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1/1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一種可能的地獄

1月15日,第十五篇,一種地獄的可能:活在別人眼裡。
我們傳統對於地獄的想像,大多是肉體的折磨:上刀山、下油鍋,千刀萬剮的虐待,要不是酷寒,便是酷熱,但在地獄不會死去,只有無止盡的痛苦。今天的選言來自沙特的小說No Exit,其中一位名叫Garcin的角色,在地獄與其他兩個人的相處,在劇終得出的結論:他人即是地獄。也就是說,不需要肉體上的折磨,只要將他們三個人放在這個房間,他們便已身在地獄。換句話說,我們身處的地獄,可能源自於我們與他人的關係。
由於許多人曲解這段話,沙特本人也曾經針對這個概念解釋:並非所有關係都是地獄,而是那些扭曲關係的他人是地獄。我們之所以覺得是地獄,是因為我們選擇活在別人眼中的樣子,因為我們往往只能用他們對我們的了解,來了解自己。
這句話有點難懂,我們再看一次:我們往往只能用他人對我們的了解,來了解自己。舉例來說,你覺得自己的數學好,往往是透過考試、比較得知,進而認為你自己有數學天份。同樣的,你覺得你英文不好,也是因為你基於別人對你的理解,來了解、認識到自己英文不好。
再進一步,你的一切標籤、自我價值:好學生、好員工、好主管、好丈夫,都是根據別人的判斷。同時,當你討厭被他人定義的自己,直覺的反應是攻擊、批評定義你的他人,故說「他人即是地獄」。
這時候我們不禁要問:我們真的了解自己嗎?還是我只是透過別人的眼睛,看見局部、扭曲的自己?我們如何完整地認識自己、活出自己的姿態,拒絕活成別人希望的模樣?如果大多數的他人是個扭曲的鏡子,讓我們看不見完整的自己,我們該如何「以人為鏡」,以明得失?
我的建議是「依照自己的行動定義自己」。根據自己的理念與思想,以行動實踐理想,並且對自己的一切行為以及不作為,負完全責任。
願你漸漸地看見自己的理想,勇敢取捨與決斷,找到地獄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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