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性騷擾疑雲層出不窮,其中議題的來龍去脈我沒懂;但殼蟻分享古代冰島社會是如何應對自古以來與人類共存共辱的傳統。過去曾提及古冰島人的
國民議會,也略談過
維京時代的女性處境;然而,在陽剛氣質著稱的維京人之間,會有關於性騷擾的律法嗎?
本篇介紹的古北歐律法來自《灰鵝》(Grágás),目前最早的冰島手抄本約莫寫於 13 世紀,追溯起來是 10 世紀時由烏爾夫由特爾 (Úlfljotr) 從挪威搬過去再歷經不斷修改的成果;不過當時挪威人沒有書寫習慣,法律皆由「法律者」(lögmaður) 憑記憶與經驗傳承以協助執法。感謝冰島人特別愛寫,讓我們今天還有一堆詩歌殼蟻看。
公權力應交還給人民?一千年前冰島做到了
關於女性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的處理辦法,主要收錄在《灰鵝》§ 155,其中第一條:
Ef maðr kysir kono a lav́n fyrir avðrom monnom oc at raðe hennar oc varðar honom þat iii. marca secþ en sa a soc sem vm legorð. En ef hon reiðiz við þa á hon siálf sökena oc varðar.…
如果一名男子在非公開場合,與一名女子合意接吻,他必須支付罰金 3 馬克。並且,若女方非合意接吻,那麼此案交由她主持,應予懲處輕度非法。
怎麼才輕度?這種人應該讓他去死一死!先別急,雖然冰島聯邦不僅有年度國民議會 (Alþingi),還有原始的法律觀念,但是,他們沒有獨立的司法單位與執法機關(畢竟也沒有國王);更酷的是,他們甚至也不逮捕或關押任何違法者,當然也不會有死刑。雖然我沒被關過,但是那聽起來還不錯對吧?
「非法」已是判決結果,並不是在說這件事情違法而已,而是在說被告將被「非法化」。白話文就是,他已經不在法律之內;不擁有權利,財產被沒收,且任何人殺害他皆是合法。簡言之,幾乎是死刑,是全方位的社會性死亡。現代有一詞「褫奪公權」,而這正是「褫奪人權」。
聽起來靠北嚴重,怎麼會是輕度?輕度是因為權利褫奪並放逐有年限,通常是連續三個夏季不得進入冰島。若平時有儲蓄好習慣,易科罰金也是常見辦法,取爛命一條於事無補。
再舉幾個 § 155 中的其他條例:
Ef maðr biðr kono svefni oc varðar pat fiorbavgs garð. þat ero stefno sacir oc scal quedia heimilis bva ix. a þingi þess er sottr er.
如果一名男子向一名女子提出性邀約,應予懲處輕度非法。此類案件需傳喚被告男子的 9 名鄰居參與訴訟會議。
在冰島跟女同事開黃腔嗎?社死三年。
Ef maðr gengr til sæingar kono oc drygia misrøðo við hana oc varðar þat fiorbavgs garð.
如果一名男子侵入女方住家並提出性邀約,應予懲處輕度非法。
侵入住居還開黃腔嗎?折扣中,還是只社死三年。
Ef maðr feldr ser til velar við kono oc varðar þat fiorbavys garð.
如果一名男子為誘拐一名女子而贈與她飾品,應予懲處輕度非法。
騙炮嗎?活該社死三年。
守法者的社會
社死的這段時間已經不被視作社會成員的一份子,妻離子散,這在冰島這種嚴酷的自然環境中,就算大家只是任你自生自滅,你也很難不滅。
古北歐語 (Old Norse) 中沒有能直接對應「社會」這個概念的字詞,他們用另一個詞彙指涉相似的東西:「吾等之法」(vár lög)——作為我們法律的一份子,就是作為我們社會成員的一份子;生活中的各種自由是所屬社會群體賦予給個人,而非人天生擁有。於是,逾越輕度非法之上的話:
Ef maðr fellir ser kono eþa fer i sæing hia henne. til þess at hann vill coma legorðe fram við hana oc varðar þat scog gang oc scal stefna heiman oc queðia til ix. bva a þingi þess er sottr er.…
如果一名男子為私人目的強迫一名女子躺下,或與女方共枕並意圖與她發生性行為,應予懲處完全非法;並且於當地傳喚被告男子的 9 名鄰居參與訴訟會議。
性侵?那就是終生的亡命之徒,全國將與你為敵。上述這段引文之後還有提到:若是性侵未遂,女方打算只視為冒犯的話,相關訴訟由該名女子主持;若她不願提告,則由她的法定管理者代為主持。
未婚的話,管理者指的是她老爸,已婚者則是指丈夫;怎麼說古北歐也仍是父權社會,只是不像歐陸以宗教名義遂行罷了。
是說,鄰居一直被請出來對當代人來說可能會覺得莫名其妙,但在當時社會環境確是絕妙設計;不想動不動跑法庭嗎?管好你的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