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6|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書摘】巴菲特財報學:價值投資法的原則與規則

摘錄自巴菲特財報學第四章
華倫·巴菲特依照四個簡單原則投資:
  1. 警覺的領導人 規則一:低債務 (負債權益比最好低於0.5) 規則二:高流動比率 (流動比率至少要有1.5) 規則三:強勁且穩定的股東報酬率 (近十年股東報酬率包持8%以上) 規則四:適當激勵管理階層的措施
  2. 長期前景 規則一:永久性的商品 規則二:最低稅負
  3. 股票穩定性 規則一:從業主收益產生穩定的帳面價值成長 規則二:持續的競爭優勢(護城河) 護城河的類型: (1)品牌和專利等無形資產 (2)低成本結構 (3)高轉換成本(黏著度)
  4. 以優惠的價格買進 規則一:與內在價值之間保有寬廣的安全邊際 規則二:低本益比 規則三:低股價淨值比 規則四:設定安全的折現率 規則五:買進價值被低估的股票--確定內在價值 現金流量折現法的內在價值模型6步驟 (1)估算自由現金流 (2)估算折現係數 (3)計算10年內自由現金流的折現價值 (4)計算(10年後)永久自由現金流的折現價值 (5)計算內在價值 (6)計算每股內在價值 規則六:在正確的時間賣股票 (1)安全邊際是內在價值與當前股價的差額 (2)本益比低於15倍是投資人找到擁有合理價格股票的好起點 (3)股價淨值比低於1.5是減少風險的好起點 (4)國庫券可以做為衡量股票價值的量尺或基準 (5)現金流量折現法計算工具是用來計算公司內在價值的模型 (6)使用內在價值計算工具模型必須滿足巴菲特的四個投資原則 (7)賣出股票的時機:一家公司違反巴菲特1個投資原則以上、在投資組合的占比過高、從另外的投資可以獲得更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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