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摩拉比,是亞摩利人的巴比倫王國的第六任國王。
以制定了《漢摩拉比法典》而聞名,在現代被譽為古代立法者。
漢摩拉比法典是歷史時代的第一部成文民法典之一,刻寫於超過2.4公尺(8英尺)高、於1901年出土的石碑上,核心論點是應報理論。
畢竟是出於現代法治社會的法庭小說,本作當然不是以這麼殘酷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復仇論為主軸,書中案件圍繞在代表理想主義的新人法官朴滿滿、原則主義菁英法官林正直,以及現實主義的部長法官韓世尚,三位法官在面對同一案件/原告/被告的不同看法。
其中書裡的案件根本無需作者擴寫,很可悲的幾乎都是你我曾見過,且目前仍不斷重覆發生的現實,比如——
🔺關於性犯罪(含性騷擾)
在父權社會下的韓國,多少被害人羞於訴諸法律?除了怕被社會質疑是否自身打扮引人犯罪(萬惡的檢討被害人),更有可能在審理過程中被不斷像是羞辱般要求重覆被害過程。
其中一個被告是位平常言語輕佻,還傳胸毛照性騷擾女性下屬的資深主管,其幫忙辯護的律師在最後居然也當庭被揭露,以幫被告辯護為理由,威脅性騷擾被告太太,甚至還不斷詢問其女兒的電話。知曉真相的被告氣極上前扭打律師並大喊:「你這個王八蛋!你還是人嗎?」的畫面——還真是極其諷刺啊!
而透過本書,我更進一步了解到,原來「性騷擾(sexual harassment)」一詞,居然是因為90年代美國一名任職法務部的女性員工,指證時任最高法院的男性法官對她做出性騷擾舉動,才為人所知! HBO也曾於2016年針對此案拍攝了相關原創電影《
關鍵判決 Confirmation》。
🔺關於家庭
媽媽外遇要離婚,雖不富裕但仍要求兩個女兒的撫養權;而孤兒出身的爸爸努力工作賺了錢,唯一希望就是帶著女兒們到鄉下過純樸快樂的日子,看到案由我們一般都會同情父親,但現實就如同韓世尚法官說的: 「每個孩子,都是一個、一個嶄新的世界。即使原告夢想一輩子的鄉下大庭院房子很美好,卻不是孩子們的夢想。孩子們,已經開始在自己的世界創造自己的夢想了。孩子們不會等待爸爸,已經早一步長大了。」
🔺關於歧視
因為妹妹是弱勢所以經常捐款做慈善的大集團公子哥,卻反而看不起自己集團的員工,認為員工之所以只能是員工,就是因為天生低他們這些有錢人一等。被學妹朴滿滿訓了一頓。
🔺最後一案,出現了「國民參與審判制度」
審判案件為外遇太太拿刀刺殺家暴丈夫,究竟是正當防衛,抑或是理應受罰的傷風敗俗?
這個案件在以父權社會為主的韓國確實是頗受爭議的,精彩之處在於陪審員每個人的身世經歷都不同,這大大影響了判決,你說這十個人的最終判決,真能代表全國人民的認同,或為真正的司法正義嗎?非常精彩的一案!
什麼都不懂的朋友倒是非常幸運的
抽中備選國民法官模擬法庭資格,還很苦惱特地拍照發LINE問我是不是一定得要回填(潛意思:我看不懂這是什麼......),還抱怨怎麼不是中樂透,看得我真是羨慕嫉妒恨,我好想被抽中啊!(咬手帕)
整本書最觸動我的是韓世尚部長說的一席話:(明明主角是朴滿滿XDD)
「大家常說『就算放過九十九個小偷,也不能讓一個人被冤枉。』可是,每次聽到句話,我都很好奇一件事。」 「其實,這句話是源自英國十八世紀的法學家威廉•布萊克史東爵士所說的 『就算放過十個罪人,也不能有一個無辜的罪人』的法律諺語,為什麼傳到人們口中就大幅增加成九十九個人呢?而且還特地指名犯的是偷竊罪。」 「需要再思考為什麼偏偏會用『小偷』。小偷,是人們覺得最常見的犯罪,也是既不會造成致命損害,偶爾甚至還有點惹人憐憫的犯罪。換句話說,就算放過這種輕罪,也還算能接受。如果前一句話改成『就算放過九十九個連續殺人犯』『就算放過九十九個掏空公司的財團』,大家有辦法如此輕易接受這個假設前提嗎?假如大家無法接受,這種情形是不是該修正為『為了大義,不得不犧牲少數』的原則呢?」
這個也是我在看社會新聞時,常常會想到的一件事。 尤其是我之前讀 《
檢方的罪人》《
怎麼不去死》二書時,也曾在推薦心得裡表達了類似這方面的觀點,所以很有共鳴感。
本作裡的案件並非完全非黑即白,觀其內容有許多令人省思的灰色地帶。而在案件章節之間,還有身為現任部長法官的作者,算是頗為直白的點出韓國司法體系的問題與一般民眾的誤會,可大致了解到一些法官在判案時的思考方式。
我想,每位法官剛開始一定都是滿懷熱誠的朴滿滿法官吧?
然而隨著審理的案件越來越多,逐漸成為心中自有一套原則的林正直法官,到最後不知不覺麻痺成屈於無奈現實的韓世尚法官。
無論是法條本身的缺失(舊法條無法對應現代社會),或者因為個人人生經歷轉變看案角度(比如為人母的女性法官一定比單身女性對關於小朋友的案件更敏感),我還是期待每一位新的朴滿滿多少能影響到其他正逐漸變成林正直或韓世尚的舊朴滿滿。(好繞舌啊😂)
PS.看作者序言才知道原來這有韓劇,而且似乎收視率還不錯?
內容書摘 - 真正創立法律的,是最終的主權者——人民。解決社會問題的鑰匙,終究還是握在人民手上。我想說的是,不要在權利上沉睡,主動捍衛自己的權利。
- 「與其說是性慾,歸根究極還是權力,這些人不都是對自己能發揮影響力的弱者做些荒謬事嗎?把手伸向哪怕是只比自己低一階的存在,就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權力,彰顯自己還有作威作福的力量。」
- 「正因為朴法官是個傷痕累累的人,所以才能成為比任何人都出色的好法官,因為妳比任何人都能細膩感同身受別人的傷痛。只是,偶爾讓自己的心休息一下,允許自己的傷口有時間長出強壯的新肉。」
- 選擇當狗,乃是你的自由意志。
- 有些人,必須靠酒醉才能撐過一天。與其說是惡,老人的行徑或許更像是脆弱。只是,不能因此成為他的免罪金牌。即使置身相同情況,不也有人堅強地咬牙過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