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結果是14發各類彈藥中有4發擊穿,具體情況如下:2發反戰車導彈1發穿透;115mm破甲彈9發中有3發穿透,115mm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兩發均未穿透;100mm砲彈僅打了一發且未能擊穿。
未穿透的115mm破甲彈殘餘射流對樣靶首上裝甲的侵徹深度分別為35mm、45mm、55mm和75mm,有兩發甚至為0!測試結果認為,之所以被3枚破甲彈擊穿是因為爆炸反應裝甲的有效工作長度不夠所致。
方案2模型試驗結果
方案2的模型在實彈測試共射擊17發各類彈藥,包括115mm破甲彈13發,反戰車導彈和115mm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各兩發。其中,僅一發115mm破甲彈造成貫穿;報告分析認為這主要是因為該彈藥命中位置靠近首上裝甲前緣,爆炸反應裝甲的有效工作長度不足(約100mm)。其它被干擾後未能穿透的殘餘射流侵徹深度從45mm至220mm不等;甚至還有3發深度為0。
方案2還在去掉爆炸反應裝甲的情況下進行了對比測試,結果是8發115 mm破甲彈中有6發擊穿,2發100mm穿甲彈均未擊穿。兩發擊中肋板的115mm破甲彈,其殘餘射流對首上裝甲的侵徹深度分別為170mm和110mm;分析認為這是因為肋板在其中起到了與屏蔽裝甲相似的作用。
測試結果顯示,在同樣可以防住反戰車導彈的情況下;採用爆反-68的設計比中硬度鋼裝甲的方案,可以使戰車正面裝甲輕40%左右約1500kg。
同時期已經採用的複合裝甲設計(中硬度裝甲鋼—玻璃纖維布層壓板—中硬度裝甲鋼)比相同防護性能的中硬度鋼裝甲輕25~30%。但是如果Объект 775改用類似爆反-68的首上裝甲設計;則較原有的複合裝甲方案輕12%約450 kg,而相關的結構變化還可以再節省550~600 kg的質量,從而使得整車最終減重約1.5~1.7%。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方案2不僅提供了對於У-5ТС型戰車砲用破甲彈和反戰車導彈的防護;同時也提供了對正常彈著速下У-5ТС型戰車砲用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飛行體最大直徑40mm)以及БС-3型反戰車砲用穿甲彈(飛行體最大直徑55mm)攻擊的防禦能力。
實彈測試同時顯示,在單次中彈時爆反-68約損失1~3個反應裝甲單元;合計最多失去約9%的總防禦面積(0.3平方米)。鑄造的肋板結構給未被直接命中的反應裝甲單元提供了很好的防護,使它們不會被彈藥破片或相鄰爆炸藥的爆轟波引爆。
↑防禦性能相同的3種不同的首上裝甲設計方案自上而下分別為:法線傾角75度的中硬度鋼裝甲方案;爆炸反應裝甲方案;法線傾角75度的中硬度裝甲鋼-玻璃纖維布層壓板-中硬度裝甲鋼方案
※帶有壓力傳感器的2號模型內部和裝有兔子(生命檢測樣本)的籠子的視圖。在模型內部被累積射流穿透的情況下,記錄到存在振幅為0.4 kg / cm 2的空氣沖擊波
依據上述實彈測試中獲得的相關數據和有益經驗;鋼鐵研究院在報告中提出了為Объект 434以及Объект 287設計的爆炸反應裝甲首上方案。並將整體鑄造的基體裝甲和肋板均改由軋製中硬度裝甲鋼結構。
Объект 434設計的首上爆炸反應裝甲方案,能保證其不被±23度航向角內射來的下述穿甲彈擊穿:
- 彈著速1450m/s的У-5ТС型115mm戰車砲射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115/40)
- 彈著速1400m/s的БС-3型100mm反戰車砲射脫殼穿甲彈(100/55)
- 彈著速900m/s的БС-3型100mm反戰車砲射穿甲彈
為了滿足上述設計要求,Объект 434的爆炸反應裝甲首上構造如下:基體裝甲為60mm軋製中硬度裝甲鋼,法線傾角70度(原有復合裝甲首上法線傾角為68度)。其上焊接楔形截面的橫、縱軋鋼肋板。每個單元底部尺寸為215×290mm,整個首上被36個反應裝甲單元所覆蓋。駕駛員潛望鏡區域,則直接採用中硬度裝甲鋼進行防禦。
該設計預期單次中彈將損失1~3個反應裝甲單元,約5.5%(0.19~2平方米)的總防禦面積。據此計算Объект 434的這個爆炸反應裝甲首上至少可抵禦14發各類反戰車彈藥的攻擊(打在不同位置)。除此之外在每個單元頂部還安裝了約3~4mm的玻璃鋼板用於進一步增強反應裝甲對於彈藥破片等不利因素的保護。
由於傾角更大(75°),Объект 287設計的首上爆炸反應裝甲方案更加堅固,在±15度航向角內能夠滿足下列防護性能指標:
- 免疫3M11反戰車導彈的聚能射流
- 彈著速1770m/s的Д-81型戰車砲射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125/42)
- 彈著速1600m/s的М-62型戰車砲射脫殼穿甲彈(122/62)
- 彈著速900m/s的М-62型戰車砲射穿甲彈
