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6/2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我錯殺的經典們

昨天鏡文學提出一個有趣的問題:分享一本可以看五百遍而不膩的小說。
問題有趣,但答題卻極困難,經典好書太多了。反射第一時間想到張愛玲《傾城之戀》(以金鎖記和第一爐香為最)、《百年孤寂》、《傷心咖啡店之歌》。這幾部作品堪稱經典名著,實不須我再分享心得獻醜,版上有些朋友甚至比我更熟悉,閱讀省思寫得比我更好,那我就來分享,我是如何錯殺經典名著吧!
說來慚愧,初讀《百年孤寂》並沒讀懂,橫跨百年的邦迪亞家族六代人物龐雜,劇情迷亂,人性怪誕,一時無法吸收;誰是誰私生子,誰與誰偷情,誰亂倫,讀到後面忘了前面,到三分之一處便闔書,宣告失敗,無從領略魔幻寫實魅力。
反而是在近幾年重拾書本,撇下過去快速閱讀的陋習,一字一句慢讀深思,靜心將小說分隔一周讀完。走至結局彷彿馬康多小鎮在眼前付之一炬,全然幻滅,驀然驚覺《百年孤寂》裡的荒涼,終懂馬奎斯何能在一九八二年得到諾貝爾文學獎。
如何能用一本書道盡人世的興衰呢?中國有《紅樓夢》,南美洲有《百年孤寂》,不同的是《百年孤寂》更加殘酷、血腥、毀滅。從邦迪亞家族的祖先開始,帶著二十一名元老至遺世的馬康多開墾。初始的小城如同新生兒,「那個世界是如此嶄新,許多東西都還沒取名,提及時得用手去指」,沒有科學、沒有秩序、沒有政治、沒有軍事,人依循原始慾望而活;而後吉普賽人帶來驚奇的科學理論,文明逐一介入,城邦建立,軍事反抗,邦迪亞家族處在漩流,見證馬康多興盛與幻滅。
《百年孤寂》又帶有幾分宿命論的無力感,先知預言之書早有定數,六代人物在命運裡掙扎;如同神話中的薛西佛斯,終日賣命將石頭推向山頂,眼見大功告成,石頭卻又隨即滾落,週而復始,無垠無涯無止盡的徒勞。當現實環境已不足以闡述荒謬,作家轉以魔幻寫實技法,藉由詭異事件強化張力(米蘭,昆德拉也是佼佼者),使得《百年孤寂》更加迷離、華麗和虛幻。如果對拉丁美洲歷史有些微了解,亦會迸生出另一種解讀,將《百年孤寂》裡的政治、經濟、殖民主義、性別指涉為拉丁美洲近代史。
如果思考淺薄,自不會意識到本身行為的荒謬,一旦清明透澈,又是一番苦難,想得多與少,各又各的地獄,我們都是薛西佛斯。
轉問朋友喜歡什麼書,得到一個意外的答案——《魯賓遜漂流記》和《大地》。記憶中只有一次跟父親去電影院,看的便是《魯賓遜漂流記》。劇情同我幼年看的童書,男子漂流荒島,自立更生。電影沉悶,步調漫長,一半時間都在看湯姆漢克,唯一的笑點是一顆排球叫威爾森。走出電影院父親第一句話言猶在耳,真是難看。
如果只當成一本冒險記,類似荒島求生故事應不少,何以笛福的《魯賓遜漂流記》自一七一九年至今仍膾炙人口,值得電影公司聘大卡司?朋友進一步分享動人的情節不是魯賓遜活下來回英國,而從船骸搜羅出資產,將其物盡其用的妙趣;做傘、皮衣、磚木取火、挖洞穴到建茅草屋。說著說著,我才解讀到《魯賓遜漂流記》也是人類文明發展。怪不得羅蘭·巴特曾言「如果所有學科都被查禁了,僅僅是一本《魯賓遜漂流記》,我們就可以重建人類所有的文明。」這本被我錯殺的書,哪天該買回來重讀。
被我錯殺的書很多,但我不會輕易用難看這兩個字,就好像我不喜歡貿然用難吃去形容食物(除非食安問題或自己做的)。每本書每道菜背後是許多人辛勤淬煉的成果,作者、編輯、企劃、印刷,菜農、廚師、包裝甚至一整個家族。不論書或菜餚只有合不合你胃口,讀得懂不懂。某些時刻靜下心來再翻翻舊書,也許你會發現錯殺的好書。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