經對我告白的女生。 記得一個周末的雨夜,我正在燉雞湯,她突然來按我家門鈴,我請她上樓,她似乎欲言又止,最後卻什麼話都沒說,喝完雞湯、謝謝我就離開了……
深深記得,因為那是我第一次被女生告白,有些倉皇失措。 去年有段時間,因為吳寶春的新聞效應,FB網友們突然紛紛表態對麵包的偏好,有人喜歡歐式麵包,有的則熱愛台式麵包,像肉鬆、奶酥、菠蘿、紅豆或奶油麵包。 對於美食,自然輸人不輸陣(笑)。 我個人偏愛的麵包,除了台式的青蔥麵包、奶酥菠蘿麵包,就是最單純的法棍和可頌,可惜近年可頌麵包流行口味五花八門,比如焦糖、抹茶、朱古力、炙燒明太子、雪花巧克力,於是常買不到原味,亂討厭;倒是法棍仍堅守其份,特別是剛出爐,麥香撲鼻,外皮酥脆,用力撕開,充滿氣孔的麵包鬆軟綿密,太美味了。 23歲左右,曾有一段時間,我對法棍迷戀成癮,嗜吃程度是好友們見到我,包包裡一定會有一條法棍,大家從好奇到忍不住開玩笑:「看到妳就像看到法棍,妳都吃不膩啊?!」 不知道耶,我就是狂戀法棍的單純滋味。 法棍,我喜歡一塊一塊剝著吃,感受觸感和口感的外酥內軟,充滿幸福。許多年後,好友仍記得我當時回應過一句:「法棍,讓我有一種貧窮的氣味。」 貧窮?咦?我真的說過嗎?笑翻了,青春年頭,口袋確實挺緊,也還過得去,只是完全不記得自己說過這樣的話,哈哈哈。 直到現在,我仍不明白當年為何如此癡迷,幾乎每兩天一條。 倒是,每一次想到法棍,偶爾會想起20多年前曾經對我告白的女生。 她是一個容貌清秀、帶一點男孩氣的短髮女生,因為是新同事,我被指定協助她瞭解工作事務,我們經常一起加班,一起下班,由於順路,她會騎著她的小50機車先載我回家,再回家。熟絡後,更常常一起吃消夜聊天,我習慣分享我喜歡的電影、書籍和音樂,包括戀情,她總是微笑傾聽,然後送我回家。 我並非粗枝大葉的人,她送我回家的姿態,有段時間令我迷惑,因為她會看著我把鑰匙插進公寓樓下大門,開了門,才爽朗揮手離開,彷彿男人一樣。嗯,通常只有男性友人會這樣對待我,一般女生朋友都會在「差不多狀態」說掰掰。 雖感覺奇特,我沒有多想。 直到一個周末的雨夜,我正在燉雞湯,她突然來按我家門鈴,我請她上樓,一進我租的公寓,室友們正熱鬧地喝著雞湯、笑著向她打招呼,我也盛了一碗給她,她似乎欲言又止,最後卻什麼話都沒說,喝完雞湯、謝謝我就離開了。 室友們疑惑問我:「她發生什麼事了?」 「不知道呢。」我滿頭霧水、毫無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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