該方案基礎裝甲厚度80mm,法線角75°,其上焊接楔形截面的橫、縱軋鋼肋板。前三排每個單元底部尺寸為220×310mm,第四排底部單元尺寸為220×400mm,整個首上被26個反應裝甲單元所覆蓋。
該設計預期單次中彈將損失1~3個反應裝甲單元,約7%的總防禦面積。據此計算得到Объект 287爆炸反應裝甲首上至少可抵禦12發各類反坦克彈藥的攻擊。
Объект 434和Объект 287設計的首上爆炸反應裝甲方案,相較於他們各自同期(1968年)原有的複合裝甲結構;分別減重約200kg和600kg。
事實上,1968年完成測試的爆反-68所提供的防禦能力,很類似於20年後才服役的內置式(或嵌入式)爆炸反應裝甲(встроенной динамической защиты,ВДЗ)。後來的內置式爆炸反應裝甲可以為戰車提供大於600mm中硬度裝甲鋼的抗破等效;而Объект 434的首上複合裝甲僅能提供約450mm中硬度裝甲鋼的抗破等效。
爆反-68的防禦性能顯然足以應對1970年代多數聚能裝藥武器的威脅;例如У-5ТС型115mm滑膛戰車砲後來裝備的БК-4М型破甲彈。而T-64A/Б、T-72A和T-80Б型主力戰車安裝“接觸”系列爆炸反應裝甲,對類似彈藥進行的防禦測試則已經是1980年代的事了。
此外,爆反-68優異的防護性能還體現在其具備的多次抗彈性能。以Объект 434戰車的首上裝甲為例,爆反-68的結構在單次中彈時,至多損失5.5%的防禦面積;而“接觸”系列則可能損失高達71%的防禦面積。相比之下,蘇聯第一代內置式爆炸反應裝甲“接觸-5”在多次抗打擊能力也同樣並不理想;T-80У/УД、T-72Б和T-90型主力戰車首上單次中彈時損失的防禦面積約是30%左右。直到本世紀初,烏克蘭研製的“利刃”型聚能爆炸反應裝甲才真正具備了與爆反-68相當的多次抗彈性能。
雖然,爆反-68的測試取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但是該設計仍然存在一些比較明顯的不足之處。例如,其設計的初衷僅考慮了為車體首上裝甲提供防護,並未針對砲塔及車體兩側的防護問題進行相應的研究(不過同時期針對T-55型主力戰車開發的相似產品則包含了針對砲塔的防禦組件)。此外,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一時期的工程師認為提高爆炸反應裝甲的防護性能主要是通過增加炸藥層厚實現的;雖然,設計者們已經關注到了通過使用飛板可以增加爆炸物的作用效果。此外,還有如下一些應該被正視的問題:
- 爆反-68的上飛板設計初衷是用於保護下方的爆炸藥免受子彈和彈片的破壞;而不是作為爆炸反應裝甲工作的主要結構
- 如果將爆炸單元做的更薄,而不是選擇將其一分為三安裝;則可以在起爆後更有效地推動飛板運動,更好防護破壞聚能射流的侵徹
- 測試中僅關注了爆炸單元的有效長度,而並沒有重視飛板的有效長度。例如,在爆炸單元有效長度為100mm的方案2樣靶上,飛板的有效長度僅為53~67mm。如果將鑄造的肋板移除,則飛板的有效長度將增加16.5mm。
我們或許可以推測爆反-68的設計者們,可能並不知道或不完全了解這個設計之所以可以獲得如此高的防護效果,甚至提供了對於穿甲彈的防護;主要是因為它採用了厚達10mm的鋼板作為上飛板。
那麼通過測試被證明十分有效的爆炸反應裝甲為什麼最終沒能在1970年代被安裝在任何一款蘇聯戰車上呢?這似乎有相當多的客觀因素。
首先,自1950年代開始至1970年初;蘇聯戰車研製中的一個重要課題是在保證防禦性能的前提下,嚴格控制車重。所以,起初有一項設計可以減重約200千克;受到了設計師們格外的重視。但是,這類設計理念在1970年代不再被嚴格奉行。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T-72烏拉爾型主力戰車;其在各項性能與T-64A型主力戰車相當的情況下,車重增加了3噸(7.9%);但是卻沒有受到來自軍方的任何不滿和指責。
其次,在1970年代初;蘇聯認為西方國家裝備的多數反戰車武器並不能有效威脅T-64A型主力戰車的正面裝甲;例如105mm口徑線膛砲配備的破甲彈(最大破甲深度約434mm)。當時北約僅有M40A1型106mm無後座力砲發射的高爆穿甲彈(最大破甲深度454mm,平均破甲深度433mm)能在極少數情況下,於正面航向角0度入射時擊穿T -64A的正面裝甲。
再者,這類設計顯著改變了戰車首上裝甲的傾角;從而需要對於整車設計和製造進行從新的考量;由此帶來的重量變化也會使得戰車的結構需要進行重新計算。
此外,爆反-68的設計只能適用於後續新生產的戰車;並不適用於升級當時蘇聯已有的龐大裝甲部隊。不難從結構上看出,爆反-68的研究工作為後來的“接觸-5”以及其他內置式爆炸反應裝甲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蘇聯反應裝甲(Динамическая защита)(上)篇完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